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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罪人能回家嗎?

    測試廣告1李寬與眾囚犯聯合一起做了一齣戲,不知情的囚犯均是詫異之色,知情的則是撕心裂肺的痛苦,哀嚎聲不絕於耳。筆神閣 www.bishenge.com為了事情不穿幫,李寬將那些動手的囚犯關押在另一個牢房中,還吩咐賀季同嚴加看管。

    「你們恨他們嗎?」李寬看了一眼賀季同、何修齊等人,眾人均是低頭不語,每個人臉上都是滿滿的怨恨,眼裡迸發出炙熱的火光,眾人不言不語,李寬深知他們的感受。

    「仇人就在眼前,要說不怨恨是假的!換做是我的話,我也會與你一樣。但是,你們要切記萬萬不可在大理寺獄對他們有任何偏見,此事皆有皇上定奪,我可以保證你們所受的冤屈必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的結果。」

    眾人紛紛抬頭,驚疑道「大人此話可作數?」

    「自然作數!」李寬信誓旦旦的說道,「這些賊凶自會受到法律制裁,大唐律法嚴明,至於那些幫凶則有一線生機。即便如此,他們的日子也不會好過,有道是天道輪迴,因果循環,這是他們的報應!」

    對於律法唐朝以仁為本,甚少舉起屠刀,執行死刑,非十惡不赦之大罪或有詔令要求,通常情況下以贖銅抵罪,或是判個數年監禁。即便是眾人犯罪,李世民依舊遵循只追究賊首,其他人則寬仁對待,前提是坦白從寬,以求寬大處理。

    眾人受到的冤屈已經洗刷,他們最想看到的便是賊首伏法,至於幫凶他們自然知道只要他們坦白了,自然不會被處斬。同樣,賊首願意伏法,也甚少株連九族。

    雖然潞城縣、彭城縣縣令、縣丞等同流合污,他們自然不會有生還機會,然而他們的家眷不會被牽連在內全都判處死刑,大唐律法給予他們機會,讓他們淪為奴隸。

    好死不如賴活著!


    縱然是李寬都覺得就算是做奴隸,也好比被處斬的強,至少活下去了。若是遇到好的主人,興許還能過得比普通百姓要強得多,這事都不是李寬需要擔心的,自有皇上定奪。

    李寬十分意外的是兵部出動,居然會這麼快捉住賊首,甚至案件牽連人員一併抓來,速度之快超乎意料之外。侯君集擔任兵部尚書,在他的調集之下,又有刑部官吏協助,事情辦得很快。

    短短三日已經將所有人全都擒獲,而這些則是在從地方升遷上來的官員及家眷,至於當地的惡霸等人已經在回返的路上,李寬相信不出幾日必能全都抵達京城。

    七日後,身在大理寺的李寬接到皇上詔書,他知道事情已經塵埃落定,詔書上寫明這次案件的賊凶及貪官悉數判處絞刑,沒收全部家產,至於親眷則淪為官奴。

    李寬對此沒有意見,這是他們罪有應得的結果,不過詔書上還有十八人連同一起處斬之人,這讓李寬十分吃驚。這段時間他並未入宮,也沒有將匯總的案卷奏稟皇上,這十八人一起處斬又是從何而來?

    崔仁師解釋道「這十八人的名單乃是之前呈交給皇上勾決,由於朝廷有規定斬首時間在秋後,本來他們早已斬殺,因事拖延至今。此次皇上雷霆大怒處理貪污之官員,這些人正好犯有十惡不赦之罪,在同一天處斬,定於入秋後的最後一天。」

    李寬翻看這十八人的名冊,每個人的名字上都用硃筆勾畫圓圈,也就是說他們十八人已經定了斬首之罪。接著,李寬翻看這十八人的犯案記錄,上面清清楚楚的記著每個人都是犯下滔天大罪。

    至於初衷是好還是壞,李寬無法判斷,其中一人的記錄寫道「貞觀十年三月初八,江南道晉陵郡武進縣官道上盜搶上等絲綢、布匹十卷,錢十貫,殺兩人、傷五人;貞觀十年六月初九,江南道新安郡當街殺人,奪取財物共計三貫;貞觀十一年七月初一,江南道永安郡盜搶官糧二十石……」

    樁樁件件都記錄的詳詳細細,這些人犯下的罪的確無法寬恕,而且這些人都以團伙作案,他們均是賊首。同時,李寬也發現這十八人有八人人較為熟悉,有十人倒是沒接觸過,或者說這十人不再李寬考慮範圍之內。

    當初李寬還是大理寺獄丞時,對大理寺獄進行改革,甚至給予囚犯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這十八人都不曾喊過冤屈,而且對自己所作所為沒有絲毫悔改之意。

    李寬對於他們沒有絲



第三百零六章 罪人能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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