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寧打量著一直被百姓埋怨尸位素餐的縣令,頓覺難以指望,不卑不亢的說了幾句客套話:「回大人,民女沒有殺人,死者是民女的師父。民女於回家途中遭人劫殺,好不容易活了下來,趕回家時,師父已被人殺害。請大人明察。」
縣令嗤笑,道:「口說無憑。有人證嗎?」
「沒有。但榮縣令您應該有。不然您如何得知這裡有命案發生?」方寧哂笑反問完,揚揚下頜,指向正被屍檢的孫懷義,道:「另外,我師父皮肉彈性較好,如臉部、頸部與生前無多差別,筋骨並未僵硬,彎曲自如;屍斑尚未形成,說明死亡時間很近,不會超過半個時辰。而民女這段時間,剛好在在竹林東南面十里,遇到數名殺手纏鬥。大人若派人前去查看,能搜到我與他們打鬥留下的痕跡。民女根本來不及殺害我師父。」
榮縣令看向仵作,默默詢問方寧所言是否有理,見仵作點點頭,冷哼道:「痕跡可以偽造,這是許多殺人犯慣用的脫罪手段。你說了不算。本官自會查驗決斷。」
仵作從孫懷義前胸的傷口內拔出一枚兇器,送到榮縣令眼前,接道:「大人,初步檢查,死者被一彎鉤狀的利器切斷心脈,且五臟六腑均有破裂。觀其傷口與行兇手法,兇手應該是習武之人。」
方寧看清仵作手裡兇器形狀,立時瞠目結舌,那是她的隱星鏢。
「哦?本官看看。」榮縣令捻著下巴的鬍鬚,仔細的觀察了兇器片刻,眼神陰毒地看向方寧,「前幾日你在鎮上救過一個差點被賊匪強暴的女子,用的正是它,對嗎?」
方寧怒極反笑,「民女被人陷害,分明是剛剛在竹林中自救時落下的,後被兇手拿走栽贓。您」
「什麼話都讓你說了。兇手總是頭頭是道。現物證分明,無人證澄清,你的嫌疑巨大,本關有權將你收押,待公堂查審。」榮縣令打斷,立刻讓衙役將方寧架走。
眾人從山道下來,路過的挨家挨戶都點了燭燈,開窗探望,有好奇心重者特意出門靠近觀察。
「鬧得這麼大動靜,連縣老爺都出動了。」
「不知道啊。哎,那不是方寧方娘子嗎?她犯事兒了?」
「恐怕是,不然怎會上腳銬,這是重刑犯的待遇啊。」
「不會吧。方娘子心地善良,人很好啊。她與她師父還免費給我家兒子治病呢。」
村民你一言我一語,伴著長長的火光,在無邊的黑夜裡沸騰。
突然,人群里跑出來一年輕娘子,跪撲在縣令身前,急道:「方娘子是好人,你們一定是抓錯了。」
方寧認出是自己救下的險被強暴的外鄉女子,冷峻、悲涼的神色稍有好轉。
榮縣令斜長的鷹眼半眯了起來,呵斥道:「辦案要講究證據,豈能任由你斷定是非曲直。她從前好,不代表現在好,你對她了解多少?你若沒有證據就不要盲目相信。再鬧,本官有理由懷疑你是共謀。」
說罷,衙役將女子拉遠。
女子身形不穩,跌撞間臥倒在方寧腳下。
方寧不忍,想扶她一下,讓她儘快離去,卻忽覺短靴進了一個異物,似是一根細長的小針,有點紮腳。
她扭動腳踝,低頭欲察,正見女子掩在袖內的手,極快的有規律的拍了拍她鞋面幾下。
她心中一動,迎上女子焦灼的目光與素麵,才發現女子的右耳缺了一個耳飾,那隱藏在凌亂髮絲下的嘴形分明是說:「解鎖快逃。」
方寧驚愣,不知該感慨這女子有勇有謀,還是該笑她膽大包天。
其實,官兵氣勢洶洶的將她束縛搜身前,她已將二十七枚暗器藏於書房各隱蔽之處,留下三枚變換形狀,兩枚藏於鞋中,一枚藏於口中,以備不時之需。
她自己可以脫困,不需任何人幫助。
不過,女子知恩圖報的勇氣,讓她於百鬼傍身的夜行中,感到了一絲溫暖與慰藉。一筆閣 www.pinbi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