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身外之物,方回肯定不心疼這點錢,按照戰死的每家三百兩,受傷的每家二百兩,其他一百兩來算,也不過區區十萬兩,按照一兩銀子等於二百塊錢來算,也不過才二百萬,二百萬就能讓五千人替你賣命,不划算嗎?當然,這麼說確實有點不人道,畢竟都是爹生媽養的血肉之軀,你能買人家的房和地,再不濟買兒買女都行,買命——放在這個時代也算正常,卻更可悲。
這麼說吧,方回沒想買誰的命,作為「領導」,就該有一個「領導」所具備的「職業素養」。在職場混了好幾年,他深知這個道理。
風餐露宿二十多天,終於進入了神都境內,遠處,城池已經清晰可見,不只是方回,其他御林軍將士也都頗顯激動。畢竟離開家三個月了,又經歷了一場生死之戰,還能活著,還能看到那熟悉的城牆,這的確是一件值得激動的事。
方回狠狠的抽著馬屁股,胯下的馬兒似乎也感覺到了主人心切,前蹄高高的揚起,發出一聲唏律律的嘶鳴,撒開蹄子如颶風一般向神都城的方向跑去——唯一不足的是馬跑了,主人被它一抬蹄子給撂倒在地上。
看著方回坐在地上發愣,眾將士們笑成一團,楊東連忙翻身下馬把方回扶起來,忍著笑意道:「那個,方大人,您沒事吧?」
「好馬!」方回不動聲色的站起身,儘管屁股疼的厲害,可作為領導,在下屬面前絕對不能表現的那麼暴躁。
「嗯——咳咳,好馬。」楊東表情怪異,這話接的可真彆扭。
也幸好突厥別的沒有,這馬匹倒是不少,骨篤祿大方的很,說話算話,一人送了兩匹馬。
方回牽過剩下的那匹馬,翻身上馬,這回不敢再使勁兒抽馬屁股了,輕輕的夾了下馬腹,馬兒便呱噠呱噠的邁著小碎步跑了起來。
望山跑死馬,雖然已經能看到神都城的城牆,但距離著實不近,跑了將近兩個時辰,才到了城門外。
按照方回的要求,這一千多御林軍鐵騎沒走正門,從側門繞開了繁華地段,悄悄的進城,打槍的不要。
歸家心切。一進城,方回叮囑了楊東把名單送到他家後,便快馬向家裡趕去,眼看著快要到家門口了,突然馬前一道黑影閃過,接著,那黑影便倒飛出去,噗通一聲摔在地上,哎喲喲的叫喚了起來。
方回愕然,這他娘的膽子也太大了,這前街一整條街基本上住的都是朝中官員,竟然還有人敢在這條街上碰瓷?更讓他驚訝的是,碰瓷這貨也太專業了,他是離著十幾米就倒,而這傢伙,硬生生的真撞。
定睛一看那地上的人,方回樂了,也不下馬,笑道:「梁大人,嘿,梁大人哎,沒事吧?哈哈,這幾個月沒見了,您是怎麼知道我今兒個回來的?」
那人不是別人,正是方回名義上的頂頭上司,戶部尚書梁信之。頂虧方回是守法公民,知道在這城裡騎馬減速,不然來個七十碼,就梁信之這老胳膊老腿的,這一下撞過去,明年的今天墳頭都長草了。
梁信之從地上爬起來,一身錦袍滿是灰,揉著胸口哎喲了半天,一見是撞他的罪魁禍首是方回,頓時怒目圓睜:「我怎的知道你今日回來?你——」
方回笑眯眯的打斷道:「您不知道?那您怎麼在這迎接我呢?」
我迎接你?美死你!
梁信之氣的腮幫子鼓鼓的,只不過是吃過晚飯出門消消食,誰知道你個王八蛋騎馬不看路,就那麼直挺挺的撞了過來,駕照買的嗎?
見梁信之不說話,方回訕笑道:「那您這碰瓷可不專業,身為奸臣,也要有奸臣的覺悟嘛,這會你應該躺在地上死活不起來,然後使勁兒喊,把人都喊來,最後再讓我賠你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什麼的才對。」
奸臣?自己怎麼就成奸臣了?
一瞬間,梁信之突然發現自己胸口裡憋著的那股子悶氣消散了不少,奸臣也好,忠臣也罷,跟眼前這傢伙吵了那麼多字嘴,從來沒有贏過一次,幹嘛還要跟他做這些無謂之爭?
於是,只見梁信之眼神閃爍,嘴角微微翹起,膝蓋一軟——
「等等,梁大人。」方回叫道。
梁信之一愣:「你——還有何事?」
方回面露難色,咬牙道:「您不會真打算聽我的,躺地上訛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