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時候已是中午。
卻見門口站著一四十出頭的中年男子。
對方一身西服,氣質非凡。
旁邊停著一輛車,一輛黑色豪車。
想必是哪家公司的有錢老闆。
「你好。」
火起打了個招呼,走過去:
「買東西嗎?」
對方回頭,頓時笑了:
「剛回來啊火老闆。」
「我們見過嗎?」
「見過見過,上個月我就來過,那天還下了雨。」
上個月的雨天並不多,經男人這般提醒,火起漸漸有了印象。
「你那天是不是穿了一件格子衫?」
「對對對,就是我,那時我買了幾張冥幣,還跟你講價抹零來著。」
「可以啊,這才多久不見,咋就換了身行動?發財了這是?」
在火起的記憶里,當時的對方衣著可沒這般華麗,那時明顯就是個不修邊幅的上班狗,形象頗為狼狽。
「嘿嘿,是,也不是。」
他呵呵笑著,說著遞了張名片過來。
火起接過,便見上面寫到:
【千金娛樂公司董事長:傑森】
「千金娛樂?千金衛視那個?」
「是的,就是那個。」
千金衛視,a國的電視台之一,一個主要經營娛樂節目的電視台。
而【千金娛樂】則是千金衛視的後台公司。
算是本地一家很火的明星公司。
——
「這可真是離譜,你這樣一個大人物當時怎麼混成那樣?」
火起打開院門,帶傑森進去。
傑森嘆氣,道:
「哎,別提了,當時被我老婆聯合幾個股東設局害了,差點進監獄破產。
不過還好,還好火老闆幫了我?」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可別這麼說,要不是火老闆的那些冥幣,我怕是現在還在坐牢。」
他說著,開始講了個大概。
簡單來說,就是傑森的老婆聯合公司的一些股東給傑森挖了個坑。
將一樁命案栽贓到傑森手中。
又趁著傑森被警局帶去調查抽不開身的時候。
妻子和那些股東裡應外合,轉移公司財產,故意搞事。
而最後的結果便是,傑森被踢出了公司,老婆也在這時候與她離婚,妻離子散。
離婚的時候,妻子已提前將所有財產轉移,因此傑森毛都沒分到,一貧如洗。
這時的傑森位於人生最低谷。
可壞事卻不單單如此。
儘管警方那邊關於命案一事扔證據不足。
但還是要求傑森每隔一段時間就得去局裡做筆錄。
而不想去也很簡單。
交錢,只要交了錢,那麼便可網開一面。
相反,若是交不起錢,就很有可能被關進來,抓進牢裡勞作。
——
a國的社會風氣並不好。
即便是維持治安的警方勢力也是如此。
就連監獄,都是私人的。
屬於資本家的產業,甚至可以上市。
因此,像這種表面法律實則生意的產物。
好人含冤入獄的事每年發生的不要太多。
說白了,金錢才是核心。
只要有錢,很多事都能迎刃而解。
有錢即便你殺了人也可以無罪,只要付得起精英的律師費。
甚至只要有錢,便可將看不順眼的人關進局子裡。
這早已是默認規則。
——
「我當時真的是一窮二白了,為了給警局交錢甚至把房子都賣了,最後身上就剩個幾千。
要不是父親託夢給我,估摸著再過不久,我就會因交不起錢而被抓去坐牢。」
噩耗接連而至,就在傑森落魄徹底陷入低谷的時候,唯一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