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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出仕

    一個純銀的扁壺塞手裡,在程處默擠眉弄眼之下拔出塞子聞聞,原來是酒,不是很烈,小小抿一口,酒很燥,也就三十來度,沒經過勾兌和提香,唐時最烈的就也不過是三勒漿罷了,三次發酵,酒精度能達三十幾度不錯啦,酒也有些渾濁,不管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提起壺,「咕咚咕咚」倆口下肚,這對喝慣了烈性青稞酒的雲燁來說,不叫事。程處默臉都抽了。

    「三勒漿?」

    「為何?」

    「什麼為何?」

    「雲兄弟只有十四五歲吧,」

    「十五歲了,」

    「為何飲烈酒如飲清水,且一口道出酒名,一看就是酒國知己,顯見平時定是常飲次此酒,三勒漿產自西域,盛譽長安,其身價不菲。常人求一口而不可得,兄弟這是偷拿家父珍藏原本想在雲兄弟面前顯擺一下,卻不想雲兄弟喝下卻面不改色,且一口道出酒名,實在讓兄弟驚訝。兄弟您恐怕也出自名門望族吧,為何落魄在這荒僻之地?」

    「程兄抬愛了,小弟之事一言難盡啊,自幼被恩師收養,聽恩師言,小弟因該是長安人氏,拾到在下時,尚在襁褓

    之中,襁褓上寫著雲字,恩師便給小弟取名雲燁,時值亂世,無法尋找小弟父母,便攜小弟漫遊大江南北,長河兩岸,小弟十歲時,恩師身體不適,便與小弟結廬河邊,遠離人境,今年初春,家師故去,小弟尊家師遺願,將遺體火化,灑於大河之中,小弟在河邊結廬為恩師守孝,不想春日的一場洪水,竟在夜間把小弟所居草廬沖毀,拼死爬上岸,在荒原上流浪整月,這才遇到張大叔一行,才有了這取鹽一事。」沒辦法,必須編造一個完整的身世,反正我雲氏一脈自隋朝就居於藍關,日後說不得得去拜謁祖宗,這麼說,也不算騙他,我來歷匪夷所思,真說了,他反而以為在騙她,還是那種沒有技術含量的騙法。

    小弟之事不說也罷,往事如煙,終不可究,能在這人世間活下來,已是蒼天庇佑,今日與程兄相聚投緣,正好痛飲之。」說著雲燁又灌一大口。

    「這麼說,雲兄弟如今孤身一人,了無牽掛嗎?」

    「正是,大丈夫了無牽掛,自當橫行於世。」假裝看不見程處默殷切的眼神。


    「兄弟觀我營中眾兄弟如何?」

    「皆是古道熱腸,英勇善戰之輩。」

    「與我等為伍,不會辱沒雲兄弟吧?」

    「在下初至人間,能與諸兄為伍,小弟求之不得,只恐在下白身一個,又來歷不明會給程兄帶來麻煩。」

    「麻煩,雲兄弟不知,我老程家從不怕麻煩。」想想也是混世魔王會怕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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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雲燁昨晚答應更老程家混,心裡就沒踏實過,實在是擔心程處默的人品,感覺上了賊船。歷史是人書寫的,萬一寫歷史的傢伙筆鋒一偏,來個春秋筆法,雲燁就覺得自己冤死了。都說兒子肖父親,老程如果也這德行,自己上哪說理去。這就是自從雲燁答應出任程處默的行軍書記後,酒壺就被程處默奪走留下的後遺症。雲燁覺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適合做一個唐朝人,融入人群僅一天,就有了老大和小弟,還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飯吃。活的風生水起啊。往事真的如雲煙在變淡。只是隱約有些心痛。生活得繼續,開啦頭,就得有結尾。這是最壞的時候,也是最好的時候。

