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律師函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確切的說是洛杉磯縣聖莫尼卡,這裡是全世界頂頂有名的環球唱片總部所在地。
律師函就是出自環球唱片公司的國際法務部,其主要內容是諮詢《it's my life》的版權歸屬問題,因為他們懷疑這首歌有剽竊之嫌,希望數字時代公司能給出自白證明……
倪樂最近理了個平頭,頂著滾圓的腦袋瓜,本來以為這樣能夠清爽一些,結果卻有種丈二的和尚摸不頭腦的莫名其妙。
《it's my life》剽竊?
這話從何說起?
話說《追求至上》這張專輯僅僅發布一個月時間,全球銷量就達到驚人的六十多萬張,這還不包括盜版渠道。
地球人都知道,《追求至上》主打線上,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線下唱片銷售還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業績,這絕對是一個巨大的驚喜,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更重要的是,這張專輯才對外發布一個月時間,在信息傳播不夠通暢的年代,隨著口碑的持續發酵,銷量破百萬隻是時間問題。
第一張專輯就有如此強勢的表現,這是市場對w.t.s樂隊的肯定,同時也奠定了他們國內頂級歌手的歌壇地位。
正所謂「人紅是非多」,凡事有利就有弊。
專輯《追求至上》的大賣,也引出了不少是非,今天有跳樑小丑指責《春風十里》抄襲,明天又有牛鬼蛇神說《想把我唱給你聽》抄襲……
這種鬼蜮伎倆,說白了就是有人眼紅這支新生的樂隊躥紅太快,欺負他們還沒有站穩陣腳,想通過惡意的抹黑誹謗,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不過,倪樂在這個領域摸爬滾打多年,大的能耐沒學到,歪門邪道的手段倒是掌握了不少。
無論是跳樑小丑的抹黑,還是牛鬼蛇神的誹謗,他都選擇按兵不動,不闢謠不解釋,讓那些想借w.t.s樂隊上位的人沒有絲毫的可乘之機。
事實證明,這樣的處理辦法是正確的,對付那些別有用心之人相當有效,因為不回應,對方就沒有空子可鑽。
但是,這一次提出異議的是環球唱片,做為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人家沒必要也不可能憑空誣陷w.t.s樂隊。
倪樂思索了半天,最後把公司法務叫到了辦公室,兩人見招拆招,琢磨出一封既正式又不失禮儀,並且措辭嚴謹的回執郵件。
過了沒幾天,環球唱片回信了。
對方把旗下著名的美國搖滾樂隊bon jovi創作的《it's my life》手稿影印版貼了出來,這份手稿雖說還沒有最終定稿,但從草稿生成的過程可以看出,其詞曲與w.t.s樂隊創作的《it's my life》有異曲同工之妙,甚至有相當一部分完全吻合。
倪樂不淡定了,事出反常必有妖,這事到底是巧合還是別有陰謀?
他曾仔細經看過王文軒三人的手稿紙,熟知《it's my life》這首歌從靈感產生到修改打磨再到最終定稿的整個創作過程,其中的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環節都是有跡可循的,說w.t.s抄襲bon jovi,絕對是子虛烏有的事。
另外,他與王文軒三人相熟已久,對他們的家底相當了解,他們在音樂這一塊根本沒有什麼人脈資源,更加不可能將手觸及到環球唱片內部,w.t.s樂隊絕無可能剽竊bon jovi。
然而,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現在卻發生了,這該作何解釋?
蘇慶知接到倪樂的電話,心裡「咯噔」一下,暗道這下玩大發了,李鬼碰上了李逵……
「大概是無巧不成書啊,這樣吧,你就把老王他們創作的手稿影印下來發過去,對了,一定要加水印。」
蘇慶知暗道自己粗心大意了,他記得bon jovi的《it's my life》是在2000年6月份才對外發布,沒想到這首歌現在已經快創作完成了,自己差點闖下大禍。
「以後要小心謹慎了,能不抄歌還是不抄。」他暗暗告誡自己。
期末考試要來了。
與往年不同,今年各科老師都試圖為這次考試降溫,用班主任李衡全的話說,要在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