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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御星璃的第二篇小說

    測試廣告1《時間會抹平一切》

    初墨是個作家。讀書都 www.dushudu.com

    說到底他只是個學生,因為夢想是成為作家所以天天寫文章,因為老師說想寫出可以感動別人的文章就要讓它先感動自己。

    於是他寫的東西能讓自己天天感動落淚,別人看著卻內心毫無波瀾,幸虧他還有些經商頭腦,仗著自己文筆好,靠幫助同學寫情書勉強度日。

    嗯,一封五塊大洋,不甜不要錢。

    但,人道是,不作死就不會死,學校打架多半是因為男女關係,無非就是「你給我心愛的女孩兒寫情書」之類。所以那些想「維權」的大哥,因為情書是他代筆順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這並沒有斷了初墨的財路,他甚至越挫越勇,開了個「夢璃社」,但是舍規第一條就是太過優秀的男生女生,拒絕代筆以及送信。

    我因為太過優秀的人,會被很多人喜歡,如果給他寫情書,指不定就會被競爭對手揍一頓,代筆人員也會跟著沾光。

    由於所這個工作,所以他識盡了世態炎涼,人情冷暖。他見過三個人給一個人寫的,也見過一個人給三個人寫的。

    好傢夥,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飲,祝你早日被水淹死。

    第二天過生日許願,他雙手合十眼中盡顯虔誠。

    「但願人長久……」

    「但願人長久……」

    「但願人長久……」

    當時他們學校掀起了一股歌星潮。許嵩,薛之謙,林俊傑三足鼎立,一邊「你還要我怎樣」,一邊「圈圈圓圓圈圈」爭得不可開交。

    由於社長初墨是薛派人士,所以夢璃社待客大廳時常會放薛氏情歌,但總被副社長吐槽風水不好,副社長的原話是,「夢璃社是給人代筆情書和送信的地方,當然希望寄信人能成功,你放這個天天聽分手,那還能成功嗎?」

    說起副社長,她當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後,只是日常聊聊天,後來兩人認識大概一年多之後,她才把初墨當做是朋友。

    「當你朋友真難。」當時初墨這樣吐槽道。

    因為她比初墨大一歲,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這一天一個女生來拿他委託給夢璃社的文章,是的,夢璃社不止代寫情書,它也時不時出個小說,或者接個委託之類的。

    我女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長髮及腰,皮膚白皙,手指纖細,只用一個字形容的話,那就是「絕」。

    「同學你好,請問我的文章寫好了嗎?」初墨耳邊響起了如同清泉般的聲音,軟軟的,糯糯的。

    「嗯,寫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頁a4紙交到她手裡,上面寫滿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幾頁紙,「嗯,文筆很好,就是字跡有待加強。」她笑了笑,輕聲說道,「同學,加個好友嗎?方便以後聯繫。」

    「好。」

    兩人加了qq。

    下雪走後,副社長大人輕輕拍了拍初墨的後背,「小姑娘長得不錯,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兩人聊得很投機,從風花雪月到新聞八卦,從人間理想到塵世浮華,兩人無話不聊,漸漸成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後來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鬱症,她的爺爺奶奶不喜歡她,她的父母精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長長短短的刀疤,她說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後來並沒有實行,她也沒說理由是什麼,初墨對此一直有個疑問。

    她說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種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尋的溫柔嗎?他不知道。

    夏雪說她立下了fg,一輩子不結婚,以後領養一個孩子就這樣過一生。初墨不知道為什麼有些失落。

    後來在初墨打電話給夏雪講如何唱好歌的時候,他們又一次提到了這件事。

    「你就想像嘛,有人不要你了,然後帶入感情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過fg,一輩子不結婚?」

    一段時間的沉默。

    「那,我問你個問題哦。」

    「你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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