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陌生人合作時,才開始凸顯的一項追求。
在此之前,人類或許可以追求隱私,但並沒有人會在意執著這個問題,因此把隱私作為人類永恆追求的價值之一,這種判斷本身就是坐井觀天、蜀犬吠日。
最後,我方再次強調:今天的辯題是,人類不必要為了保護隱私,而限制網際網路的發展。這不能等同於『人類要主動破壞隱私』,放任,和主動為之,是不一樣的。所以不限制網際網路的發展,並不能被污名化為『破壞隱私』,它只是覺得隱私這種日漸邊緣化的權利,並不值得投注進更多的社會資源和代價。謝謝。」
「她……她說的啥意思?」正方一辯梁春日內心奔騰吐槽,一陣無語。
谷和仁水平比隊友高些,不由想道:「不限制網際網路發展不等於破壞隱私……這個點倒是容易反駁。不過她剛才說的『人類不曾一直重視隱私』到底是怎麼回事?一會兒自由辯論的時候要重點緊逼一下,這事兒二辯發言時還不好攻擊……」
被這種思想指導著,雙方謹慎地開始了交叉辯論。
……
數分鐘後,唇槍舌劍的短兵相接。
谷和仁早已憋了一肚子的怒火,當先發難道:「請問對方辯友,你們口口聲聲說,人類對隱私的追求,不能視作人類對自由追求的表徵,還說隱私並不是人類一直想要追求下去的,請問這種說法有什麼根據麼?在我們看來,人類越進步,越注重隱私,越注重個人自由,這不是顯而易見的麼!你們的觀點未免太荒謬!」
他提問時並沒有點名指反方何人來回答,不過馮見雄立刻就應聲站了起來。
「當然有根據——人類在封建時代,法律有定義『隱私權』這種權利麼?當然沒有,那時候根本沒有這個概念。隱私權的產生,甚至不是資本注意立法的早期產物,而是資本注意發展到相當成熟階段才產生的產物。根據《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考證,這個概念直到1890年才出現——這時候距離第二次工業革命、電氣化都已經過了20多年,可見古代是沒有隱私權的概念的……」
馮見雄說到這裡,其實還沒完,他也沒坐回去。但谷和仁已經迫不及待地打斷了他,插話道:
「那不是恰恰說明了隱私權是人類進步的產品麼?眾所周知,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飽暖思**。古代沒有隱私權,那是因為那個時代人類連物質和精神文明的基本需求都還不滿足,所以沒空考慮隱私權。一旦滿足之後,對隱私的追求也就更加凸顯了。未來社會的物質和精神供給自然比如今更加豐富,那人類不是更該追求隱私麼!」
「說得好!」占場內大多數的復旦學子,紛紛低聲喝彩,為谷和仁的光偉正言論喝彩。
「道理是不錯,但是插話打斷,有點失了氣度。而且萬一對方的進攻點不是如正方所預期,這種插話就很丟分了。」羅胖子和高大松如此想。
其餘幾個評委,倒是不置可否。
所有人都在靜觀其變,期待馮見雄能否給出有力的反駁。
馮見雄非常有氣度,一點都看不出被人打斷了發言時的羞怒。直到谷和仁停嘴,主持人切表,他才施施然地開口:「說完了?有證據麼?」
「什……什麼證據?」谷和仁有些不解,幸好他反應很快,「我說的都是公知常識、普世真理,就跟太陽東升西落一樣眾所周知,要什麼證據?你丟塊肉在地上,狗會直衝過去叼走還是拐個彎再去叼走?『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種真理,連狗都知道,還需要證據麼?」
「呵呵,是不是公知常識,不是自封的。」馮見雄一點都不生氣,「剛才對方辯友問我要證明『隱私不是人類一貫都有的追求』,我拿出了《牛津法律大辭典》作為證據。
現在你們反駁了我,我要你反證你自己說的『物質精神更富足,就更會追求隱私』,你卻拒絕拿出證據。哪怕從『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來說,都說不過去吧?不過,這沒有關係,我就當你證明不了好了——」
馮見雄說到這裡,身子一轉,不再看向谷和仁,而是轉向看台,侃侃而談。
谷和仁很想再次插話打斷,卻一時不知道說些什麼,也就錯過了又一次無禮的機會。
第69章 潰癰雖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