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筆趣小說網 www.dabiqu.com
"愛書網"網站訪問地址為
原版的《迷霧》是07年,帝門影業投資,米高梅影業發行的。筆神閣 bishenge.com
導演是弗拉克-德拉邦特。
此人跟史蒂芬-金算是朋友。
《綠里奇蹟》、《肖申克的救贖》都是他執導,如果萊曼沒參上一手,等到06年,他就會拍《迷霧》,也是第三次與史蒂芬-金合作。
這廝編劇出身,從法國踏進好萊塢之後,前期一直沒得到什麼機會揚名。
不過,他是個很有想法的,不缺才氣。
偶然間,在為導演查克-羅素編寫《半夜鬼上床3》的劇本,被導演羅素大為欣賞。
次年,又點名讓他編寫新劇《變形怪體》,還認識了當時小有名氣的恐怖作家史蒂芬-金。
他跟史蒂芬很聊的來。
94年,就改編史蒂芬的小說《肖申克的救贖》拉到投資,擔任導演。
可惜,電影口碑無敵,但故事太過沉悶,並不適合賣出票房。
結果虧損嚴重,直接坑哭了投資方。
不過,他本人卻因此一炮而紅,很多影評人以及各大獎項的評委嘉賓頗為喜歡,還在次一年的奧斯卡上收穫最佳改編劇本提名,並被《紐約日報》評為那一年的最佳電影top陣容。
然後是99年,此人再次改編史蒂芬的小說《綠里奇蹟》,再度贏得奧斯卡的青睞。
嗯,市場依舊撲街,六千萬的投資收回不到7成。
資本家們是很現實的,經此兩次失敗,哪怕作品口碑都不差,也沒人願意繼續敗家。
哪怕史蒂芬很支持他,也不會在資金上支持什麼——大作家也是現實的。史蒂芬很欣賞弗蘭克的才華,也認可他對自己作品的改編解釋,但一直賠錢卻是不爭的事實。
到了第三次合作,帝門給出的預算就只有1800萬了。
從以往的五六千萬的製作下調為小成本製作。
由此可見,帝門也是很小心的,這麼點錢,還去拍軟科幻驚悚電影,可不就很窮嘛。
不過,這對萊曼來說不算什麼問題。
當他一路打聽,知道史蒂芬-金的居住地址,就很快的趕了過來。
為的就是得到《迷霧》的電影改編版權。
那樣好的故事,不應該受限於資金不足拍不出最好的效果。
雖說那一部是弗蘭克投資回報率最高的電影,是賺到錢了......
按響門鈴,史蒂芬的妻子又連忙迎了上來。
萊曼今早上是專門通知過的。
「...兩位請進。」
萊曼客氣一番,接著說道:「塔比莎女士你好,我是來找史蒂芬先生商量小說改編的事,不知......」
塔比莎只知道有人來拜訪,卻不知是為了買小說改編權來的。
不過,類似的事情她也經歷過,笑笑回道:「他在樓上,我帶你們上去吧。」
在來面見史蒂芬-金之前,萊曼也打聽過這位大作家的一些消息。
知道他手裡的小說改編版權都握在他本人手上,而且這人對小說改編權的處理很重視感覺。
如果他很欣賞,那一切好說,弗拉克就是如此,也是他合作過最多次的導演;如果他不喜歡,花高價也不一定能拿到改編版權。
也就是說,史蒂芬-金本人並不反感自己的小說被搬上大銀幕,只要他很認可就行。
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他也愈發沒有精力打理改編的事情,以前他還喜歡在電影劇本上一起擔任編劇,親自掌控劇本的拍攝,近年來,也是不這麼幹了。
不過,他偶爾自己也擔任項目的製片,投資作品什麼的。
文娛不分家嘛,老爺子什麼都嘗試過。
萊曼於此也有了一定的心理準備,從這種不按市場規則來說的大富豪手裡獲得改編版權,就不可能光靠談錢這種俗物就能搞定。
陀螺也是基於此,才特意帶上。
畢竟,萊曼沒看過太多史蒂芬-金的作品,有可能接不上話,談性冷場之類的。
第453章 《迷霧》(求訂閱,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