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法律只是人類社會運營所需的n種行為準則之一,而且是最底限的一種。法律的價值從來不是教人做好人,只是教人別做壞人,而且它的滯後性和僵硬性,無疑會導致其在發展越來越快的社會中,愈發的不適應。
所以,只有在社會治理出於比較初級的階段時,靠法律規範人的行為才是社會的主流。我們目前之所以天天談依法治國,也不過是因為我們目前確實處在初級階段——但是請對方辯友和各位觀眾千萬不要被這個歷史階段的局限性蒙住了雙眼,把這種特殊情況當作舉世皆然的普遍真理。
古羅馬共和國有無數的習慣法,在制約執政官成為獨裁者,在制約獨裁者成為皇帝——可是,當凱撒的鐵蹄邁向元老院的時候,那些法條起作用了麼?很遺憾,沒有。最後,是被道德或者信仰驅使的人,用了法外的手段阻止了他。
同樣,當某些國家靠嚴刑苛法規定「公交車上行竊被抓剁手」的時候,行竊被制止住了麼?似乎並沒有。可是當科技進步帶來無縫隙的監控、讓竊賊再也沒有僥倖的機會時,行竊者又下降了多少?甚至有一天,當現今社會被支付寶消滅時,竊賊又會下降多少?當人類的每一筆轉賬和交易都要在支付寶上留下數據記錄、滅絕現金收授時,貪g污l又會下降多少?
道德感召的和諧,信仰孕育的謙卑,科技進步的監視,它們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強於法律的歷史階段,我們翻開史書、展望未來,都比比皆是。
言及此處,我不禁想起了莎士比亞的《安東尼和克利奧帕特拉》中,布魯圖斯在制裁凱撒之前說的那句台詞:『不是我不愛凱撒,而是我更愛羅馬。』
不是我不愛法律,只是我更崇尚道德和科學。
謝謝大家,我的總結陳詞完了。」
階梯教室內,隨著馮見雄坐回位置、金色的夕陽從長條窗中斜射進來,在他的碎發上抹上一層金黃的那一刻,滿場的同學都意識到了一個結果:
商學院,卒。
除了鼓掌和助威,更多前來捧場的法學院同學已經進入了輕鬆的閒聊吹捧模式,內容無非是「沒想到馮見雄做四辯也那麼給力,總結陳詞好有氣勢哦」或者「看上去比外j部發言人有魄力多了——那幾個不說『嚴正關切』、『強烈譴責』的除外」。
這一幕發生在10月9號,長假結束後回來上課的第二天下午。
也是馮見雄和史妮可、虞美琴k歌練颱風後的第三天。
今天的比賽辯題,是「法律是否應該是社會治理的主要行為準則」。
雖然比賽不是非常重要——所謂的不是非常重要,是指新傳院沒有派人來採訪——所以賽場只是用了普通的階梯教室,沒有挪到禮堂。
不過觀戰的人數倒是比小組賽的時候多了很多,與上一場和新傳院在禮堂里的比賽也不遑多讓了。馮見雄一開始也沒搞明白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看,賽後跟幾個同伴討論了一下,才知道是因為國慶放假前那場,被丁理慧的「師大之聲」轉播了,鬧得他在校內名聲頗為大噪,才有這麼多女生來看。
從量的層面衡量,如果說上校廣播台之前的馮見雄,在學校里只有五六百人認識他——起碼七八cd是法學院本院的。
那麼上過廣播節目之後,估摸著校園裡能有兩三千號人知道他這號人物的存在了。
對於一個剛剛上了一個多月大學的新生而言,校台這種「推薦位」對知名度的擴張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
當然了,那期節目也不光是讓馮見雄一個人出風頭了,虞美琴同樣得到了不少曝光機會。加上她是大小姐型的美女,只怕在校園內的人氣指數增長比馮見雄還多些。要說有五千人聽說過「虞美琴」這個名字,也不奇怪。
「表現不錯。」虞美琴親昵善意地捅了捅馮見雄的胳膊,以隊長的身份以示嘉許,「這下子,你除了一辯之外,其他位置好歹都體驗了一場。我看你的進步還真是快呢。下一場要不要試試一辯?」
「當然不用了,一辯還是留給妮可吧,那個位置又不用怎麼隨機應變。」馮見雄和煦地報以微笑,一邊淡定地分析,
「這場不也是看在對手太弱,才調整人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