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四千四百兩。」高務實默念了一下,開口道:「這是按白米白面的價格大致估算的,不過我看不必撥付現銀。遼東苑馬寺去年的玉米和稻米都頗有盈餘,本來應該是今年拿去賣掉入賬的,現在不妨換個思路,直接從苑馬寺撥付食物。
七三開吧,七成玉米配三成大米。目前玉米比麵粉便宜不少,可謂量大管飽,換了玉米之後還能給幹活的人多吃一點。
另外據我所知,以往遼東徭役用工,服役之人需要自帶鹽巴,這一次算皇上恩賞,鹽巴就由遼南鹽場出了吧。這件事我會行文鹽場,運費也不必工部負責,京華商社將順道送去鐵嶺與開原。」
前面說的那些也就罷了,無非是高務實精打細算。但鹽巴由遼南鹽場提供這話一說出來,眾人就連忙發出一片讚譽,連石星也不得不附和一番。
大家都是明白人,高務實說是說「算皇上恩賞」,可那遼南鹽場裡皇上只是占乾股,根本就不管其中的運作。現在雖然是掛皇上的名頭髮鹽,其實東西都是高務實自己出。
鹽在後世顯得不值幾個錢,可在此時卻不便宜。當然,價格這東西是比出來的,那不妨比一比。
後世曾有一張房契,上頭寫的是萬曆十五年七月,安徽境內許姓居民買到一別墅,該別墅占地五畝,有樓房三間,平房二十八間。
像這樣一處別墅,放到後世的北京或上海,價值數千萬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即便在安徽,售價怎麼著也得數百萬以上吧?可人家許先生只花了紋銀一百零六兩。
一百零六兩銀子價值幾何呢?萬曆十五年夏天,江南斗米二錢,按糧價折算下來,一兩銀子大概相當於後世160元左右。也就是說這一百零六兩銀子還不到軟妹幣兩萬元,放在高務實穿越那會兒,這麼點錢甭說買別墅了,就算是普通商品房,也是連一間廁所都不夠的。
由此得出的第一個結論是大明的房子很便宜,至少南北二京以外的房子顯然很便宜。
同樣在萬曆十五年,同樣在安徽,人們買一斤鹽,卻要花三錢銀子。按每錢銀子折合十六元計算,每斤鹽賣到了四十八元,而後世的加碘食用鹽,平均每斤只賣一塊多錢。
由此可以得出第二個結論:萬曆年間的鹽是很貴的。
其實,據《明史》食貨志記載,官方向「灶戶」(專門負責製鹽的農戶)徵購食鹽,每四百斤僅支付大米一石。
明代一石大米重約一百九十斤,按每斤一塊六毛錢計算,一石也就是三百零四元。官方用三百零四元就能徵購四百斤鹽,說明「灶戶」每生產一斤鹽的成本決不會超過一塊錢。
那麼問題來了,市面上的鹽價怎麼會漲到四十八元一斤呢?
問題出在流通環節。假設你是萬曆年間一位老闆,想弄些食鹽來賣,那麼你首先必須向鹽運司申請鹽引,也就是經銷食鹽的許可證。
憑鹽引支到鹽後,還必須到批驗所接受檢查,然後你必須去指定的地點賣鹽。賣完了鹽,還要把鹽引交給當地衙門。
這一整個過程不但麻煩,還要花不少額外的錢——此時的衙門吏員明面上的福利待遇普遍拉胯,就等著從別處找補貼了,你主動送上門去,他們自然要用拖著不辦的方式提醒你,直到你主動把白花花的銀子送進他們的腰包。
很多年前高務實就曾經和高拱說過,鹽商雖然賺得多,但其中很大一部分花銷又轉給了「其他人」,因此不能光逮著鹽商痛斥。鹽商當然可以罵,但更關鍵的是,秉政之人一定要思考這一整個產業鏈到底問題出在哪,不然就不可能根治。
回到鹽價,此時食鹽的生產成本雖然很低,但附加在運輸和銷售環節的成本卻是非常驚人的,那些賣鹽的老闆們吃了這麼大的啞巴虧,豈能不將鹽價連翻幾十個跟頭?
可能有人會說,既然鹽商把鹽價定得很高,那幹嘛不甩開鹽商,直接去找灶戶呢?這主意不錯,可惜完全不現實,因為中國自漢武帝以後就幾乎一直實行食鹽專賣制度,除了持有許可證的鹽商,其他人是不能找灶戶買鹽的,大明當然也不例外。
您要問為什麼,或許大明的官員會給您解釋:從鹽商那兒買的鹽叫商品鹽,從灶戶那兒買的鹽叫小產權鹽,商品鹽才合法,小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