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沉重的負擔了。原本本朝稅法,是在前唐兩稅法基礎上,略加改變而來的。也就是說,朝廷徵稅除了丁稅之外,徵稅不是按照戶籍來的,而是按照土地數量來的。但隨著政體的逐步穩定,新一代的權貴大量出現,宗室日漸繁衍生息,人口基數日益龐大。從宣宗朝開始,便已經有部分宗室與勛貴開始不肯交稅。到了理宗朝開始,便是只要做了官就不用交稅。
哪怕這個官員,他們家的田地占據了當地八成,但依舊是一文錢都錢糧都不用繳納。而這一個縣的稅賦又不能減免。否則,不單單是吏部考核名落孫山。而且別說朝廷拿什麼去養兵,就連當地縣衙師爺、差役的開支,都沒有地方著落。為了繳納朝廷的錢糧,也為了養活自己與師爺,還有縣衙的官差。一縣的稅收,自然落到了那隻占兩成土地的普通百姓身上了。
而誰都知道,這天下文官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掌握著天下的話語權。若是在加上那些舉人在內,恐怕這群體的規模會更大。若是在將武官、勛貴、宗室都包括在內,這個群體幾乎囊獲了除了皇帝之外,天下所有有權勢的人。所以,即便是知道這樣一來,可謂是積弊叢生。但卻沒有人,敢去捅這個馬蜂窩。包括幾任帝王,都沒有去觸碰這個霉頭。
幾十年下來,做官便不交糧,便已經成了慣例。而那些官員不僅自己不交糧,就連親戚的土地,都可以光明正大豁免掉。到了老爺子那一代,甚至只要中了舉人之後,便可以不在繳納任何的錢糧,就更近一步減少了稅源。導致了國庫裡面窮的,連一場大災都只能拿出十萬貫錢來救災。貧者負擔越重,富者卻可以靠著手中的權利,想方設法的免稅。
這樣一來,民怨又哪裡不會沸騰?這也是黃瓊,下定決定強力推行此次變革。而且不僅為那些大土地所有者,制定的免稅條件。黃瓊也第一次,公開的徵收土地交易稅。也就是不管你是投獻的,還是購買土地的都要交稅。不僅買家要交購買土地總錢數的六成,作為土地交易稅。賣家也要繳納五成作為交易稅。若是投獻的,雙方都要繳納百分之百的稅。
為了保證該收的錢糧收上來,讓那些總是利用手中權利,想方設法逃稅的官員、士紳,勛貴、宗室,逃無可逃。黃瓊特地調整了南鎮撫司,結構以及權限。將南鎮撫司一分為二,其中一部分專門徵收所謂的超額稅,以及各項土地交易稅。而這個衙門,不對任何的上司負責。只對黃瓊,也就是皇帝本人負責。賈權由通政司,調任這個新成立的度支司任總提舉。
若不是中書省極力反對,黃瓊甚至一度想要將各地市舶司,都劃給這個度支司管轄。最終在幾番爭議之下,黃瓊最終還是做出了妥協。雖說這個度支司,只負責收取超額稅以及土地交易稅。但戶部卻是做了一個大手術。原本專門負責徵收商稅,以及原本徵收農稅的諸路清吏司,包括戶部本身無論是從權限還是職責上,都從根本上上做了一個大的調整。
原本管轄的各地糧倉,全部轉到了司農寺。諸路用來負責收取鹽稅、茶稅、馬稅的鹽茶馬道,也從戶部劃出。負責商稅,正常農業稅收的諸路清吏司,以及各地市舶司,都劃給了太府寺。戶部從原來的從稅收,到調撥錢糧一體負責,轉變為只負責花錢,管理全國土地名冊,以及諸路漕運。戶部下屬的鑄錢司與錢法堂,黃瓊幾經猶豫還是繼續由戶部管轄。
至於負責稅收的太府寺,以及倉儲事宜的司農寺,在幾番爭執之下。最終敲定了由中書省與尚書省共同管理。而這個變革,第一刀便砍向了宗室、勛貴,以及在任和致仕的官員。這一道明詔,直接震驚了天下。那些既得利益者,又哪裡肯放棄口中已經吞下的肥肉?更何況,他們很多人名下,包括家族名下的土地,絕大部分都全部超過了,朝廷規定的免稅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