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有書友說,打韓國打了幾百章,打齊國,齊國三章就死,太倉促了,這一點我承認,不過說實話,齊國與魏國的國力相差太懸殊了,又有樂弈在,齊國根本不可能翻盤,實在沒什麼好寫的。就算是楚國,接下來也著重描寫個別人物的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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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昭武七年十一月,魏國朝廷遣禮部左侍郎何昱,攜郎中鄭習、范應等幾人,乘坐船隻抵達臨淄,代表魏王趙潤,與齊人商議「齊國降格為魏國郡國」的事宜。
此時齊王呂白已絕食而亡,左相趙昭亦殉國而死,田諱、高傒、管重、鮑叔、連諶等原齊國公卿,團結一致,希望通過非暴力的外交手段,儘可能地為齊人——其實主要是齊國的貴族——爭取利益。
正因為如此,田諱、田耽、田武等人並沒有像齊王呂白與左相趙昭那樣『殉國而亡』,而是被迫選擇投降魏國,畢竟他們身背後都有家族,且不具備像「左相趙昭」那樣『任性』的權力。
趙昭是魏人,非但是魏國的公子,而且還是魏王趙潤曾經關係極好的弟弟,因此,趙昭為齊國殉國而死,就算魏王趙潤站在兄弟情誼的角度很是氣憤,但最終呢,趙潤還是決定將趙昭安葬在齊國,維護了趙昭在齊人心目中的地位與聲譽。
甚至於,還授意冊封趙昭之子趙梁為「東安平侯」,得享「東安平」、也就是與隔著淄水支流與臨淄相望的那座縣城為封邑。
但田諱、田耽、田武等人卻不同,若他們陪同齊國殉死,魏國肯定不會刻意照顧他們的家族,家族難免因此而衰敗。
雖然這聽上去似乎很現實,但事實如此:當君主還在抗爭的時候,作為臣子,當不吝生命為國效力,哪怕為此犧牲自己,但倘若君主都放棄了,那麼臣子的堅持也就變得毫無意義了,這個時候再考慮自己家族的事,世俗基本可以諒解。
像釐侯韓武、雁門守李睦、齊相趙昭這種,終歸還是少數,絕大多數人都會在大勢已去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家族做出更好的選擇——而這並不能否認他們此前對國家的忠誠。
待等魏國的使者抵達臨淄後,田諱帶著一干齊國公卿與前者交涉,雙方在詳談了足足大半日後,最終達成了協議。
這份協議包含很多,比如,田諱等人希望魏國冊封齊王呂白的長子「盈」為齊侯,將臨淄城賜予這位世子為封邑。
魏使何昱欣然應允,因為來時他已得到了他魏國君主趙潤的授意,允許呂氏一族保留臨淄。
這是出於兩個考慮:
其一,齊王呂白在齊國並未失德,因此,魏國覆亡齊國的舉措,實則讓齊人深恨魏人。
因此,倘若魏國日後想要治理齊國這塊土地,那麼就要善待呂氏一族,儘可能地化解齊人對魏人的恨意,這樣才能長治久安。
其二,按照不成文的默契,田諱、田耽、田武、管重、鮑叔等人懇求魏國冊封齊公子盈,實則就是為舊日齊國君主所做的最後一樁事,倘若魏王趙潤想要田諱、田耽、田武、管重、鮑叔等人歸降魏國,那麼就要答應他們這最後的懇求。
若是拒絕,那麼田諱、田耽、田武等人就唯有自盡以保全忠義——因為他們連安頓舊日君主的子嗣都辦不成。
而若是田諱、田耽、田武等人當真因此而自殺,那麼這筆賬得算在魏王趙潤頭上,因為這等同於是趙潤逼死了他們。
而反過來說,只要答應了田諱等人這最後的懇求,那麼這些齊國公卿對呂氏一族也稱得上仁義已盡了,介時才有可能真正為魏國效力。
簡單地說,就是魏國用一座臨淄城,換取了田諱、田耽、田武等一干齊國將領、齊國公卿效忠魏國的可能,這麼賺的事,趙潤又豈會不答應呢?
除了將臨淄城賜予齊侯呂盈作為封邑以下,魏國亦承諾保留齊國原一干公卿的封邑,比如田諱、田耽、田武一系「臨淄田氏」的封邑「平原邑」,魏國依舊歸還田氏家族,用以籠絡田氏一族的英才。
總而言之,在待遇這一塊上,魏國與田諱等齊人並沒有商量過多,畢竟魏王趙潤在這方面還是非常大度的。
雙方存在爭議的,是另外幾樁事,比如齊國的軍隊如何安頓,齊國之境日後由誰來管制等等——田諱等人並不擔心魏王趙潤會
第330章:昭武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