泰誓上

    之大原惟天,萬物之大原惟天地,天下之大原惟君,人之大原惟父母。由一而向萬,本大而末小。本大而一者,理之一也;末小而萬者,分之殊也。理惟其一,道之所以統於同;分惟其殊,人之所以必珍其獨。

    故父母者,人道之大也。以大統小而同者疏,故天地父母萬物,而人不得以天為父,以地為母。道無為,天地有為。物生於有,不生於無;故道不任父母萬物,而天地父母萬物。子法父母,故人法天地而道不可法。有行於無,無不行於有;故人弘道而天地不資道以弘。

    天地無心,元後有心。無心無擇,有心有擇;故天地父母萬物,而元後不任為萬物父母,而惟「作民父母」。

    天地無作,而父母之道固在,元後不作,而父母之道曠矣。元後非施生,而父施母生;故父母配天地之施生,而元後必待作而後均於父母。

    與物同者疏,獨民有者親,則天地疏而元後親。有施者親,無施者疏,則天地親而元後疏。

    親疏之殺,效法率行之別,大小之異,本末之差,分之殊也;天地、元後、父母,其道均也,理之一也;理一而分殊,此之謂也。道不任父母萬物而天地任之。

    故《周易》並建乾坤,以統六十有二之變,不推於自然之理,而本於有為之健順。元後能以其不施生者作而贊天地父母之施生,而後可以繼天地以均於父母,故人無易天地、易父母,而有可易之君。

    天地率由於一陰一陽之道以生萬物,父母率行於一陰一陽之道以生子。

    故孝子事父母如天地,而帝王以其親配上帝。元後效法天地以父母民,故忠臣稱天以誄君,而戴之以死生。

    以小承大而德無不充,故太極之成男成女者,〔第四圜圖。〕父母之施生也,而與太極絜其大。以大統小而道漸以分,故太極之二殊五實囿於太極之中而不可伉也。

    反其所自生而親始之謂仁,秩其所以生而類別之謂義。仁之至,義之盡,以極天下之道,盡於此矣。


    昧於其漸降漸分、源流親疏之序,而凌躐以迫求其本,乃為之說曰:「萬物之生,生於一也;萬物之生,生於道也。」一也者,未有殊而未有實也。

    道也者,非有心而非有為也。無實之謂幻生,無殊之謂歸一,無心之謂不可思議,無為之謂聽其自已。

    則將於其率行者而效法之,則將於其效法者而率行之,顛倒揉亂,枵然自大,而後元後不足以紀之,父母不足以有之,窒其必惻、必隱之心則不仁,亂其類聚、群分之理則不義,仁義充塞而人禽之畛破矣。

    夫道也者路也,人率路以行,路不足以有行也。天地者實也,虛不可分,而實可分也。雖有甚辯之口,其能易吾言哉?

    天地之生物,求擬其似,惟父母而已。子未生而父母不贏,子生而父母不損。然則先儒之以汞傾地而皆圓為擬者誤矣。析大汞之圓為小汞之圓,而大汞損也。子非損父母者也。子生於父母,而實有其子。

    物生於天地,而實有其物。然則先儒之以月落萬川為擬者誤矣。川月非真,離月之影,而川固無月也。以川月為子,以月為父母,則子者父母之幻影也。

    子固非幻有者也。是「天地不仁,芻狗萬物」之議也。以小汞為子,大汞為父母,則天地父母無自立之體,而分合一因於偶然,將思成無父母,對越無上帝,是「海漚起滅」之說也。何居乎為君子儒而蒙釋、老之說邪?

    是其為言也,將使為君父者土苴其臣子,為臣子者叛棄其君親而莫之恤。何也?生於無為之道,則惟無生有,而有者必非我之自生。非我之自生,強而合之,不親矣,而背棄之惡不恤矣。道無為而生民物,則惟無也而後可以為父母,而有者不足以為父母。不足以為父母,強欲有功,誠贅疣矣,而土苴之惡不恤矣。

    及其下流,則將視臣弒君、子弒父者,亦與戮囚隸、殺芻豢均也。何也?道固無擇,生均則殺均也。則將視逐殺無過之子、炮烙無辜之民,亦與薙草、伐木均也。何也?道本無功,恩不任恩,怨不任怨也。

    是孔子之釣弋,罪等於商臣、宋萬;而帝王之彰善癉惡,曾不如立視其死之牧人矣。

    嗚呼!吾知其有大欲存焉。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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