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臘月沒幾天,生產隊的場院就敲鑼打鼓,大練秧歌。地上的雪被踩得溜平,一百多人的隊伍先分成兩隊,一男一女,由黃小伙和葉鶯先單獨訓練。
扭秧歌其實算是比較簡單的一種舞蹈,對手眼身法步等方面的要求不高,只要精神頭足,人歡實,扭出勁來就好看。
一般情況下是「兩天就上手、五天就能扭」。開始的時候,有穿羊皮襖的,也有穿棉大衣的,練了不到一個小時,全都把大衣脫了,有的還把腦袋上面的狗皮帽子也甩了,光腦瓜上陣。
因為剛開始練,所以服裝都不穿,只有到正式演出前,才能試兩天。
不過那些比較特殊的個體,則要先把道具武裝上,比如說跑旱船的,騎毛驢的等等。
最挨累的是大頭娃娃,好幾斤的頭型套到脖子上,晃里晃蕩,立馬就覺得頭重腳輕。十多分鐘之後,腦袋就跟灌鉛一樣,脖子漲得生疼,不得不把大頭拿下來休息。
所以最開始上去的一批歪瓜裂棗都被替換下來,一幫棒小伙頂上去,情況這才大有好轉。
胖子最悠閒,他扮的豬八戒根本不用扭,就是想辦法取悅觀眾就可以,所以不用練習基本功。
他漸漸發現,扭秧歌實在是最適合大眾的一項活動,長得俊的大姑娘小媳婦固然吸引眼球,就是那些磕磣的也不怕。稍稍化化妝,再化丑一些,也同樣出彩。
比如說往臉上粘點褶子,用棉花團粘兩團白鬍子,在腮幫子上貼個大黑痦子,而且還要中間帶長毛的那種,都特吸引眼球。
胖子看得正來勁,就見車老闆子在一群半大小子的簇擁下,一手領著奇奇,一手領著個小孫悟空,向這邊走來。
胖子一瞧,毛毛站起來也有二尺高,頭上戴著一個小花帽,上身一件小褂,腰上圍著虎皮裙,手裡拿著個迷你型金箍棒,走起來左一拐右一拐,猴頭猴腦,看著就想笑。
小褂是大辮子給縫的,金箍棒是用柳條棍在外面粘得紅紙金紙。那件虎皮裙最了不得,堪稱貨真價實。
是用小老虎——它師傅,花狸貓皮縫製,後面還留個洞,把毛毛的尾巴好能露到外面。
走到胖子前面,奇奇小手一樣,毛毛蹦起來給胖子一棍兒:「嘻嘻,叫你偷懶,讓大師兄教訓教訓你。」
棍子是毛毛打的,話是奇奇替它說的,頓時把周圍的人笑翻天。
胖子摸摸後腦勺:「俺老豬的九齒釘耙呢?」
車老闆子嘻嘻一笑:「都給你預備好了,你也趕緊捯飭捯飭,然後好上西天取經。」
身後的半大小子立刻拿出來一個豬頭,兩隻大耳朵直扇呼,嘴巴子足有半尺,上下拱嘴還是活動的。
胖子愁眉苦臉地把豬頭戴到頭上,還好是紙殼子糊的,比較輕便。咬住最前面的一根橫杆,長嘴立刻一開一合,跟大豬吃食似的。
車老闆看了一圈,微微搖頭,抓下頭上的狗皮帽子,塞進胖子的秋衣裡面,立刻就鼓起一個大肚子,只不過七高八低。
「回去綁個棉花套子就成了,帶著還不累。」車老闆那個一件黑乎乎的大衫,給胖子披上,旁邊的二肥子遞過來一個九齒釘耙,基本上就齊了。
胖子把耙子在手裡轉了兩圈,然後扛在肩膀上,甩著大袖子走兩步,終於找到點感覺。話說豬八戒也不錯,起碼活得簡單灑脫,一點不累。
拉起毛毛的的小猴爪,在場院上走了半圈,場上基本就沒有再練習的人了,都圍著瞧熱鬧,嘻嘻哈哈的笑聲不絕於耳。
李隊長對這一夥搭檔十分滿意,扭秧歌就圖個新鮮熱鬧。不過,有他們在場太傷人,把眼球都吸引過去了。
「胖子,你們師兄弟就回家練去吧。」李隊長很委婉地下了逐客令。
胖子等得就是這句話,把毛毛扔到肩膀,然後領著奇奇回家。以後的練習,也基本上不用到場,還真得個清閒。
十多天之後,秧歌隊就徹底成型,看看也快要過年,葉鶯戀戀不捨地離開靠山屯,同樣戀戀不捨的還有黃小伙,只不過二人的對象不同罷了。
胖子也送走大辮子,雖然很想留她在這過年,可是這話實在說不出口,人家還有爹娘呢。
第六十一章 大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