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聳了聳肩,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點什麼,不過,他也不想多說,既然她願意坐這裡,那就讓她坐著好了,雖然她有那麼一點點姿色,也不能說不入他的法眼,作為一個現代的陳世美,可以說他在選擇女人這方面很多時候都不是因為長相,別說這是個陌生的女人,即便是息紅顏坐在這裡,他也一樣懶得說半句話。
「云云姐。酒。」
前台小哥拎著一瓶紅酒走了過來放在桌子上,轉身時和楊云云對視一眼,兩人幾乎同時忍不住笑了笑。
「這瓶酒算我請你的。」楊云云十分熟練的將酒瓶打開,如同血色的紅酒嘩啦啦的倒進了高腳杯。她倒酒的姿勢很優雅。
除了倒酒的姿勢,她坐在那兒的姿勢也很優美,右腳穿著的高跟鞋鞋跟點在地上支撐,左腿搭在右腿上,精緻整齊的腳趾也是露了出來。
對此,李林完全不在意,別說這樣一雙腳,就算是比這個更好看的腳他也看過,因為他現在完全沒心思看這個東西,即便有,他也不想看!
「不好意思。我不喜歡別人請的東西。服務員。給我一瓶伏特加。」李林對著前台小哥再次喊了一聲。
伏特加他沒喝過,但他聽說過,這是蔡文雅告訴他的,當傷心的時候,不要去選擇喝什麼紅酒,如果喝紅酒,只能說你不夠傷心,不夠難過,紅酒代表著紳士,代表著儒雅,它不適合買醉,她又說,干烈的白酒,譬如飛天茅台一類的白酒也一樣兒不行,這種買醉方式過於奢侈,而且,它本身度數就不高,想要喝多也不是一時半會的事兒。
蔡文雅說,在難過的時候,那就喝伏特加,要是覺著實在不過癮,那就往伏特加里放下一些辣椒水,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胃部像是著了火一樣灼燒感會讓傷心減少一些……
以前他覺著蔡文雅就是個白痴的女人,她這種買醉方式簡直傻到了極限,這不是買醉,而是在作踐自己,不然她也不會年紀輕輕就落下了一身的毛病,特別是她那個胃早已是千瘡百孔。
為了買醉而去買醉,這是多麼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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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他卻能看的很清楚,買醉不是被動的,它是人的主動思維,為什麼買醉?與其說是作踐自己,倒不如說,一醉解千愁,只有讓更火辣的烈酒來掩蓋受到創傷的心靈。
「小哥哥。看來你一定是遇到了特別傷心的事情。伏特加可不是什麼人都喜歡喝的!」楊云云微笑著道。
「你剛剛說過,不是來勸我的,如果你願意坐在這裡最好安靜一些,我現在不想聽到有人在我身邊兒說話,哪怕只是一句!」李林看了楊云云一眼,隨後便是拿過一個杯子,然後將酒瓶打開向裡邊倒去,直到杯子倒滿,他才停下來。
「有趣……」
被李林冰冷的掃上一眼,楊云云不但沒生氣,反而俏臉上還掛上了一些笑容,不過,這個傢伙已經把話說到這個份上,她自然也不好在死皮賴臉的坐在這兒不走。
她來到吧檯前坐下,十分優雅的端著高腳杯自斟自飲起來,一雙眼睛始終沒從李林的身上離開。
「云云姐。你認識他?」前台小哥撓了撓頭問道。
「你覺著呢?」楊云云微笑著問道。
「聽你們剛剛說的話,應該不認識才是,可是云云姐,你好像對他很感興趣。」前台小哥嘴角翹了翹壓低聲音道:「云云姐,你不會是一見鍾情,今晚上想睡他吧……」
「亂彈琴。我什麼時候見到一個男人就和人家睡了。」楊云云搖了搖頭道:「也許是因為他現在是酒吧里唯一的一位客人,又或者說,他是個傷心人吧,還有剛剛我接到了一個電話,你猜猜是誰打來的?」
「誰?」前台小哥十分好奇的問道。
楊云云對著前台小哥勾了勾手,等前台小哥的耳朵貼在她的耳邊時,她便是小聲的嘀咕了幾句。
聽楊云云說完,前台小哥的眼睛頓時瞪大,一臉不可思議的道:「他們認識?」
「我想應該是吧。不然她為什麼會打電話過來。」楊云云美眸轉了轉道:「現在知道我為什麼會關注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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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值得關注,能被那個女人關注的男人,絕對是少見的……」前台小哥無比
第七百二十九章:我喜歡一個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