    貞觀初年,年輕的唐帝國迎來了最險峻的時刻,突厥兩寇中原,涇州,武功告急,吉利直趨渭水河畔。李二陛下挾尉遲恭涇州陣斬兩千突厥鐵騎之威,輕車簡從,六騎出長安,與吉利會於渭水。次日在渭水便橋上與突厥會盟,殺白馬為誓,突厥退兵。雲燁知道這是李二陛下的緩兵之計。現在大唐內有藩王未平,民生維艱,隋朝留下的糧食已消耗殆盡。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股煙塵,相互間廝殺,男丁十不餘一,人口自一千七百餘萬戶銳減至六百四十萬戶。漢民族猶存,卻無往日之威。周邊異族蠢蠢欲動,突厥劫掠邊關不休,吐谷渾也想渾水摸魚,吐蕃的孫贊干布也已長大成人,開始自己的征途,新羅,高麗更是對東北平原垂涎不已。縱觀歷史長河,照耀千古的偉大君王無不是從荊棘路上殺出一條血路來的。現在,李二陛下收起自己的爪牙,蜷縮自己的身軀,舔干傷口上的鮮血。等待騰躍九天的時刻。雲燁知道,唐王朝的光輝必將照耀千古。一想到這些,雲燁會激動的瑟瑟發抖。且冷眼旁觀這些小丑的最後表演。程處默的眼中,大唐陛下是一位睿智,豁達,勇武,開明的最佳老大,雲燁眼中的李二陛下,是一位籠罩在無數光環下的腹黑男。程處默是幸福的驕傲的,雲燁是痛苦的,領導智商越高,越難已糊弄。想想自己與這麼多的牛人相處,雲燁就覺得前途無亮伸手不見五指。

    整個營地現在都在雲燁的掌控之下,他是行軍書記,後勤營他最大。努力的推開壓在脖子上的粗腿,怪不得昨夜做了一夜噩夢,程處默依舊睡的鼾聲如雷。

    中華民族是勤勞善良的,這一點雲燁從來相信不疑。你看這些傢伙,從天一亮就幹活到現在,兩膀子精瓷的肌肉被陽光曬成古銅色,就像一個個銅像,比後世特意曬出的好看一百倍。弄得雲燁都不敢脫衣服,和他們一比,自己只有四肢被陽光曬出效果。其他地方依然白皙,跟熊貓一樣。上去幫著幹活,被一群人勸了回來,一連聲地:「書記大人且請安坐,這些粗活何勞大人出手,我等一定安排的妥妥帖帖。」被勸回來也罷,書記嗎,他就不是幹活的,不管大小。反正後世的書記也沒幾個幹活的。更何況,他們幹的生猛之極,昨天交代的流水線干法也十分順暢。沒什麼可挑剔的。

    程處默醒了,揉著腰走出帳篷,問雲燁喝酒怎麼會腰疼,雲燁當然不會告訴他是自己踹的,廢話,誰被人把腳塞進嘴裡,都會發飈。

    喊過張誠給自己拿過一副弓箭,打算出去打獵,自從昨晚見識了弓箭後,就對這一冷兵器時代的主力軍械狂熱歡喜,你沒見說書先生都說,做手推滿月,右手抱嬰孩,兩指一松,只聽敵將一聲慘叫

    雲燁對程處默的寶弓垂涎三尺,可惜左拉右拉也沒能拉開,聽說那是一把三石弓,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方才做成,價值三百貫,折人民幣六十萬元,天哪,寶馬車都買回來了。在這隻值一把破弓。順便說一聲,雲燁喜歡這把弓的價值。雲燁此時完全沉浸在手持ak47,橫掃天下的美夢中,一想ak在手,天下我有,不禁裂嘴而笑,旁邊的,程處默,張誠不自覺的橫跨一步,離雲燁遠遠的,兩婦人卻滿臉慈愛的以為他在發癔症。不理會這些素質低下的人,趕走張誠,帶著旺財和兩婦人進樹林采野蔥,而程處默?雲燁連最軟的弓都拉不開,滿臉鄙夷地帶幾個親衛進林子打獵,說不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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