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寬的辦公室里格外涼爽,但王志華和林大寬仿佛沒有感覺到一般。
「你這是想通過我們電視台來幫你造星啊!而且在幫你的時候,還需要給你錢,士豪啊!太精明了也不是一件好事。」
這其中的利與弊,王志華很快就想明白了。
林士豪無所謂的一笑,然後道:「王叔,話不要這麼,咱們這是互利互助,我幫你提高收視,創造節目價值,讓更多的大品牌冠名,而我只要區區的一百萬外加五個選秀藝人,而且之後這檔節目就是電視台的了,這麼一算,還是電視台占了便宜。」
到底誰占了便宜,王志華真的不敢肯定,但可以肯定,雙方確實都不吃虧,無非就是看誰的好處更多了。
「可你也不吃虧啊!一百萬太多了,三十萬左右還可以接受。」
在王志華看來,這三十萬就已經不少了,你一孩子,要那麼多錢幹嘛?
三十萬足以購買太多的東西了,如果以普通家庭的收入來看,足夠一個家庭掙幾年都不止呢!
&nbp;年,工資普遍不高。
這錢確實算是一筆巨款了,可是這筆巨款對於林士豪來,那就顯得家子氣了。
「三十萬?我賣您女兒一首歌還十萬呢!與其這樣,那我還不如賣歌去呢!」
的也是,王志華犯了難,三十萬看似不少,可在這子眼裡,還真不是什麼大錢。
可是一百萬……太多了。
「您別皺眉,咱也是關係在這擺著呢!要不然我大可以不操這份心,我幹什麼不好?隨便給我老爹出個主意還能拿個二三十萬呢!」
「您也不要覺得吃了虧,您可以拒絕我,然後按照之前我的搞,沒有關係,我一點都不介意,但是您要是想往好了弄,從海選到服裝,從舞台的設計到比賽的流程,我全都給您,一百萬和全國五強給我,您一點都不吃虧。」
「我可是花費了好幾個日日夜夜想出來的啊,您仔細看看,我這段時間滄桑了不少呢!」
王志華剛想叫苦,電視台的不容易,哪成想讓這子先喊出來了。
為難啊!尤其是還有這層關係,給少了林大寬這頭不好,給多了沒法向電視台交代,愁人啊!
「五十萬,不能再多了,海選和請明星都需要錢。」
「別鬧了,這錢最後還不是那些冠名商掏?不要以為我是一個孩子您就可以忽悠我。」
怎麼就不通呢?怎麼就總有話來對付我呢?要不是真心覺得這檔綜藝不錯,王志華肯定會起身就走。
「一分不讓?」
「不讓,我勸您還是回頭在想想,您要真信得著我,保證給您一個非常詳細的方案,保證讓您這錢花的值,畢竟咱低頭不見抬頭見呢!」林士豪的客氣,可心裡不這麼想,這就是一個掙錢的買賣啊!電視台這頭肥羊,林士豪想方設法也會給他圈起來,成為自己賺錢的工具。
「你先滾蛋吧,我現在不想看見你。」
「成,等您想見我的時候我在回到您眼前。」林士豪笑著點頭,然後又道:「對了,方案前一陣我就寫好了,只要您答應了,我立刻雙手奉上。」
林士豪笑嘻嘻的離開了。
其實他的表情並沒有這麼的輕鬆,人怕出名豬怕壯!如果電視台真的要製作這檔綜藝,林士豪要是不通過這種捆綁的辦法,出了名的選秀藝人肯定會去更好的公司發展,而不是選擇林士豪。
誰都想要去名氣大的公司,這也是為了更好的發展。
林士豪可不能白白的便宜了這些公司,更不會給他們做嫁衣。
五個藝人,可以給林士豪帶來的價值遠不止三四百萬。
名氣有了,粉絲多了,隨隨便便的幾場演唱會要多少錢?還有廣告代言呢!商業活動呢!
到時候不用林士豪出門,自然有人屁顛屁顛的跑過來找他。
不然的話,林士豪才不會少要錢呢!
林士豪走出了辦公室,嘆了口氣,和這些人不得不算計啊!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腦細胞。
辦公室里,王志華還在思考著事情的利與弊,他很想先看看林士豪的方案,但林士豪這個鬼機靈肯定不會拿出來給他看。
第八十二章 誰占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