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岑,聶岑,念你曾愛我如初。
這一句話,在我腦中反覆了許久,甚至多年。
那些回不去的初戀時光,那些在記憶里反覆撕裂的憂傷,總是會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令我濕了眼眸。
我一直想,我該堅持做個詩人,用我柔情的筆,用最精煉的文字,記錄下我曾經憧憬過的美好愛情。
或者,我用散文的形式,天馬行空,繾綣舒意,抒盡我對少女時代最眷戀的遐想。
可是後來,我卻停止了寫詩,停止了散文創作,我開始執筆寫小說,一晃眼,竟是數年已過。
我不知道,作為讀者的你們,是否曾經也如我一樣,簡簡單單的喜歡過一個人。在年少慕艾的時候,在最純真的校園,我羞澀的偷偷遙望著你,仿佛全世界都是陽春白雪,仿佛春風十里不如你……那時,我們正值青春。
什麼是天長,什麼是地久,我們不懂,我們把每一天,都看作成天長地久。
那時的我們,擁有便是快樂,我們不曾想過分離,我們天真的以為,愛與愛過,並沒有一字之差。
可是後來的後來,由於膽小與怯懦,我們沒有一種力量,能支撐我們堅定不移的走下去,於是,我們敗給了時間與現實。我們突然明白,我們曾經構築的愛情夢,真的只是一個夢,褪去青澀與稚嫩,留下的只有年少的痕跡。或許是一首熟悉的老歌,或許是一張發黃的舊相片,證明了歲月的匆匆,與沉澱在記憶里的初戀。
可是,倘若時光能夠倒流,倘若當年的我們,能夠再勇敢一點,結局會不會改變?
我不知道答案。
但是,我把這份期望,寄予了一個故事,一個我午夜夢回,纏繞多年的故事。
我把它命名為《念你曾愛我如初》。
不是霸道總裁,不是冰山大叔,亦不是豪門恩怨。
聶岑,他是藏在我心底的一個少年,他有著溫柔的笑容,有著乾淨的氣質,他有一點悶.騷,他不解風情,但他喜歡你的時候,他可以把全世界都捧來送給你。
生活的磨鍊,將白央練就成了女漢子,她一頭利落的短髮,騎著單車,馳騁於大都市,她不懼任何困苦,她迎著勁風而上。
可是,你們知道麼?
女漢子其實很累的,她們在心底,同樣渴望著有個男生可以依靠,只是沒有遇到這樣一個人,所以殘酷的生活將她們逼成了女漢子。
找到一個可以依靠的男人,每個女人都可以是公主。
白央想做公主,所以她足夠勇敢,她執著而大膽的追求她的愛情。
而她,亦是我想要成為的人。
所以,我在寫了十餘本別人的故事後,終於動筆,寫一個與我有關的愛情。
我不知道還有多少讀者在追隨我,亦不知新讀者是否會喜歡,但我,永不言棄。
感謝每一位陪我到最後的讀者,我愛你們,在我封筆之前,在我的有生之年,得你們,是我之幸!
我希望,在這個故事裡,你們或多或少,都能找到自己曾經年少時的影子。
從大學到都市,從青澀到成熟,從離別到重逢。
聶岑與白央,願,念你曾,愛我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