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從隋朝大業三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這種為國選材的制度,在華夏大地上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的歷史。\www.yibigЕ.com/
科舉是讀書人參加人才選拔考試的制度,是歷代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讓讀書人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學而優則仕的一種制度。
在科舉制度誕生之前,華夏王朝的選材方式都是沿襲魏晉年代,採用的九品中正制,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擔任高官。
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他令各州推舉人才,參加考試,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煬帝時期正式設置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
隋煬帝創立的科舉,雖然並不完善,但是總歸讓那些出身貧寒的讀書人,看到了一絲希望,而在此之前,仕途這扇大門,對於那些出身低微的人都是關閉著的。
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漸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才。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材,後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會徵辟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察舉制缺乏客觀的評選準則,雖有連坐制度,但後期逐漸出現地方官員徇私,所薦者不實的現象,徵辟制也存在著種種弊端。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
此後的晉代,南北朝也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這制度始終是由地方官選拔人才。
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直到隋統一全國後,隋文帝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他令諸州歲貢三人參加考試,合格者可以做官。
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十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這標誌著科舉制正式誕生了。
進士一詞初見於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
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
隋朝滅亡後,高祖定鼎關中,也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
然社會上的風氣,卻並非一朝一夕可變,那些出身世家大族的人,可以憑藉著自己家族的勢力,得到額外的擢拔,而貧寒之家出來的才俊,他們的進身之階依然十分狹窄。
太宗皇帝也想要改變這種格局,於是才有了後來的杜睿變法,杜睿變法,其從根本目的上來說,就是埋葬在華夏傳承了數千年的世家門閥制度,不單單是杜睿,太宗皇帝也一樣看出了世家門閥對國家
第六十九章科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