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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此時應導引國際私法!

    測試廣告1    在長安和洛陽交界,有條洛河,也稱雒水,特別長,橫貫東西。隨夢小說網 www.suimeng.co

    長安和洛陽富甲天下,各國商旅絡繹不絕。

    不只是這幾個敵對國,還有波斯、天竺、大食國的商船,也來大離朝做生意。

    每個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衝突的情況經常出現。

    因為戰亂,長安到洛陽的商路斷絕,商人無法做生意,只能幹賠錢。

    史斌平定長安後,河運也通了,可以繼續做生意了。

    商人們高興之極,一窩峰的湧進來。

    這對大離朝來說,與其它國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們把當地特產運到大離,大離把絲綢、茶葉、瓷器加十倍利潤運到國外,大離朝鐵定是貿易順差,這掙錢速度就跟撿的一樣。

    但這月下旬,發生了一件大事,引發各國商旅抗議。

    他們有的用手帕包頭,有的鼻青臉腫,有的身上淤青。

    顯然是起了大衝突,又誰也說服不了誰,這才請大離朝皇帝陛下裁決。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為這案子涉外,這幫熟記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筆吏,這次一籌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嵐國的皇商,在大離朝買了巨量絲綢,要運到天突國和桓塗國。

    他們錢多,量大,所以價格有優惠。

    另外兩國錢比他少,得不到這樣的價格。

    所以他們寧可讓渡一部分利潤,也要買出嵐國的貨。

    畢竟你如果要貨少,大離朝是沒義務理你的。

    這就好比你作為消費者去廠家提貨,人家十萬份起賣,你說我是普通消費者只買一件即可,你按批發價給我吧,人家會說你有病。

    以前他們也和梁國做生意。

    現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國絕交了。

    其實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國太貪,只顧自己搶地盤,讓小弟們白死人,白搭錢糧,不給好處。

    所以不方便報復時,沒人說話。


    一旦史斌拱火挑撥,甚至主動攻打梁國,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國這兩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兒子也不行。

    格局太遜。

    反正現在和梁國鬧的絕交了,也不用管誰對誰錯,再說這個沒意義。

    但是吧,出嵐國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錢,採購量巨大。

    以前和梁國是朋友,隨意過境。

    現在絕交了,不能從人家境內經過吧?

    不搶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殺光了才怪。

    那怎麼辦?

    繞道。

    但繞這麼遠的路,繞這麼大圈,額外產生的運輸成本和其它成本怎麼辦呢?

    風險一共就這麼多。

    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按出嵐國的法律,這種情況屬於情勢變遷,對方必須加錢。

    而按桓塗國的法律……

    該國官員素質極低,上來就罵:「加你媽……我朝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我們國的法律,這種事屬於天定活該條款。意思就是說,老天爺讓你活該,多餘的錢,你自己承擔。」

    天突國的法律呢,則這樣規定:「只要你遲到,大宗貨物誤期送至,傷害了本國人的期限利益,一律處以五百兩銀子的罰款,至於原因,則在所不論。」

    要是五分錢,那也罷了,誰也不會閒的蛋疼因這點小錢跟你打這官司浪費時間。

    五百兩銀子,那可不是小數啊。

    出嵐國皇商當然不願意賠這錢。

    以他的身份,當然不缺這點錢。

    但是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罰,到時人家會這樣說,出嵐國被罰五百兩。

    罰一文都不行!

    連累朝廷挨罰,丟這麼大的臉,這罪過誰受不的了!

    其實波斯等國也有類似規定,不可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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