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118年2月18日,除夕,廣漢市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命案。兇徒名叫王祥,而被害人正是兇手的髮妻,名叫李淑芬。兇徒作案手法十分兇殘,他是用刀將被害人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將骨頭一節一節分開,最後用錘子將骨頭捶碎,今晨,兇手親自到派出所自首,經查證,現場只有一堆的血肉根本分不出哪塊碎肉屬於哪個部位,相當的恐怖。
(記者本人吐了三次,終於忍受住並目睹兇手本人,犯人開出條件,要求記者如實不漏的把他的敘述公布出去才接受採訪,本人決定接受他的條件,以下便是犯人的原話)
今天,我殺了個人,以極其兇殘的手段殺人了。血腥、恐怖,絕對轟動全國。於是,全國的人一定會認識到我。
在我被人認識之前,也就是昨日以前,我說的話哪怕再有道理也都無人問津。可如今不同了,我出名了,我成名了,大家都會主動關注我,關注我的一切,我說的話終於有人聽了,有人理會了,我知道,現在的我即使說屎很好吃很富營養,屎也會立刻受人歡迎。
記者先生,你居然敢來採訪我,證明你有相當大的勇氣和膽識,萬一我真是一個冷血無情的殺手,那麼你可能就已經死了,你知道不,不過,不過你很幸運,這場殺人遊戲是我妻子予我謀劃的,為的就只是為了助我博得一個吶喊的機會。
記者先生,我可以接受你的採訪,但你必須應承我,你要如實地把我的說話給公布出去,不要刊登在什麼報紙雜誌上面,那些報紙頭版儘是哪個哪個領導去哪了訪問啥了、慰問啥了、視察啥了,副版就是國外多麼多的悲劇慘劇,剩下的空塊不是廣告就是偶爾說說哪裡捉了個小毛賊哪裡舉行些什麼活動的,壓根就與民生無關,每天多少人餓死都不知道。我曾經也看報紙,但是我經歷得越多就越對報紙失望。你要登就登在一些論壇網站上面,方法隨你,能讓全部人知道就可以了。
好了,該入正題了,我知道你們都很想知道我為什麼要殺了我妻子和一些殺人的過程,首先,我要聲明,我和我妻子感情很好,好到她可以把她的生命給了我,就像我之前說的那樣,我殺人只是為了聲名大噪,為了謀得一個說話的機會,而我們不想傷害無辜,最後我妻子選擇了犧牲自己。
妻子吃了大量安眠藥,沉睡之後我才動手,她死的很安詳面上還帶著微笑,她是相信我們一定能成功的。我曾做過屠夫,割肉去骨什麼的難不到我,不過這是我第一次在人身上下刀,而且是個女人。
我們是農村人,比較保守,又什麼都不懂,只知道兩人在一起睡就會有孩子,我們是想有孩子的,但是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我們暫時不敢要,所以我們成親以來都是分開睡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女人的身體,確實很不一樣。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我們不敢要孩子嗎,事情是這樣的,早些年,我們剛來到城市,想在這裡闖闖,在很偏僻的地方租了個屋住,才剛入住,我們對面的單元也搬進去了一個孕婦,她的肚子很大看樣子都快生了,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這時候才住過來,聽說是在躲些什麼人。
但是,隔天晚上她還是被人發現了,好像是什麼計什麼生的工作人員吧,還有好多被稱為領導的人在場,他們說沒有一個叫什麼證的東西是不允許生育小孩,他們開了一張罰單給那戶人,而且,後來還來了7、8個男女,他們拉扯著孕婦進了房間,其中有個人手裡有一把長長的火鉗。他們進房間後不久就聽到孕婦呼天搶地的慘叫,不久,孕婦的聲音沒了,那些人接著也出來了,他們的雙手都血淋淋的,其中一個手裡拎著個還滴著血的麻包,我清楚從空隙中有一隻嬰兒的手。
後來,那個沒了孩子的孕婦瘋了,我們也搬離那個地方,我是個負責任的男人,我絕對不允許我的妻子遭受那般罪,更不能我的孩子還沒看見世界就被人打死,於是我在弄得那個什麼證之前,絕口不再提孩子。
之後,工作之餘我都在為了那個什麼證奔波,終於被我搞清楚了是一本叫做《准生證》的東西,然後我就想辦法去辦一個,碰了不少壁,去找城裡和村裡的計生辦的領導,想要辦一個證,找了很多次,終於接待我了,但我說明來由後那些人就開始不耐煩了,指著我的鼻子說:「你們這兩個鄉巴佬到底什麼意思啊,連點兒意思都沒有好意思找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