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晚了,抱歉抱歉,明天肯定早點!)
-
看到這個名字,刁主簿就眉頭一皺,他對這王賢的印象,可以說惡劣極了。
堂堂本縣第三號人物,本該和一個小小的無賴沒有任何交集,直到一個多月前的一天,他女兒哭著回來說,自己在碼頭被個叫王二的小痞子羞辱了。那句『賤人就是矯情』,雖然是聽女兒轉述的,依然氣得他吐血。
什麼是賤人?倡優皂隸才是賤人!刁主簿堂堂書香門第,朝廷命官,女兒竟被罵成賤人,他能不光火?只是他不能去找一個無賴的麻煩,那不是作踐自己麼?
若僅此一樁,還不足以讓刁主簿如此切齒。還有另外一樁,便是那個懸而未決的刑房典吏!
這個位子,刁主簿已經答應幫小舅子謀取了,誰知司馬求那狗才竟也想要!
刁主簿懼內,沒法交差是要跪搓板的,便不相讓。在他看來,魏知縣肯定給自己這個面子,誰知道那司馬求新近立了功勞,讓魏知縣好生難決,這事兒就槓在那兒了。
刁主簿從魏知縣那裡打聽到,司馬求要舉薦的人,正是王賢!
你說他看到這個名字,會是什麼感覺?
冷著臉合上卷宗,刁主簿便想把那王二攆走,但話沒張口,又覺著不妥,我這不是給司馬求把柄麼?何況王子遙的面子也不能不給。
沉吟片刻,他又改了主意,『聽聞這王二不學無術,不如試他一試,讓他出了丑,我再義正言辭的拒絕他,這樣王吏書的面子也給了,司馬求也沒法說什麼。』
「讓他進來吧。」拿定主意,刁主簿沉聲道。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來投!合該落在我手裡,咱們新帳舊賬一起算!
正想著,便見一個身材高瘦的青年,穿著個不合體的直裰,面容白皙,五官清秀,兩隻眼睛又大又亮,一點都不讓人討厭。
『果然不能以貌取人。』刁主簿心中暗想,面無表情道:「你就是王賢?」
「小人正是。」行禮之後,王賢直起身道。
「吏房推薦你為書辦,這書辦要求品行端正、能寫會算。」刁主簿冷笑著問道:「你覺著自己能占哪一條?」
一旁的王子遙聞言,不禁眉頭一皺,不過是個書辦而已,又是自己推薦的,按說也就是來走個程序。怎麼聽姓刁的這話,是要給王二顏色看的節奏呢?
他兀然想起最近傳聞,刁主簿和司馬師爺為了個典吏起爭執,不過這王賢要謀求的不過是個書辦,完全不是一碼事啊!
「小人不敢自誇。」王賢不卑不亢的答道:「但從沒犯過法,也能寫也會算。」心說,甭管我寫得多醜,至少我會寫字,這一點沒法否認。
「好一個避重就輕,」刁主簿冷哼一聲:「為何本官聽說,你向來遊手好閒,喜歡賭博呢?」
「老大人明鑑,原先我父親蒙冤下獄,我一家人受牽連,當時小人處處碰壁,實在不知道該在幹什麼。至於賭博一說,早已證明是假的,知縣老爺已經還我清白。」
聽他伶牙俐齒,偷換概念,知道從言語上拿不住他,刁主簿哼一聲道:「我不管你那些爛事,還是手底下見真章吧。」頓一下道:「書吏要幫助官員處理政務,是以第一要寫一手好字,第二要精通律學和算學。」說著指一下屋角的桌上道:「現成的紙筆,你把《大明律刑律》的『略人略賣人』一條,給我默寫出來。」
王賢本來額頭冒汗,大明律那麼厚,他怎麼可能背得過?但聽到是這條,不禁大喜過望,當初為了給何常定罪,他不知把這條反覆看了多少遍。但他極沉得住氣,應一聲遵命,便提筆寫道:
『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
「不光是正文,還有下面的細則。」刁主簿又補充道。
王賢暗罵一聲,只好接著寫道:『若以乞養過房為名,買良家女子轉賣,罪亦如之……』接下來還有九條,他記得沒那麼清楚,只能寫個大概,但意思不會有錯。
但寫著寫著,他心裡便犯了嘀咕,這刁主簿跟我有仇麼?我爹都默寫不出《大明律》,為啥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