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百富被馬九打趴在地,半晌都沒起來……他嘴上厲害,拳腳功夫也不錯,可公堂上無法反抗,索性躺下裝死。
沈溪拿起桌案上的簽筒,從中取出幾根紅頭竹籤,在手上掂量幾下,把下面跪著的人給嚇了個半死,只要沈溪丟下去,一頓板子少不了。
沈溪向刀疤臉漢子喝問:「說!當時究竟是怎麼回事,若有絲毫隱瞞,讓你屁股開花!」
&大人,我們……小人是……乘船逃出來的……請……請大人明察!」刀疤臉漢子磕頭不迭。
&乘船逃出來的>
沈溪直接丟了兩根竹籤下去,意思是打二十大板,但堂下的衙差畢竟不屬於督撫衙門,這會兒他們連忙用請示的目光看向知縣劉祥。
劉祥連忙道:「大人,這並非犯人,而是證人。證人如實回話,並未遮攔,打不得,打不得啊!」
沈溪點頭道:「如實回話,自然是打不得,不過本官覺得他言辭閃爍,似乎有所隱瞞,先打了再說!」
衙差不敢動手,馬九和朱起卻沒有顧忌,這會兒已經一左一右各從衙差手裡接了根殺威棍過來,正要動手,卻聽外面傳來一聲:「慢著!」
所有人朝衙門口望去,人群自動讓開一條路,只見一名同樣身著大紅官袍的官員,在幾名屬官的陪同下大步而來,卻是廣東右布政使章元應。
劉祥見到章元應,好似見到救星,疾步走出大堂,恭恭敬敬上前行禮,道:「給藩台大人請安。」
章元應身後有屬官喝道:「廣東布政使司布政使章大人駕臨,還不行禮?」
在場圍觀的基本都是平頭百姓,聞言趕緊下跪行禮,口稱「藩台大人」,而沈溪仍舊在大堂上端坐如常。
章元應進入堂中,步履沉穩邁向沈溪,道:「這南海知縣衙門,何勞沈督撫親自駕臨審案?」
沈溪微微搖頭:「連廣東右布政使大人都親臨,本官為何不能來?本官正在審案,不知章藩台是要旁聽,還是特意前來交代幾句?」
章元應見沈溪神態傲慢,當下也板起臉來,道:「沈督撫公衙乃是梧州,借我廣東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縣衙公堂審案,實乃亂朝綱之舉,本官定會向朝廷上奏,告沈督撫一個不遵律法之罪!」
這罪名聽起來挺新鮮的,「不遵律法之罪」,似乎很高大上……連律法都不遵守,好大的罪!但仔細揣摩,什麼叫不遵律法?給罪犯定罪,至少要說違背了哪一條哪一款,哪裡有如此籠統給人定罪的?
沈溪乃是狀元出身,對《大明律》無比熟悉,當下問道:「本官想問問,這借縣衙斷案到底違背律法中哪一條?」
&明律》中可沒有哪一條說不允許借公堂審案,章元應本可彈劾沈溪一條「僭越」,但沈溪乃是三省督撫,有整頓地方吏治權限,衙門口渴比知縣衙門大多了,上官跟下官借衙門,何罪之有?
總結起來,可以說沈溪「不守規矩」,但這不算罪過,作為下屬的南海縣知縣劉祥是有拒絕的權力,可劉祥哪裡有膽子把沈溪趕出縣衙?
饒是章元應老成持重,也被一個後輩問得啞口無言,頓時羞惱異常。
章元應心想,毛頭小子就是不知道規矩,乳臭未乾就吆五喝六,等他年長後豈不是要反了天?章元應當下喝道:「來人,將涉案人等一律押送提刑按察使司衙門,交由臬司審訊!」
既然不能從沈溪借衙門這件事上追究,那就從沈溪審訊的資格上做文章。通常老百姓打官司都是到縣衙和府衙,若委決不下可上報按察司,由主管一省刑名、訴訟事務的臬司衙門決斷。沈溪權力雖大,但無權干涉地方事務。
沈溪心想:「人是你們找來的,現在看到我把事情鬧大,想不了了之?豈能如此便宜!」
&著!」
沈溪抬手厲聲喝止。
章元應理直氣壯地說道:「沈督撫應該明白朝廷規矩,你的職司範圍中可無權過問地方行政和司獄之事!」
沈溪語氣陰森:「本官不管司獄,但好像布政使司衙門也無權過問吧?章藩台說本官不懂規矩,我看不懂規矩的是你……你可知,這幾位前來報的,乃是海上盜匪劫船殺人的大案,本官身為欽命督撫,剿滅沿海三省盜匪倭寇提審此案乃份內之事,章藩台要將人提走
第八三七章 大人聽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