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分析明朝滅亡的原因有很多。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但最直接最明顯的,便是大明的財政系統。
或許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是小農民出身,對財政這種專業性極強的政策有著片面的認識。總之,大明的財政水平可以說是非常簡陋的。
尤其對比宋代,明朝的稅收可以說是倒退了幾百年。
宋真宗時代,國家財政收入1.6億兩白銀,而大明在穆宗皇帝隆慶年間每年財政收入只有3o78萬兩,不過是宋朝的19。更主要的是,農業稅占明朝政府總收入的81,工商雜稅只占總收入的12。不僅少,質量也差。
雖然都講宋朝商業達,故而商稅眾多。但實際上,大明的商業初年的時候可能不如宋朝達。但到了明末,江南都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商業已然達到了堪比宋朝甚至過的景象。
但到了明代,比起宋朝的時候商稅反而更加稀少了。不僅如此,除了農業稅外,工商雜稅的比例越來越低。
不僅如此,宋代財政收入早就實現貨幣化,太祖皇帝卻把稅收制度倒退了幾百年,恢復了低效率的實物徵收制和勞役制。
「衙門內的傳令、獄丁,都由各鄉村輪派,即使文具紙張,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類的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地向村民徵收」。
「全國蓋滿了此來彼往短線條的補給線,一個邊防的兵鎮,可能接收一二十個縣份的接濟;一個縣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機構繳納財物」
萬曆二十年,北京的宛平縣知縣沈榜聲稱,他每年要向二十七個不同的機構交款,但總數則不出白銀二千兩。
如此財政稅收的制度下,整個帝國財政充斥著原始小農式的短見與浪費。不僅是人力物力上的浪費,更是造成了整個制度上缺乏對商業金融的考量,在帝國結構設計下便造成了先天的不足。
更加致命的是,大明的稅收數量基本上建國初期就開始確定,1377年,太祖皇帝分譴各部官員、國子監生和宦官巡視178個稅課司局,固定他們的稅收額度。
1385年,太祖皇帝命令將各省和各府稅糧課程一歲收用之數刊刻於石板上,並樹立在戶部廳堂內。1393年,田賦收入達到石,太祖皇帝對此很滿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墾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額稅收作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來,後來也偶爾進行過小的調整,但基本定額從來沒有被擯。
此後,整個大明財政體系也只能夠在這樣的基礎上修修補補。戶部與其說是帝國的財政部門,不如說是總會計部門。不僅大明六部包括其餘中央部門都有自己的稅收大權,就連一些基礎性的修修補補戶部也沒有權限。
李邦華就任席大臣雖然權柄儼然相,但實際上,在大家都沒有摸清楚朱慈烺的秉性之前,大明依舊按照原來的模式在運行。
故而,實際上稅收政策的一點更改都是需要得到皇帝授權才可以的。
這也就是這一回李邦華幾人求見朱慈烺的原因。
對於兩人要求的改革,朱慈烺當然不會反對。他只是一直以來都沒有抽出時間這才沒有著手罷了。
然則,朱慈烺看兩人的表情,也紛紛明白,他們被驚到了。
大明的財政,要說最大的弊端,那就是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不僅體現在結構上失衡嚴重缺乏科學的調整涉及。更是在實際的徵收之上有著極大的失衡。
尤其是在徵收對象上,更是堪稱致命。
而這,便是官紳免稅。
在後世,大部分人或許會覺得哪怕是高官顯宦,照樣也得納稅。不管免稅以及逃稅的法子多麼繁多蔭蔽,至少從法律上講,人人都得納稅。
但換個時候,在大明可就不是這回事了。
按照常理講,既然是大明子民,自然要人人納賦稅徭役。但顯然,大明的官紳是不如此的。
太祖皇帝在時詔諭:「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家,而復役其身,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
也就是所,洪武年間時官紳是不需要服徭役的。
到了嘉靖二十四年則規定,京官一品
第八十五章:加稅漲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