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六月十六,中午時分,酷暑烈陽炙烤著北京四九城。
酷熱的天氣讓知了都不再鳴叫,街道上少數的幾個行人也都是貼了路邊陰影里走動。
可就這一派安靜的場面卻被突然而起的鼓聲打破,讓順天府門房左近納涼的一眾官差都是一個激靈,自午休的狀態里迅速回神。
這是有人在敲響鳴冤鼓?
好一會兒後,才有人恍惚的明白過來,然後這十多名官差都是滿臉的驚詫,就跟這大中午的真見了鬼一般。
有冤情就跑去衙門敲鼓鳴冤。
這是後世太多影視劇中出現的情節,但其實這顯然不符合古代現實。
放到大明朝,就是縣衙前的鳴冤鼓也不是隨便能敲的,只有遇到重大的人命案子,又或是有亂兵盜匪造反,敲鼓者才會不被定罪。
不然,不管你到底有什麼冤情,抓住後就先定一個衝撞官府的罪名,挨上幾十板子再論其他。
至於更高一級的州府衙門,那外頭的鳴冤鼓就更只是個擺設了。
對北京城裡的順天府衙門來說,外頭的鳴冤鼓更是足有好幾十年沒個動靜了,所以才讓一眾官差大感意外,回神後,才忙不迭沖將出去,便要先將敲鼓之人給拿下了。
不過當他們匆忙趕出來時,外間情況已大變樣,數以百計之人就跟從地里突然長出來一般,已經聚集到了順天府衙門前,全都滿臉好奇地圍觀著正在高高的鼓架前的兩人,指指點點,做著各種猜測和議論。
「什麼人竟敢如此大膽攪擾府衙?」一名班頭虎了張臉大聲喝道,「還不給我停手!」
隨著他怒吼,那鼓聲又咚咚咚的連響了數下,這才被一個青年放下鼓槌,目光直愣愣地盯著他。
而在他旁邊,一個秀才打扮的男子則上前一步,也高聲說道:「今有前都察院御史鄭潛之子鄭梓年為父母及全家四十七口被人冤殺一事向順天府告發,還請知府大老爺為死去的無辜冤魂主持公道!」
話落,那青年已迅速跪地,重重的一個頭磕在地上,放聲道:「還請知府大老爺為我父親,為我鄭家四十七條冤魂主持公道啊」
這叫聲里充滿了憤怒、無助和期盼,當真是讓聞者心驚,不少圍觀的群眾也都露出驚詫之色。
此等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還是在天子腳下,居然會出現如此滅門慘案?
這讓大家更感好奇,湊得更近,也讓府衙的這一眾官差又是好一通的猶豫,然後才有人趕緊回身,就去裡頭通報。
不一會兒,便又有人出來傳話:「知府大人有令,將鳴冤之人帶上大堂審問!」
此話一出,圍觀的人群中不禁響起一陣低低的歡呼來。
大明官府審案從來就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若是在大堂問案,那就是默許周圍百姓入內圍觀的。
像今日這般的案子,自然很吸引人,大家都想要親眼看看案子是個什麼走向了。
當下里,在幾名官差押著二人進入順天府後,百多名圍觀者也都亦步亦趨地跟了進去,轉眼就在大堂的正門前排成幾排,饒有興致地看了起來。
見此場景,已經穿戴齊整,高坐於明鏡高懸的匾額之下的順天府尹童瑞滿心的煩憂,他就知道會出現如此情況,他也不想放這等無關民眾進來聽審。
可誰讓律令中載有明文,只要是擊鼓鳴冤真有重大案件的,就不得阻礙百姓圍觀呢?
若是其他府衙或許還能不按規矩辦事,直接就在二堂審問,背地裡就把案子給審結了。
可這兒是北京城,多少御史言官的眼睛都盯著呢,自己但有行差踏錯,後果都是不可預料的,所以只能是硬著頭皮上了。
砰的一拍驚堂木,童瑞在兩排衙役的威武聲後,板著臉問道:「你們誰是苦主原告,將自身冤情原原本本道來,不得有任何捏造,不然本官定不輕饒了你!」
那鄭梓年當即跪地,又是砰砰的連連叩首,口中道:「知府大人明鑑,小人鄭梓年,家父鄭潛,我是為父親和全家四十七口被人害死一案前來伸冤」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什麼人竟敢殺你滿門?」童瑞也是一個激靈,要
第二卷大人與小人 第四十八章 鳴冤順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