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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金營

    其實鐵匠李自己也在賭。他不知道自己接下來面臨的,將會是什麼。金人殘暴,性格反覆無常。這次能否因禍得福,他自己也不知道。

    說不定,自己隨時都會被金人,給一刀咔嚓了。

    不管怎麼樣,總比自己被大宋官兵抓到要好得多。若是被大宋朝廷抓去,最輕的也是凌遲處死。

    凌遲作為最殘酷的刑罰之一,一刀刀的將對方給千刀萬剮。這滋味,想想都覺得恐怖。

    這種刑罰通常是在犯人身上一塊一塊地割下肉來,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明朝正德帝時代著名宦官劉瑾,被正德帝判處凌遲以後,被劊子手凌遲了三千餘刀,前後行刑周期長達三天,期間痛苦難以想像。

    雖然凌遲起源於遼代,但在明清兩朝卻是統治者最喜愛的刑罰之一。自元代開始,適用凌遲的罪名為十惡重罪中的「謀反大逆」「惡逆」和「不道」,具體罪行包括謀反及大逆、殺死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伯叔姑、兄、姐)、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以及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等。

    大宋一朝,有凌遲刑罰麼。

    還真有,而且,還是發生在宋仁宗時期。一向以寬仁著稱的宋仁宗趙禎,為什麼會下旨凌遲犯人呢。

    天聖九年,仁宗皇帝頒下一道詔書:「如聞荊湖殺人祭鬼,自今首謀若加功者,凌遲、斬;募告者,悉畀犯人家資;捕殺者,重其賞。

    一切的起因我們還是得從「祭鬼」這個惡俗說起,鼓吹煽動這種祭鬼風俗的多是一些巫師,說殺害他人祭給鬼神,此人一生的福氣便會轉移到自己身上。

    殺人祭鬼,多出自南方,宋代大儒朱熹認為:「南人常食贏蚌,得人之肉,則用以祭神,復以其骨為醬而食之,今湖南、北有殺人祭鬼者,即其遺俗也。」

    宋太宗時期就曾法令禁止兩廣地區的「殺人祭鬼」風俗,沒想到後來到仁宗朝時期竟發展到四川、湖北、湖南,一度影響到中原有小一半地區開始流行如此恐怖的風氣,到處殺人祭鬼,

    祭鬼也分三六九等,最頂級的祭品是儒生,次一等的是僧侶,其餘的人再次之,


    從太宗時期起,歷代宋朝皇帝對這種惡俗痛恨異常,進行嚴厲打擊,但是治標不治本,反倒發展越來越壯大,直到仁宗朝時期,把凌遲列入刑法之中,再加上宋仁宗有意減免落後地區稅務,雙管齊下,恩威並施,才有效的遏制了這股到處蔓延的邪氣之風。

    然而鐵匠李是行刺皇帝,不但要接受凌遲處死,還要誅滅九族。此外,殺了鐵匠李之後,還得將他挫骨揚灰。

    與其等死,倒不如來金國碰碰運氣。況且自己的手裡,還有一把燧發槍。

    自鐵匠李被單獨關了起來之後,每日都有人送來飯菜。奇怪的是,送來的飯菜還頗為豐盛、這對於金國來說,是及其罕有的事。

    鐵匠李雖然讀書不多。可他從中嗅到了一絲機會。

    金人為什麼把自己單獨關了起來,還好酒好菜的伺候著。自己一個鐵匠,有什麼能力了。定然是,這把燧發槍的緣故。

    果然,三日後,有人來提審鐵匠李了。

    兩個金兵,面無表情的來到大牢。他們打開了牢門,其中一個走進去,把鐵匠李給拽了出來。

    鐵匠李不敢反抗,他早已學會了順從。因為他發現來到了這裡,不該問的不要去問,不該打聽的就不要打聽。金人對待漢人,是從不會手軟的。

    兩個押送他的金兵,也沉默不言。只是出了大牢門口後,突然鐵匠李的眼前一黑。

    原來是有人拿著麻袋,套在了鐵匠李的頭上。鐵匠李剛要掙扎,腦袋後面便挨了一記。緊接著,鐵匠李便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等他醒過來的時候,頭套已經被人給摘了去。鐵匠李緩緩的睜開眼睛,發現手上綁著的繩索也被解開。

    鐵匠李揉了揉受傷的手腕,抬起頭便發現自己在一處大殿中。

    這是一座氣勢恢宏的大殿,大殿的屋頂採用金黃色的琉璃瓦鋪設,陽光下閃耀著耀眼的光芒,仿佛將整個宮殿都籠罩在一片金碧輝煌之中。屋檐四角高高翹起,猶如振翅欲飛的鳳凰,寓意著主人的尊貴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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