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caa),當今美國三大經紀公司之一,也是國際創新管理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事實上,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之後,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現在已經隱隱超過了1898年創建的經紀公司鼻祖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成為了業界一把手。
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之所以能夠強勢崛起,以未滿二十年的小輩之姿超過百年老店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是因為公司在邁克爾-奧維茨(迷chael。ovitz)的帶領下,改變了整個娛樂行業的歷史。邁克爾-奧維茨在1990年、1991年、1992年連續三年被「首映(pre迷ere)」雜誌評選為好萊塢最有權力的人,他也被公認為好萊塢第一經紀人。
邁克爾-奧維茨之所以超過了威廉-莫里斯,被認為是整個娛樂產業里標誌性的人物,不是因為湯姆-克魯斯、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湯姆-漢克斯、肖恩-康納利(色an。connery)這些人成功背後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而是因為他為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提出了兩個提案,兩個改變整個好萊塢格局的提案。
第一個是打包計劃,也就是把明星演員、明星導演和製作團隊打包成組,簽約給電影製片廠,這種打包計劃是互利的做法,給經紀公司和製片廠都帶來了很大的利潤收益,得到了廣泛的推廣,但同時也讓經紀公司開始逐漸掌握話語權和主動權。
打包計劃分為兩種情況,舉例說明,比如說2004年的一個打包組合,包括了傑克-布萊克(jack。black)、本-斯蒂勒(ben。stiller)、威爾-法瑞爾(will。ferrell)等人,只要有一個人簽約了一部電影,其他人都可能會「友情」出現在這部電影裡,甚至是出演重要角色。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種就是經紀公司拿到了一個劇本,認為十分值得投資,於是他們就在自己旗下的藝人之中將導演、男主角、女主角、編劇以及其他幕後工作人員都配置了,包裝成為一個劇組,直接向電影製片廠推銷,只要簽約,就意味著把整個劇組簽約下來。
這種打包計劃往往能夠帶動整個經紀公司的業務,換而言之,也就是儘可能的挖掘明星效應:電影公司想要用他們經紀公司的演員或者導演,很可能就會連帶著用一大批其他演員和工作人員;同樣,三線演員想要獲得更多工作機會,只要進入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就可以贏得和大牌合作的機會,這就讓經紀公司成為了演員、製片廠都希望合作的對象。
當然,反過來,電影製片公司往往也能夠降低成本,簽約一個大牌,然後物美價廉地獲取一大堆「贈品」,而且這些被經紀公司打包在一起的藝人大部分都關係親密、吸引觀眾群體也十分相似,票房號召力的疊加效果十分明顯。所以,電影製片公司也願意支持這種計劃。
邁克爾-奧維茨為整個行業注入的第二個計劃則是資源共享。
在此之前,經紀公司的行規是:每個經紀人都有自己的客戶,同一家經紀人公司的經紀人不會為其他經紀人的客戶尋找工作機會,國際創新管理公司就是典型如此的。但是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的做法卻是共享資源,沒有經紀人個人的客戶,只有公司的客戶。
當然,布拉德-皮特的經紀人是馬丁-鮑姆,這樣的劃分還是會區別的,但是其他經紀人手中有適合布拉德的工作,也都會介紹給馬丁,進行共享,然後最後由公司進行分紅。資源信心共享、資源平台公用,這樣就在同事之間創造了一種融洽的合作氣氛。
這樣一來,其他經紀公司面對的競爭就會是整個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而不是單個藝人,勝負概率自然是小了許多。
另外,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還要求,不管是藝人簽約儀式、首映式,還是頒獎典禮,經紀人必須三五成群出場,統一著裝,甚至還要同一個聲音,這對於其他經紀公司來說就具有強大的威懾力。
除了這兩個提案之外,邁克爾-奧維茨還打破了一個慣例,那就是想方設法挖牆腳!不折手段。
在1975年之前,洛杉磯經紀公司之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只要有一家經紀公司在談判的藝人,其他經紀公司就不准插足,直到藝人做出決定為止即使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