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多久,去滬家寨探聽的人就回來了,情況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原來賣地的那戶人家,外強中乾,在京城雖說也有些買賣,但經營狀況卻不是十分的理想。
家中只有一個兒子,四十多歲中了進士,主人家老爺子是晚年得子,已經七十多了,眼睛又不好,無親無故的,只有進京投奔兒子,因此那些地才要賣掉。
那戶人家的老爺子種了一輩子地,對土地很有感情,又都是祖上傳下來的,所以有些不捨得賣,賤賣那就更別提了,再說就算是賤賣,便宜一些,這樣大的一塊地,也沒有幾個人能買得起,除非分塊兒賣。
常友偉認為這塊地不容易賣出去,一是主人不想分開來賣,二是不捨得賣,非得給錢多了他才賣,可是誰能買得起啊。
一畝地十五兩,三千畝地就是四萬五千兩,連穆琳都買不起,穆琳帶了多錢,常友偉是知道的,穆琳跟他交了底。
常友偉想討好穆琳,準確的說,他是想討好十三王爺,所以他想幫穆琳買下這塊地,把這件事辦的漂漂亮亮的,可是穆琳又沒有那麼多錢,那麼怎麼辦呢,只有一個辦法了,那就是讓主人家賤賣,這樣才有可能買下那塊地。
不過常友偉沒敢自作主張,把穆琳找來,吞吞吐吐的跟穆琳說了他的想法兒,他想用些手段,威逼那戶人家賣地。
穆琳不同意他那麼做:「人家不捨得賤賣,也沒什麼錯,這是人之常情,在情理之中,我們不能耍手段,去逼迫人家,價錢不合理,可以談嘛,不能拿權勢欺人。」
用權勢欺人的事,穆琳不會幹。
價錢可以談嘛,一下子買三千畝地,難道不應該給點優惠嗎,不會這麼不通情達理吧?
正常情況下,應該比買幾畝或十幾畝地更便宜一點吧,最少一畝也得便宜一兩,甚至會更多一些,因為這樣的大買主難找啊,可遇不可求。
穆琳也是能省則省,她也希望地能便宜一些,穆琳沒有那麼土坯,才不會當冤大頭,糟害自己的血汗錢呢。
錢是那麼好掙的嗎,她攢這些錢很辛苦的!
常友偉打的什麼算盤,穆琳清楚著呢,從他的言談,穆琳確定他肯定是知道了十三王爺是自己的合伙人,想巴結自己,巴結十三王爺,如果自己真按他的主意辦了,把地買了,自己就欠下了他的人情,十三王爺也欠下了他的人情。
穆琳很有自知之明,自認為沒那個本事能還常友偉的人情,另外她也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不想被人挾恩圖報。
穆琳可不是小孩子,其實很清楚常友偉這麼做的目的,常友偉不過是想拿她當攀牆梯,攀十三王爺那個高枝兒。
可是這樣的事,十三王爺知道了,會怎麼想啊,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會影響自己的形象的,會影響十三王爺對自己的觀感的。
穆琳還是很會計較得失的……
因此穆琳大概弄清楚了情況之後,撇開了常友偉,直接去了滬家寨,去找那個賣地的老爺子去了,可是那個老爺子卻異常頑固,死活不賤賣,價錢一分也不降,最後穆琳沒有辦法,只得回了杭州。
不過那塊地,穆琳還是打算買的,她準備過些時候再去談,抻一抻,興許就有轉機了也說不定。
那個賣地的老爺子,今年七十五了,自己不能管理這些地,又沒有得力的助手,所以這個地是絕對不能種了,肯定得賣。
為了兒子的前程,做官也不是那麼好做的,方方面面都要打點到,這就需要錢,所以老爺子想多賣點,是以誰來買地他也不降價,這其中是有原因的。
可是等穆琳一走,他就後悔了,他的兒子已經四十了,已經等不起了。
沒有錢,他的兒子這輩子就沒什麼熬頭了,中了進士,在京城只做了一個七品官,在禮部就是一個小魚小蝦,不使錢,到死也就是七品了,又不是什麼天才,要是天才的話,還有偶然被皇帝發現,成為皇帝近臣的希望。
老爺子就指望著這塊地出菜呢,用幾萬兩銀子,幫兒子發展起來,哪管做到知府也行啊,三年窮知府,十萬雪花銀,這是往少里說,二十萬也是可以撈到的,要是有肥缺,撈個巡鹽御史,百萬也是它。
他這叫化家為國,化地為官……
老
第146章 十三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