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曉笙是個喜好音樂的人,從小就特喜歡唱歌,雖然因為先天條件太不好,歌唱的並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級別高那麼一個層次(回到過去當女神17章)。
不過,這並不妨礙她覺得自己是個文藝青年的事實。
每一個自覺瀟灑帥氣的美男子,都覺得自己是個安安靜靜的文藝青年。
她年少時也曾像一個正常的孩子那樣的去追星,但是並不專一,似乎只要哪個歌手唱的對口味,她就會喜歡聽誰的歌。
或許白曉笙並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單純的追歌而已。
而年紀的成長,白曉笙聽歌已經完全不關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歡靜靜的欣賞樂曲。民族、美聲、通俗歌曲她都聽,不一定受大眾認同,但只要對她胃口就會特別喜歡。
白曉笙從國外回來之後,做過幾年的報社總編,華國娛樂圈的事情她也接觸過不少,知道裡面的水又亂又污,但這並不妨礙其中出現的好作品。
皮褲汪的人品雖然不咋滴,但對方的歌曲還是有幾首是很不錯的。
有時候和老同學聚會唱k的時候,她這位被戲稱的麥霸也偶爾也唱過幾首皮褲汪的歌。
比如,白曉笙現在唱的這首《春天裡》就是皮褲汪的歌曲。
她向來不是什麼冷靜的人,行動里特別強的白曉笙,只要腦海里產生想法,她就會去做。
比如搶奪這文藝大叔的吉他,自己卻自顧自的唱起了歌。她絲毫不擔心這樣的舉動會被打,因為對方只有一個人她還真的不虛。
她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白曉笙從小到大,就是這麼一個無法無天的人,小混混一個。
但是這也不代表她蠢的沒腦子,對方如果多那麼幾個,或許她會生著悶氣走掉,就像之前在報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樣。那不是害怕,笑話!她24純爺們會怕麼!?那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她旁若無人的歌唱著,肆意而又快活。而她開口的那一刻起,文藝大叔舉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來,露出一副吃驚的表情。
不過文藝大叔吃驚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臉冷漠的神色。雖然沒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厭惡,但也僅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顯,大部分路人並不喜歡這種類型的歌曲。
不過白曉笙倒是沒有管這些,依然不管不顧的唱著,她是唱給自己聽,又不是唱給別人聽的。
「可當初的我是那麼快樂,雖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橋下、在田野中,唱著那無人問津的歌謠!
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請把我留在,在那時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請把我埋在,這春天裡…」
少女唱到後半段,那吶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獨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動著的是非常強烈的不安與深刻的掙扎。
總有人說生活不是電影,然而那只是對普通人而言。
在白曉笙並不漫長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場文藝片、任何一場戰爭片還要誇張,還要猙獰恐怖。
她回過之前的那些轟轟烈烈的日子,遠遠超乎正常人的想像,甚至用言語都無法描述出來,但是那也並不是值得回憶的事情。
但此刻,在這過去的時光里,在這春意盎然的廣南市,在充滿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麼的動聽而又迷人,在那絕望和黯啞的聲音,深深的與裡面的歌詞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曉笙熱淚盈眶。
因為在自己的歌聲里,她想起在中東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在整個兩河流域東奔西走的打游擊戰,並且與武裝份子進行激烈交火的場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戰友,在那個血肉橫飛地方拋卻了膚色的歧視,將手與手緊緊的牽繫在了一起。
那樣在槍口中喋血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過的異常艱難和漫長。
她想起在那個春天裡認識的白俄羅斯少女,對方是那麼的英氣勃發,緊身的迷彩服將對方襯得如同綠油油的森林。
但這片綠油油的森林,在那個血與殘骸亂飛的夜晚,在反坦克炮接二連三爆炸的聲音陣陣響起來的時候,被烈火燃燒殆盡了。與之同樣消散殆盡的,還有白曉
17醉臥沙場君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