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舉動,不但令霍布斯惶恐地舉起雙手,也讓鄭飛詫異地瞪著他。〈?<???>
鄭飛想說:誰讓你拔槍了?
他的本意是讓聖地亞哥給霍布斯點顏色看看,讓他老實交代,沒想到這傢伙直接把槍給露出來了,要知道在亞特蘭大,槍還屬於違禁品。
聖地亞哥可不在意他們的反應,他威風凜凜地把槍口頂上霍布斯的腦門,喝道:「博格在哪?!」
「他真的去法蘭西了......做一樁葡萄酒生意,估計要到春天才能回來呢,要不你們先把銀幣放我這,等他回來了我再給他一半。」
霍布斯雖然恐懼,但還沒到語無倫次的地步,好歹也是上過戰場的老兵了。
鄭飛從旁邊架上取了把匕,在手裡把玩著,面無表情道:「你知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打一場大戰役,所以我的船隊沒辦法進直布羅陀海峽,只能繞道比利時的安特衛普港,從那邊走6路過來。」
聽到這裡,霍布斯的心懸了起來。
「法蘭西邊境也在打仗,我的商隊還被士兵給截了,要不是我手下有數百人的武裝,貨早就被扣了充軍了。博格那麼精明可能會跑去那做生意?你在撒謊!」
說罷,鄭飛反手一旋,匕迅捷抵住霍布斯的脖子,他惡狠狠地瞪著霍布斯,語氣平淡卻透著刀鋒般的殺意:「告訴我,博格去哪了?」
霍布斯,慌了神。
他不太害怕被槍指著腦門,因為對手十有**不會開槍,感受不到威懾力。
而刀就不一樣了,冷冰冰的刀刃,此時緊貼自己的動脈,只要稍微有一點點划動,鮮血便會噴涌而出。
他下意識地倒吸一口涼氣,正要垂下眼皮想想對策,鄭飛手一動,刀刃在他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血滴緩緩滲出,只需要再深一點,動脈就完了。
恐慌至極,他連忙用眼神求饒,倉皇咽了口唾沫,說道:「霍布斯在監獄裡,他販賣軍火被抓了。」
「監獄在哪?」
「東城郊的山裡,建議你最好還是別去......」
匕又是一動,這是鄭飛在警告他閉嘴。
「聖地亞哥,把他堵上嘴綁起來,關門,在我回來之前絕對別開。」
說罷,匕歸鞘,他從麻袋裡抓了把銀幣塞到兜里,走之前目光森冷地看了霍布斯一眼,轉身出了店門。
「老實點,否則我就把你捶成肉餅。」聖地亞哥邊綁邊道,語氣像是在跟話,肌肉爆棚的手臂,極具震撼力。
鄭飛行走在大街上,蕭瑟的冷風迎面而來,讓他不得不打了個寒顫。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還是躲在家裡烤火爐喝熱湯舒服。
他要去趟監獄,找一下博格了解情況。
當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歐洲最好的艦載火炮,那樣的話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盜給滅了。
雖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來那傢伙不是完全的壞人,至少賺錢的初衷是為了去英格蘭,讓家人過上安穩的生活,單是這一點就值得讚揚。
再加上博格曾經給過他至關重要的幫助,所以,他得想辦法救博格。
救一個犯人,這種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樣呢?又不是沒犯過法。
在中世紀,所謂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統治者自己的意願上罷了,觸犯它非但不會受到人民群眾的譴責,可能還會被稱頌。
就像格蘭特那樣,一個盜賊能成為大名鼎鼎的傳說型遊俠,不是他技術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時代造就了他。
唔,鄭飛毀滅了他。
東城郊,是貧民的居住地,在這裡,隨處可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以及街道旁推著小車,叫賣各種便宜吃食的小販。
魚骨頭、蝦殼、螃蟹鉗子......總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東西,小販的親戚在富人家裡當保姆,弄出這些東西來賣。
風,掠過本就冷清的街道,夾帶著霜花,灌進流浪漢的衣領,瞬間透心涼心飛揚。
在這片,流浪漢也是分等級的,誰能打誰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腳,所謂最好,就是能遮風擋雨。
當鄭飛走過並駐足停下時,被凍
第一百八十二章流浪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