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傑早上起來,吃了東西,就向北進發。
按他的計劃,每天走8小時,前進二十公里左右,大概兩周後就能走到國境線,到了國境線,就應該能找到公路。那時就方便找到家。
他從早上8點出發,走了三個小時,才只翻過了一座山,這比他原想的速度要慢太多了。
也難怪,他現在走的路可是熱帶雨林,這裡沒有人類行走的蹤跡,就是有這幾個月沒有人類的行為,這些小路也早就被雜草淹沒。
王傑快中午的時候,突然在山腰處發現了幾戶人家。
他遠遠的觀望了一會兒,沒有任何人和進化體的動靜,他才從森林深處來到這個村子。
村子只有三戶人家,看情況應該是一家人,只不過在一個大屋建好之後,應該是孩子大了,在大屋邊上建了兩個不大的小屋子。
王傑端著槍,一間屋子一間屋子查看了一番,屋子裡已經幾個月沒有人住。屋頂風吹雨曬的已經都能看到天。
在另一個小屋子裡,王傑看到屋子中間有一個泥土圍著的小火坑。
這裡應該是廚房,王傑看到了很多已經曬乾的菜葉和精鹽。
王傑突然聽到有公雞叫。
這讓他一時興奮了起來。
雞!
好久沒有吃到新鮮的肉類的了,大多數時候都是罐頭。
王傑也是心血來潮。
他放下背包,抽出了匕首悄咪咪的摸出了草屋。
果然,在這房前屋後,幾個雞在滿地的溜達。
這應該是原主人飼養的,因為人走了,這些雞就成了沒人管的。這慢慢從圍著的雞棚飛了出來,到處找捉著山裡的蟲子吃。
王傑悄悄的摸到了近前,那些雞敏感的咕咕叫著,逃的遠了一點。
他看準一隻母雞,一個飛撲,那母雞受驚要飛起來,讓王傑一把掐住了雞脖子。
在這裡能抓到雞,也是真讓他沒想到,這森林裡應該有其他野生動物,那些動物應該也會捕食啊。為什麼有這麼好抓的雞不抓呢。
先不管了,殺雞吃肉。
王傑抓著這隻雞進了草屋。不能在外面放血,他知道在森林中,血是一種吸引大型捕食動物的信號。
看起來一刀是小事,可血的味道很快就會隨風飄出去幾公里遠。很多大型食肉動物在幾公里處都能聞到這種血腥味。雖然現在手裡有槍,但小心還是必要的。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找了一個盒,一刀把雞脖子就割開。放幹了血,這個時候沒有熱水,根本就不可能用熱水退毛。
王傑突然後悔了,太大意了,應該找個小溪,這家人能在這住,周圍一定有溪水。應該在溪水邊處理,這樣安全多了。
但血已經放了,那就這樣吧。
王傑背起了背包,把雞扔進了一個塑膠袋子去尋找水源。隨手拿走了精鹽和一些香料。
看著樹間依惜還能辨認的小道,王傑看到了溪水,水流不大,但清冽甘甜。
王傑這回把雞取出來,用溪水好好洗了洗血污,後來乾脆把雞皮和羽毛一同割下來,埋在了土裡。
把粗鹽放在石頭上壓成碎粉,用水打濕均勻的塗在雞肉上。
在找幾個大葉子把雞肉包好。
挖個坑,把雞肉放在坑裡,在上面生上篝火。
完成這一切,王傑在溪水邊的大石頭上靜靜的靠著。
順便扔出了小型偵查機,這就是大琳用的那種,範圍不大,一兩百米的範圍,能大概發現周圍的危險。
這森林裡,對於王傑來說,最怕的就是進化體,其他大型動物對他的威脅幾乎為零,外骨骼提供了很好的保護,普通動物的牙齒根本就不可能咬開這些金屬。
兩個小時
第153章 他到哪,哪有白色幽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