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美洲大陸後,天氣溫和了許多,空氣濕潤,尤其的舒服。
探索隊由兩百人組成,帶上足夠的水和乾糧,人手一把火槍,闊刃砍刀用來在茂密的叢林中披荊斬棘。
剩下的人則是留在岸邊,找平坦的高地搭建結實點的帳篷,還有為探險隊員獵殺野味。
紐約附近的叢林不比南美,在中世紀時期南美沿岸大多是原始森林,伴著危機四伏的亞馬遜叢林而生,沒準腳一踩踩到一條沉睡中的凱門巨鱷,那傢伙血盆大口一張,吞下兩個人不成問題。
而在這裡,在北美,情況就好得多了,只偶爾能碰見些不知名的生物,繞過便是。
穿行在陰暗潮濕的叢林中,高大的樹木枝葉茂密,陽光透過它們的縫隙,投在前進的路上,留下無數個光斑。
先鋒的胳膊被荊條颳得傷痕累累,但他們早已疼得麻木了,毫不在意地揮舞著砍刀,開闢前進的道路,並在樹幹上刻下印記。
就這樣,不知過了多久,他們終於重見天日,來到了一處小懸崖邊,映入眼帘的是,廣闊無垠的平原!
使用鉤鎖,他們陸續滑下懸崖,短暫的休息後,向平原深處進軍,在日薄西山之時,一條清澈的大河攔住了去路。
河邊,生長著成排成排的針葉喬木,沿著河流延伸至看不見的遠方,若是在熱氣球上俯瞰,將是多麼壯麗的景色。
鄭飛捧起河水洗了把臉,擦乾,眺望遠方的地平線,已消失半邊的夕陽,摸出酒壺喝了一小口啤酒,微笑道:「今晚不回去了,在這裡住一夜,明天把其他人叫過來,砍下這些喬木蓋房子。」
「晚餐吃什麼,抓魚吃嗎?」漢斯搓搓手,盯著河裡肥美的鱸魚,咽了口唾沫。
「在海上吃了一個多月魚還沒吃夠?看,那有鹿!」鄭飛望著河對岸,吹了個口哨。
「哇哦哇哦哇哦,兄弟們別愣著了,走起!」
晚餐,鱸魚湯加爆炒鹿肉,吃得探險隊員們恨不得把鍋都給舔乾淨。
原因是鄭飛親自下廚,用鹿肉做了頓中餐,全世界成百上千的菜系裡,中餐是最美味的,無可匹敵。
即便米其林餐廳再高大上,它也做不出魚香肉絲和西湖醋魚的味道。
吃完飯,他們沒有圍著篝火嗨,早早的便睡了,白天長途跋涉那麼久,累。
躺在帳篷里,聽著緩緩流淌的水聲,鄭飛喝了口睡前紅酒,合上了眼睛。
夜幕下的北美平原,靜謐而和諧,時不時的有流星掠過天際,留下一道完美的曳光。
次日,破曉。
簡單地吃個麵包,人們就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了,在建造木屋之前,得先搭個橋,對岸有許多動植物資源,而且昨天漢斯打獵時還在那邊撿到了煤塊。
鄭飛沒有和他們一起幹活,因為懶,沒別的。
他提著壺酒,一袋牛肉乾,一袋鹽焗豌豆,獨自坐到了河邊的樹蔭下,欣賞北美風光。
就這樣,一天又一天。
在這期間,工匠們造了幾十輛不算精緻的馬車,配上從島嶼帶過來的黑鬃馬,就不用整天苦哈哈地步行了。
這天,大概是到了秋季,天高氣爽,蔚藍的天空中,翱翔著幾隻鷹,一隻熱氣球。
風力很小,鄭飛坐在熱氣球的吊筐里,摟著布蘭妮,俯視平原上以聖地亞哥為首的勘察隊,他們在找礦產資源。
與此同時,造船廠也在河的寬闊流域搭了起來,這條河直通入海口,造好的船可以直接送到海邊浸泡,幾個月後就能投入遠洋使用。
喬治是現成的船舶工程師,在他十幾年的職業生涯中,幾乎都在學習有關船舶的知識,在這方面,達·芬奇還真不如他。
說到達·芬奇,從島上離開後,兩個月的時間裡,他一直在埋頭鑽研蒸汽機,除了偶爾進薇薇安的房間放鬆放鬆,整天都是悶在他的小破帳篷里,吃著送到嘴邊的食物,一天睡個兩三小時,專心致志地在紙上研究蒸汽機構造,廢紙丟了滿地。
蒸汽機是一種往復式動力機械,採用的是連杆複合裝置,沒接觸過機械原理的人想要創造出它,真不是一件易事。
關於機械原理,鄭飛也不懂,只能讓達·芬奇自己琢磨,告訴他一些基礎的物理學
第一百六十一章初入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