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協商會在早上9點的時候進行,除了席勒和克萊兩位當事人之外,還來了許多的人。
指控協商會是不被允許旁聽,也不會進行公開聽證的,所以來的這些人多多少少都和這起案子有關,比如戈登、布洛克,與戈登同時發現案發現場的警察,甚至是校長希瓦納。
尤其是希瓦納。
昨天晚上他接到了席勒的電話,那個時候他還在辦公室里加班,聽說席勒竟然被指控了,希瓦納感覺到很好奇。
那天在醫院當中席勒對他說的話一直盤旋在他的腦海里,他思考了很多,但仍未下定決心去做。
他並不是擔心自己做不到,而是不知道這是否有用,他是一個從未在這方面占據過優勢的人,自然不會肯定的覺得這會給他帶來好處。
在接完席勒的電話之後,希瓦納就知道,席勒似乎是想向他展示擁有話語權的好處,在幫他下定決心。
所以希瓦納就來了,不過他仍然有個正當理由,那就是充當駁斥某條指控的證人。
指控協商會很快就開始了。
檢察官正是哈維的老師,因此哈維也可以做檢察官助理在旁邊旁聽,他只看到他的老師念完了所有指控條目,宣布雙方開始進行協商。
事情也果然如他們在辦公室中預料的一樣,席勒否認全部指控並聲稱自己正當防衛,克萊堅持謀殺和蓄意傷害指控。
雙方都出示了自己的證據,或者說其實只有席勒出示了有效證據,比如他的窗戶有被砸過的痕跡,煙囪有被入侵的痕跡,地下室的門鎖更是直接被暴力剪開,而另一扇地下室的門是直接被撞開的。
屋內的環境也慘不忍睹,不但門被弄壞,還有許多東西被碰到地上,地毯全都被挪了個位置,地上還有克萊的腳印。
幾乎所有人都在看到這些證據的時候被驚呆了,他們認為就算克萊沒有職業道德,也應該有起碼的職業素養,他難道不是刑偵學的高材生嗎?
哪怕他確實是想去找證據,而不是為了報私仇,那也應該知道自己這麼做的後果,既然知道自己可能被指控,連個鞋套都不穿嗎?
希瓦納也壓低了聲音問席勒,「你確定他沒有什麼後手?他怎麼這麼囂張?」
席勒搖了搖頭,也壓低了聲音說:「我太了解他們了,你見過哪個FBI破門而入之前穿鞋套的?」
「他們不怕嗎?」
「他們怕什麼?特工是最後武器,一旦動用特工潛入搜查或是秘密逮捕,就代表事情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階段,那重要的就只有能否找到證據和能否抓到人,至於留下的痕跡,自然有人替他們解決。」
「所以這是特工思維?」
「你會為了不在槍上留下指紋而特意研究出一種不沾指紋的高級材料來造槍嗎?」
「直接擦掉不就行了嗎?」
「是的,這就是特工思維,先把人抓了再說,留下證據了,大不了就派另一批人去擦。」
希瓦納點了點頭,重新把目光放回協商會。
克萊那邊拿不出什麼有利證據證明他不是私闖民宅,他顯然想讓戈登和布洛克替他證明,但用的方式依舊是特工那一套。
也就是提前不商量,現場施加壓力,表達一種類似於「如果我死了你們也別想好過」的態度。
但可惜,戈登和布洛克又不是他的同行,他們是警察,不是特工頭子,他們不擔心泄密,哥譚警局也沒什麼能稱得上是重要的秘密,所以克萊的威脅無效。
「克萊先生,任誰都能看出你證據不足,如果你堅持指控,恐怕你無法取得大陪審團指控書,我也不會為你向羅德里格斯先生提出指控。」
「如果你能夠找到為你提出指控的檢察官,我也只能遺憾的告訴你,這一定會被負責審判的陪審團和檢察官認定為正當防衛,而您也會因私闖民宅和瀆職而受到同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