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習慣了去戰鬥,去搶野味的。想讓狼變成狗,那麼首先需要一根很有威力的皮鞭,然後才需要一根骨頭。
白名鶴兒時聽過一個故事,原始社會中,狼與狗是一種生物。同時是為了尋找食物,為了生存下去,一部分去了原始人的營地,得到了食物,也慢慢被訓化。另一部分則在荒原之中不斷的戰鬥,不斷的死亡,最終增加了捕食的技巧,然後這部分變成了狼。
可以說,狼與狗就算是祖先是一樣的,但這麼多年進化的結果讓其變成了兩種生物。
元代的蒙古族就象是這個原始的生物,瓦刺是典型的靠利齒去生存的一部分。哈密則制投靠了大明,變成了尋找安逸與食物的另一隻。朵顏三衛與土魯番還屬於中立的部分,只是朵顏三衛更偏向於安逸,土魯番反之。
想後世明末的時候,朵顏三衛投靠了滿清,也不過只是換了一個主人罷了。
對付哈密衛,白名鶴的方法就是,軍事化管事,讓大明人去教哈密人如何生存,如何生活,甚至那個日子穿什麼衣服,都要專門的人根據天氣來負責給他們選。至於幹什麼,自然是依個人能力分配工作了。
當然,宗教信仰要支持,民族習慣要尊重。
兩天之後,得到了忠順王上書請求成為大明一員的正式文書之後,白名鶴換上了一身幾乎已經接近現代風格的服裝。
腳上軍靴、然後是緊腿的藍色厚麻布褲。腰上是軍裝皮帶,只是皮帶扣是純銀鑲金的。然後上半身穿著一件小開領對襟,以兩排銅扣帶著裝飾的上衣,然後帶著勛帶。然後是一件毛料的披風。
這個形象是白名鶴看後世電影,某個大明星演的軍閥穿的仿德式,又帶有強烈中華風采的所謂元帥服。
穿這麼一身衣服,騎著白馬上白名鶴自認為自己很帥。
當然,古將軍與王誠都不這麼認為。在他們眼中,騎在馬上只有那精鋼鎧甲才是最帥氣的,白名鶴這身打扮卻更加的容易被人誤會成小白臉了,軍服只有精鋼才是王道,布料製作成的再漂亮,也不夠威武。
所以,白名鶴的衛隊上下強烈反對這種衣服。
但他們也承認這款式不錯,而且非常適合騎馬。所以改,改的結果就是,靴子很漂亮可以保留,但要在正面加上一條兩寸寬的精鋼護腿板,然後膝蓋那裡要加上一個精鋼護膝,然後腰帶要加寬兩倍,匕首、短刀、手炮等自然要別在腰上。
衣服也不能是純布料的,前面要加上精鋼鱗甲的裝飾,那披風必須加獸面吞頭,就算沒有虎頭也要給個豹頭。當然,鷹頭也可以勉強接受。
依白名鶴的說法,這些傢伙憑空浪費多少鋼材。當然最難受是還是他們自己,多了這些都不怕重呀。
白名鶴的披風沒要精鋼的吞頭,原因是太重。
好吧,誰讓咱們的小白大人是文官呢,那吞頭還是給製作了,不過用的是絲編而成。
受白名鶴的邀請,見面的地點是在棗園。
不過當客人都到了之後,這氣氛卻緊張了起來。因為候天賜也到了,而且帶了二百土魯番的親衛。
候天賜作為曾經土魯番王庭軍隊的千戶,他和哈密人打過交道。而且還用鋼刀與哈密人作過一些小規模的交流。所以這裡的哈密各部落首領之中認識他的不少,那怕他穿了一件類似於白名鶴的這種軍服也一樣。
「介紹一下,這位是新任的土魯番都司,左護都督。」白名鶴帶著一絲笑意。
都司這個詞,就是代表著大明某個軍事區域的最高御門,就是哈密都沒有被稱為都司,而是稱為衛所,因為哈密的規模有些小。
「以天山為中心,五年之內將會有兩個都司,為天山東都司,就是以土魯番都司為首的天山南、天山東兩邊。然後就是西都司,自然是以天山北、天山西為主。這一點不會有變化,哈密衛併入天山東都司,本官已經上表萬歲,忠順王為右護都督!」
一左一右。
哈密的忠順王不敢有什麼不滿,要知道土魯番的勢力比他大太多了,讓他擠出幾千精銳士兵都是難事,他這邊的部落最強大的不過二萬人,最弱的只有幾百人。哈密城這周圍,也是因為漢人的商人與軍隊過來,這一年來才繁榮了起來,人口從不到一萬人增加到了接近三萬
第463節 哈密可以富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