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猻就那麼驚鴻一瞥後,又那麼消失,卻給了這些考古隊員們極大的談資。
考古這麼多年,動物報恩一直只存在於傳說當中,今天卻真切的見了一回。
可見動物是真的有靈性的。
一個人笑著說道:「可惜了,剛才都沒敢動,要不然,拿相機拍下來就好了。這鏡頭多珍貴啊!」
其餘人立即附和:是啊是啊,要是拍到了就好了。
可惜剛剛大家都一動不敢動,生怕驚到了那小東西。
隨行而來的攝影師這時一言不發,去看自己的機器去。然後一聲大叫:「你們不必可惜,我拍到了。」
剛剛攝影師覺得夕陽的餘暉挺美,而四野的風景又極佳,倦鳥歸巢,風景如畫。又適逢所有人興致都挺高,唱著歌兒的樣子,覺得非常好,就拍攝了下來。
開始拍的時候,他並沒有通知誰。
這樣的鏡頭,就是要不知情,才拍得真實。
所以,差不多那時候,鏡頭就一直在那邊架著,定向拍攝。
而那隻兔猻鬼鬼崇崇從岩石後面鑽出來,跑到程赫面前,放下食物後跑走,都給拍攝了下來。
眾人立即向他的攝影機湊去,還果真!
所有人都被拍攝到了裡面,動作真實,拍攝角度也自然,兔猻拍得也挺清楚。
「行啊你!拍得不錯啊!今天要記你一功!」幾個人紛紛贊道。
一陣熱鬧後,關於兔猻送來的這隻野山鼠,一眾考古人員都建議道:「吃了吧,別辜負了那隻小東西的心意。」
野山鼠在山裡靠吃樹根為生,也吃一些植物的根徑,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以前的年月,吃不上飯的時候,人們也會打一些來吃。
只是現在數量少了,進山又麻煩,所以只在農閒時才弄點吃一吃,畢竟也是道葷菜。
這東西是可以吃的。
只要清洗乾淨,徹底烤熟了,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程赫擅長幹這個,用柴刀將野山鼠拔毛去肚,找了條小溪洗了洗,用樹枝杈起來,架在火上烤。
進山就預備過夜的,自然也帶了調料來。
一會兒,烤得酥香、冒著油花的野山鼠味兒就躥了出來。
坐在下風口的人吸吸鼻子,說道:「好香啊!野味就是野味,真香!」
其餘人立即溜過去,一堆的擠在下風口,聞著香味。
太陽散去它最後一絲餘暉,月亮高升,滿天繁星,野山鼠也烤熟了。
拔毛去肚後,不到二斤重的野山鼠,烤好後也不怎麼大,人很多,不夠分。就有人拿出了一塊小砧板,說道:「切一切就行了,都嘗一口,品個味兒就行。」
程赫拿著他的大柴刀,在砧板上將烤好的肉,切成了十幾小塊。
別說,烤得還挺酥脆,連骨頭都切得動了。
每個人互相推讓一番,都拿到了一塊肉,放進嘴裡嘗一嘗。
野生肉跟市場買的肉不一樣,肉質很結實,脂肪多一些,烤得酥脆後,裡面的肉還是挺嫩的。
咬一咬,汁都流在了舌尖,混合著各種佐料粉的調料,恰到好處的刺激著人的味蕾,感受到這種燒烤真的不一樣。
程赫自己也吃了一塊,感覺還不錯。
總共切了十幾塊肉,每個人差不多可以吃個兩塊,都是吃得不住咂嘴,意猶未盡。
想到剛剛吃的肉,居然是一隻兔猻送過來的,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
晚上的秋風微涼,但烤著火,尤其剛剛又吃了熱的烤肉後,所有人都覺得一陣暖和,舒泰。
閒坐無聊,由於職業的關係,他們又聊起了明天的目的地。大家都在猜測,如果真是墓地的話,會是個什麼人埋在那裡呢?
它不怎麼靠近村落,走路也不方便,什麼樣的人,會把墓穴建在那裡呢?
如果是普通平民,是不可能留下什麼記號,過這麼多年還不朽的。
如果是有身份的人,這樣的地方也太偏僻了吧?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的人覺得這裡偏僻,說不定古代這裡還挺繁華。只有他們親自考證過了,才能得出結論。
其實古代的確有很多人,喜歡把墓穴建在
第一百五十七章 醜小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