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之後,是憲法總綱。
「天竺國,乃華夏子民奉天之命,蹈海萬里而安家立業之國。」
「天竺國,乃華夏子民之國,國王代天以牧萬民。」
「天竺國內,華夏子民為國民,異族子民為順民。無論何人,不得以華夏子民為奴僕,不得在華夏內部劃分種姓。異族之民,可為天竺國官吏,但不得任五品及以上職務。」
「天竺國內,異族若識漢字、說漢話,可接納為華夏子民,一視同仁,不得歧視。」
「天竺國內,宗教信仰自由。華夏子民,只許信奉佛道二教,否則革除國民身份。」
「天竺國內,當以大明官話為準繩,議政、祭祀等重大場合必須說官話。華夏各地方言,亦為天竺國語,不必苛責百姓。」
「天竺君臣,有教化萬民之責,當逐步普及全國義學。官方義學,不收學費。任何華夏子民,有七歲以上、十三歲以下孩童不識字者,須當有父母送至義學讀書,否則嚴懲之!天竺異族子弟,若有志進學之人,任何學校不得阻其入學。」
「……」
方靈犀看完憲法總綱,心裡只剩下佩服,這是一部建國綱領!
同時,還是一部殖民宣言,華夏子民在海外開拓,都是奉上天之命而行事。
至於印度本身的種姓制度,完全被王淵給刻意忽視了。
你們自己內部怎麼玩都可以,沒事兒把賤民殺著玩都行,老子尊重你們的風俗傳統。
但是,如果一個賤民學會說漢話、寫漢字,那他通過考核就能成為華夏子民。那個時候,他就將跳出種姓制度,你再動他一下試試看?
華夏子民,凌駕於種姓之上!
而且即便是漢人,也不能再使用漢人奴僕。漢人在天竺只能做主人,不得做奴僕!
關於奴僕方面,王淵會另行頒布法令。
已有的漢人奴僕,因為生計原因,可以繼續為僱主效力。但是,賣身契不予承認,必須換成短期僱傭合同,僱傭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以下還有政府框架……
國家元首:國王。
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內閣成員,不得低於五位,不得高於九位。)
最高監查機構:都察院。(都察院御史,只有監查之權,不得插手行政事務。)
政務部門: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財部,工部,商部,農部,交部。
六部尚書,直接變成十部尚書。
前六部大致職能不變,但戶部把財權分了出來,相當於大明的戶部倉場尚書,獨立出來變成天竺國的財部尚書。
工部主管工業,商部主管商業,農部主管農業,交部主管交通。
天地交而萬物通,這是「交通」的詞源,出自《易經》。
至於什麼警察系統,那屬於近代產物,運營成本實在太高了。歐美最開始的警察,跟大明捕快沒啥區別,偏遠地方比大明捕快還弱雞,別把現代警察制度代入進去。
王崇被任命為首相,寧搏濤被任命為輔相。熟悉天竺國情的吳汝霖、林璋,被任命為普通閣臣。
這些都沒什麼異議,只不過寧搏濤今天不在場,他到錫蘭島(斯里蘭卡)接收大明西海水師去了。
唯獨卡帕提的父親,就是那個獻城的天竺將領拉瑪,居然也被王淵任命為內閣大臣。
「陛下,異族怎能做閣臣?」弟子黃煦有些不服。
王淵笑著說:「此父子二人,都願歸化,而且有獻城首義之功,怎能不給個大官做做?」
黃煦問道:「陛下在憲法總綱中說,異族歸化,只許信奉佛道二教,這對父子可願放棄印度教?」
王淵笑道:「他們會放棄的。」
黃煦這位徽商之子,王淵的第二批親傳弟子,在物理學派資格老得嚇人,若留在大明至少也是侍郎。可惜,他考上舉人之後,竟直接放棄科舉,不到二十歲就跑去經商,還是天竺棉會的創會小股東。
如今,黃煦被任命為戶部尚書,專管土地和人口,稅收權力則被挪到財部。
方靈犀擔任都察院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