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少城主

    轎子上坐著一個看上去足足有三百多斤的大胖子。

    胖子身上穿著一身大紅色的錦衣長袍,但就算如此,也還是擋不住他身上那些白花花的贅肉,若只是胖也就罷了,長相還奇醜無比,眼睛小的只有一條縫,臉上也全身因為過度肥胖而有的褶子,  看的人直犯噁心。

    胖子名叫褚雄,就他而言,並沒有什麼可說的。

    但他爹,便是這鎮沙城的城主,也就是這鎮沙城的縣令褚欒英,之所以叫他城主,是因為雍州大部分地區都是百年前大周王朝從大燕王朝手裡搶過來的地盤。

    而那時大燕王朝邊境地帶的城池的最高領導者,則被統稱為城主,所以儘管褚欒英在朝廷官員花名冊里的職務只是縣令一職,  但在此地,仍然會被稱為城主。

    越是繁華之地的縣令,能做的事也就越有限。

    但是在雍州之地做縣令,那絕對就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般。

    更何況這褚欒英在鎮沙城當縣令以來還立過幾次功勞,受到過朝廷那邊的表彰,所以地位更為穩固。

    褚欒英雖然在當地百姓心中算不得什麼很好的縣令,但他自己倒沒做出過什麼出格的事,可他的兒子褚雄,卻是一個十足的紈絝子弟。

    用紈絝這兩個字形容他甚至還不夠準確。

    在鎮沙城這個地方,他對於老百姓而言簡直就是惡魔一般的存在。

    每次上街閒逛遇到什麼喜歡的東西,從來都是直接讓人去拿,遇到姿色還行的良家婦女,也是直接讓人綁回府上,性情暴虐,  喜怒無常,  據說每年都有好幾個下人會被人活活打死,  屍體都快不成人樣了。

    早些時候,  當地百姓甚至會去找褚欒英告狀,褚欒英也會施加懲戒,但對於褚雄做的那些事來說,這些懲戒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而沒過多久。

    那個前去告狀的人,就莫名死於非命。

    此後,再無一人敢去告狀,只要是褚雄出街,大街上所有人都會立馬像現在這樣躲起來避禍。

    莫驚春遠遠看著那個轎子上的死胖子,又看了一眼因為他的出現,而緊閉的店鋪大門,他嘆了口氣,無奈道:「下午再出來吧,先回客棧。」

    「哦。」


    莫驚春帶著小七慢步往客棧的方向走去。

    褚雄好像已經習慣了這種大白天的街上沒幾個人的現狀,他命人從旁邊的包子攤拿來幾個包子,一邊吃著,一邊享受著愜意的陽光。

    他一雙隱藏在肥肉里的眼睛左顧右看,無意中看到莫驚春和小七之後,  目光在兩人身上停留了一下,  而後視線下移,眼神在莫驚春腰上的重鋒劍上停留住了。

    褚雄雖然沒有練武的資質,可但凡是男人,就會幻想著自己有朝一日能夠乘風御劍、踏雪無痕地行走江湖。

    現在。

    褚雄看中了莫驚春腰上的那柄劍。

    而遇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褚雄從來都只會採取一種措施,那就是……搶。

    「去,把那人身上的劍給我拿過來。」

    跟在轎子旁邊的幾個下人立馬看了一眼莫驚春後,便立馬朝前面跑了過去:「站住!說你呢,給我站住!」

    聽到後方傳來的聲音,莫驚春詫異地回頭。

    六個下人走上前,直接道:「把你的佩劍給我。」

    「為什麼?」

    「為什麼?」幾個下人都有些沒反應過來,在鎮沙城中誰不知道少城主褚雄看中的東西,從來不需要理由。

    「因為我們家少爺看中了你的劍。」

    莫驚春好笑道:「他看中了我的劍,我為什麼就要給他?」

    「這…」

    這幾個下人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其中一人連忙道:「小子,我勸你最好不要鬧事,這裡是鎮沙城,在這裡只有我們家少爺想不到的,沒有他得不到的。」

    「什麼傻逼東西!給我滾!」莫驚春本想著自己明天就要走了,能不惹事就不惹事,沒想到他們竟然主動上前找麻煩來了,這讓本就有些掃興的莫驚春頓時有些怒火。

    突然響起的一道謾罵聲,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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