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達·芬奇嘴裡叼著片麵包,聚精會神地擺弄剛製作好的望遠鏡,想要修整得更完美些。
「達,過來。」吉姆斯推門招手,輕聲喚道。
達·芬奇揉揉眼,點頭,收拾好東西,壓滅油燈跟了過去。
當他看到鄭飛受傷的胳臂時,神情頓時緊張起來,小跑幾步上前,擔憂的模樣完全不像個十幾歲的少年。
「你懂醫術嗎?」鄭飛吸著涼氣,咬牙問。
傷口的扯裂感越來越強烈,所幸的是火槍威力不大沒傷及骨頭。
達·芬奇端詳著傷口,道:「我和老安東尼奧學過一陣子,看過他做外科手術,他是佛羅倫薩城最棒的外科醫生。」
「可那時你還不到十二歲。」吉姆斯憂慮道,在兒子十二歲那年,他來里斯本做事被抓進監獄,之後兒子便來到這裡,用天才的頭腦耗費了四年的時間救他。
達·芬奇抬了下眉毛,道:「十二歲可以弄懂很多事情了,再說了這四年我從沒把以前學的東西扔下過。」
聽了這話,鄭飛頗為欣慰地笑了笑,對吉姆斯說:「你生出來的兒子,你敢信?」
「老爹的智商都被這小子吸乾了。」吉姆斯吐吐舌頭自嘲道。
達·芬奇檢查傷口,問:「這是槍傷嗎?」
「嗯。」
「得把裡面的子彈取出來,可是......可是我沒有麻醉藥。」
「不用麻醉了,我能忍。」說著,鄭飛把一根木棍塞進嘴裡,輕鬆道:「放馬過來。」
輕鬆,裝出來的,當年在北非被擊中,沒有麻醉藥硬挖子彈疼得差點休克,現在想來還是心有餘悸。
遲疑了一會兒,達·芬奇點點頭,奪過吉姆斯手裡的酒瓶子道:「別喝了!」
吉姆斯一臉懵逼,愣愣道:「管起我來了,誰給你的膽子......」
達·芬奇撇了下嘴,接著道:「這酒是用來給傷口消毒的,我還需要匕首、剪刀、紗布,還有爐子和鍋,能幫我弄來嗎老爹?」
「你要爐子幹什麼?」
「酒的度數太低不夠消毒,必須蒸餾。」
「呃,蒸餾是什麼?」
看著吉姆斯傻乎乎的模樣,鄭飛憋不住斥責道:「你就別問了趕緊去偷吧,想疼死我啊?」
吉姆斯撓撓頭皮,叫上格蘭特一起偷東西去了。
鄭飛看著達·芬奇略帶青澀的臉龐,卻能清晰地感覺到他眼神中的那股成熟氣息,更恰當地來講,是魔幻,讓人永遠也猜不透他腦子裡裝了多少東西。
毫不誇張地說,達·芬奇的思維已經遠遠超越了成年人,根據研究顯示,他的智商在兩百左右。
愛因斯坦的智商為,一百六十五。
足足用了近半個小時,兩名大盜才抱著一大堆東西歸來。
點著爐子架起鍋,達·芬奇開了幾瓶酒倒進鍋里加熱,這個行為讓其他人一臉苦相。
都特麼是上好的白蘭地啊,市面上一瓶要十幾個銀幣呢,肉痛。
「你們晚上吃的貝殼呢?」達·芬奇問。
「在垃圾桶里。」
「弄出來洗乾淨,磨成粉。」
見幾人茫然不動,他看豬隊友似的白了他們一眼,解釋道:「貝殼裡含有生石灰,可以有效吸水,跟酒水一起加熱提高酒精濃度。」
天才達·芬奇的可怕之處就是,博學,從古至今只有他一個人能把藝術、科學、天文、建築、生理、地理等等各方面,全部做到時代的巔峰。
這讓鄭飛切實地感覺到,自己真是撿了個寶。
蒸餾完畢,達·芬奇取出濃度高了很多的酒水放在桌上冷卻,邊給剪刀匕首消毒邊問:「紗布呢?」
吉姆斯和格蘭特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把那所謂的紗布遞了過去。
「什麼味道這麼香......」聞見莫名的香氣,達·芬奇接過紗布瞧了瞧。
質地柔滑,輕薄透氣,桑托斯家族除了布蘭妮外最美千金的,性感內衣。
達·芬奇愣了,不知不覺紅了臉,想趕緊放下卻又有點捨不得,真的好香......
拿這原味內衣做紗布怪可惜的,他抬頭嘿嘿一笑
第一百零七章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