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朕厚待而不知報恩,先是與人勾結,假扮歹人搶奪孝恪太后壽辰賀禮,謀害押送賀禮官兵幾百人,後又攛掇神機營兵將,欲策反謀害於朕,赦他不死,已是朕極大寬容,你休要再勸!」
「陛下誤會,臣今日前來,是要跟陛下懇求跟大皇子有關的事,但臣要懇求的事情,是關係真正的大皇子,與那個假的大皇子,沒有半分關係。」
聽隆慶皇帝說話的意思,李銘便是明白,蕭遠將要被發配西北的這事兒,是不可能有轉寰的餘地了,當即話鋒一轉,就依著他之前在路上想好的話,跟隆慶皇帝懇求起來,「陛下詔書里說,大皇子殿下早已於五歲之時,亡於天花不治……民間舊例,未至成年,便因病夭折之人,不得立冢,可大皇子殿下終究是陛下的嫡長子,妙兒唯一的兒子……時隔多年,大皇子殿下的屍骨,怕是已極難找到了,所以,臣懇請陛下應允,讓老臣為他在妙兒墳邊,立一座不落名的衣冠冢,將來祭拜時候,也好有處地方,為大皇子殿下擺一處碗筷,燒幾張紙錢,盡一盡臣這當外公的心意……逢年過節,哪家長輩不給孩子包個紅包賀歲呢,臣……」
「准了!」
李銘的話,說的感人肺腑,隆慶皇帝聽在耳中,本能的,便紅了眼眶。
子不教,父之過,蕭遠不忠不孝,是他這個當父親的沒有教訓好,怪不著早死的李妙兒半點兒,他因一己之怒,就讓她成了世人眼中的無後之人,這,很不對,確切的說,是很殘忍。
大明律有規定,無後的妃子,不可與皇帝同葬,就算李妙兒是他的原配嫡妻,他的皇后,也不能壞了規矩。
李銘只是讓他應允,在李妙兒的墳邊為蕭遠立一個不落名的衣冠冢,算是對她的陪伴,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來人,傳朕旨意,封已故大皇子蕭遠為裕世子,立衣冠冢於孝懿莊皇后李氏墳側,享太廟供奉!」
於理,早夭的皇子,是不可以有封號的,因為,一旦有了封號,便就等於,他是要玉牒留名,享太廟供奉的,相應的,生他的妃子,也就不能算是無後……但,卻是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冊給他的這個封號,要是他父親當皇子的時候的封字,隆慶皇帝是裕王,封下的這個字,就要是個「裕」字……
通常來說,皇帝都比較忌諱把自己曾用過的封字賞給一個死人使用,一來,是避諱一個「死」字,二來,也容易顯得這皇帝溺愛子嗣,給史官手裡留下「把柄」。
像隆慶皇帝這麼一個愛惜名節的人,這無疑是一種極難做出的決定,但為了能跟李妙兒同葬,他也顧不了那許多了!
李銘原本以為,隆慶皇帝只會有兩種態度,要麼饒了蕭遠,讓他去一處偏遠封地養老等死,要麼隨口應承下自己為蕭遠立衣冠冢的懇求,讓自己酌情去辦,且不要過於聲張。
卻不料,隆慶皇帝竟是先選了第二種,又突然降下了恩澤,讓蕭遠在玉牒留名,讓李妙兒又變成了個有後的妃子,可以在將來,他百年之後,跟他一同入葬皇陵,一同享太廟供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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