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你死我活!
博登爾被韓青禾這一巴掌打的有些懵了。卻又仿佛被這一巴掌給打醒了。
他有些扭曲地笑了笑,咬牙切齒道:「愛戴?優渥的生活?韓小姐,也許你並不知道,我的祖先曾控制整個國家。所有人,都稱呼他們為王。那才是我們家族應該得到的待遇。而不是像我這樣,以出賣自己的靈魂去取悅觀眾,才能獲得微薄的酬勞。」
博登爾越說越是氣憤,卻被韓青禾冷冷打斷。
「我們是藝術工作者。為什麼要用取悅觀眾來形容自己?誰告訴你,藝術家需要這麼卑微?」韓青禾擲地有聲道。「我們所得的,是應得的,並不是被人恩賜。」
韓青禾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卻完全無法獲得博登爾的共鳴。甚至於——這世上絕大多數從藝人員,都沒辦法與韓青禾產生共鳴。
所謂明星,在很多人看來,就是戲子。就是出賣自己的靈魂來取悅廣大觀眾。在古代,這更是一個卑劣且令人所不恥的職業。
時至今日,雖說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甚至成為了廣大觀眾的偶像。可在許多明星來看,自己所做的一切,仍然是為了取悅大眾。
像韓青禾這般自我肯定的明星,可能真沒幾個。
不過也不奇怪,誰入行不是為了賺快錢?唯獨韓青禾不屑於賺錢。她不僅在娛樂圈獨樹一幟,在整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同樣鶴立雞群。
不然歡哥怎麼會如此欣賞大明星?
沒見過啊——這他媽就是活神仙啊!
博登爾不接受韓青禾的辱罵。也再無心情理會唐歡二人。
他的視線落在了那名西裝青年的臉上。眼中有恨意,但更多的,卻是恐慌。
「你的眼神告訴我。你很恨我?」
西裝青年來到了台上,並氣定神閒地坐在了博登爾的旁邊。
由始至終,他都沒有注意到唐歡,或者是大明星韓青禾。
在場的任何人,都無法吸引他的注意。因為正如博登爾所言,這裡的人,都會死。死的很慘烈。
他又何必和一群死人做任何的溝通呢?
「為什麼?」博登爾深深凝視著西裝青年。「貝爾。為什麼要出賣我?」
「是你先背叛了組織。」被稱之為貝爾的英俊青年抿了一口紅酒,十分輕鬆地說道。「你的心,已經不再屬於組織。我們的任何決定,你都在排斥。你想過普通人的生活?你想在娛樂圈肆意妄為。瀟灑快活?不要做夢了。從你加入我們的那一天開始。你的一切,都屬於組織。」
「我加入你們。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博登爾寒聲說道。「相反,你們從我身上得到了多少實惠?」
「這不重要。」貝爾微笑搖頭,忽然從部下腰上取下一把手槍。然後遞給了博登爾。「你的身份已經曝光。明星肯定是不能繼續去當了。所以——」
略一停頓,貝爾繼續說道:「給你個機會。挑幾個媒體人殺了。然後把你自己武裝起來。做一條忠誠的狗。我會賞你一碗飯吃。」
貝爾看起來很優雅。口氣卻極其的狂妄。
博登爾面色複雜,咬牙說道:「我不會再為你們做事!」
「你知道背叛組織的下場嗎?」貝爾質問道。「你知道拒絕我會有什麼後果嗎?」
他把手中的槍塞進了博登爾的手中。然後,端起酒杯慢慢品嘗。似乎並不著急下一步行動。
博登爾僵在了原地。
情緒幾度失控。
讓他親手屠殺媒體人?
他做不到。
他渴望得到人們的尊重。也習慣了被眾星捧月的滋味。
他想逃避曾經的生活。也不想繼續墮落下去。
年少輕狂時的他,被這群妖人蠱惑。心甘情願地當了很多年的狗。可現在——他只想過自己喜歡的生活。
他連潛規則都不屑去做。寧可花錢尋歡。可見他對自己的聲譽,看的有多麼重要。
就在博登爾無比掙扎糾結之時,一旁的唐歡忽然笑了笑。有些妖異地說道:「博登爾先生,既然你這麼憎惡他。為什麼不開槍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