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勞威爾翻閱了一下條約。
這份條約是用漢、荷兩種文字所寫。
至於內容,真的是相當的平等!
比如。
荷方必須在三年內撤離台島。
在此之前,每年向大明繳納 10 萬兩白銀,作為租金。
再比如。
未經大明允許,荷方戰艦,包括軍、商兩用船,不得進入大明海域。
嗯,大明的海域有億點遼闊。
再再比如。
大明和荷方自由通商。
怎麼個自由呢?
允許大明商人,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世界範圍內的殖民地貿易、居住。
明國人在荷屬殖民地,享有領事裁判權。
大明僑民在荷方殖民地犯罪,由明國使節根據大明律法處理。
真的很自由。
再再再比如。
雙方協定關稅。
怎麼協定?
荷方進出口商品關稅,需遵守大明關稅制度。
明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荷方則必須同大明商量著來。
沒錯,是雙方商定,絕不是由大明單方確定。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兩個字。
平等!
「總督閣下,你難道還在睡夢中?」
布勞威爾怒極反笑,想要把文書直接砸到雲逍的臉上,最終卻狠狠地丟在矮桌上。
「即使殺了我,也不會在這樣的條約上簽字。」
「並且我的簽字,絕不可能得到公司董事會的認可,更不可能得到執行。」
說到這裡,布勞威爾發出一聲冷笑,「總督閣下還忘了一件事情,你現在沒有資格拿出這樣屈辱的條約,來逼迫我簽字!」
「你是說那些海盜?」
「既然如此,那就再等等?」
雲逍指了指浩浩蕩蕩駛來的海盜船,哂然一笑。
看到雲逍從容淡定的樣子,布勞威爾心裡又泛起了嘀咕。
難道他還有什麼底牌?
劉香通過望遠鏡,看到漂浮在三艘荷蘭戰艦上空的熱氣球,整個人都是懵逼的。
半晌。
邊上的一名心腹手下結結巴巴地說道:「大當家的,聽說那雲逍子是神仙下凡,那東西,該不會是他弄出來的神仙法器吧?」
其他手下也都面露懼意。
凡人跟神仙打架,這還打個錘子?
趕緊腳底抹油跑路啊!
不多久,三艘荷蘭戰艦降旗投降。
看到這一幕,劉香不再遲疑。
在海面上討生活的大海盜頭子,不可能是莽夫,見風使舵是最基本的本事,否則活不長。
這次聽荷蘭人使喚,是因為荷蘭人能給好處。
可再大的好處,也不值得自己把命往進填啊!
劉香倒是不大相信,什麼神仙之類的鬼話。
他常跟閩粵的商人打交道,因此知道熱氣球,自然不會把它當成是什麼神仙法器。
之所以要跑路,是大明水師的實力太強了。
即使憑著人多、船多,消滅了大明水師的三艘戰艦,自己的老本估計也拼得差不多了。
沒有了實力,以後還怎麼在海上混?
就在這時,一名海盜叫道:「大當家,李魁奇的人從東面來了!」
劉香通過望遠鏡看到李魁奇的船隊,頓時大喜。
「命令兄弟們,全都給老子悠著點,讓李魁奇衝到前面去跟水師拼!」
「等他們拼得差不多了,連同李魁奇一塊兒收拾了,以後這海上的事情,全都由老子說了算,就連荷蘭人,老子也不用去尿他們!」
那心腹提醒道:「雲逍子,可是神仙啊!」
劉香放肆地大笑,豪氣干云:「海上歸媽祖管,神仙來了也不好使,老子今天,就殺個神仙玩玩兒!」
海盜們打消了心中的敬畏和恐懼,轟然叫囂起來。
「雲真人,真的是活神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