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這事啊,嚇我一跳!」
聽高芸這麼一說,崔大娘當即便鬆了一口氣,還以為什麼事呢,感情就是遷戶籍,遷戶籍這事不要太正常,特別是他們村的女人,誰能沒遷過戶籍啊?
即便現在沒遷,未來也肯定要遷。
為啥呢?
因為除非嫁給本村人,但凡嫁到其他村,戶籍肯定都是要遷的,從他們大隊遷到其他大隊嘛,口糧戶籍啥的都需要遷過去,遷到自己丈夫家那邊去,不能嫁到別的村了,還吃他們村的口糧。
「咦,你不是古峰家的孩子嗎?是叫小芸是吧?所以,你準備嫁人了?」
徹底放心後,崔大娘又上下打量了會高芸,才認出她是誰,並立刻八卦起來,如果她沒記錯的話,這姑娘不是說要等把她弟弟撫養成人之後再嫁人嗎?
怎麼才不到一年功夫就後悔了!
這決心也不咋樣嘛!
此時的她,可沒想到高芸是通過買房子改換戶籍,需要把戶籍遷出去,只以為跟他們村其他女孩一樣嫁了人,所以才要把戶籍遷走,遷到其他大隊去。
內心甚至不由有些鄙夷。
要麼就不說大話,守個一年半載的孝出嫁,沒人能說什麼,但凡嫁人後稍微照顧些弟弟,大家都得說聲好,沒辜負養父養母的多年撫養。可說了大話又沒做到,這說出去可就相當不好聽了。
純粹是自己給自己找罵呢!
邊上她那兩個兒媳,顯然也因為自己婆婆的話,想到了高芸是誰,互相對視一眼之後,眼神中露出了些許鄙夷。
「沒嫁人,就是遷個戶籍,把戶籍遷到城裡,以後就不分村里口糧了。」
昨天跟天養粗略協商一番後,高芸還是覺得,說自己在城裡找到了工作不大妥當。因為他們這地方不大,而且她又不是搬到了幾百里開外的地方,就那麼十幾里遠,村里但凡有好奇的,進城稍微打聽打聽,就能打聽到她是買了房子換的戶籍,還是有了工作換的戶籍。
所以新計劃是直接說買了房。
戶籍就是買房才能遷的。
至於錢嘛,可以推脫到已經去世了的養父養母身上,就說他們臨死之前跟弟弟天養交代了些事,在哪裡哪裡埋了點東西,具體地址就不方便對外說了。
反正是養父養母留的錢
養父養母當年也曾經出去闖蕩過三五年,在村裡的收入大家心知肚明,可是在外的收入不好說,也沒人知道,當年兵荒馬亂,有點意外收入相當正常。
而且人都已經死了大半年了,死無對證,再加上兩百多又不算特別離譜。
所以糊弄過去絕對沒什麼問題。
唯一的問題就是對高芸自己的名聲可能有些不大好,估計會有人嘀咕她騙了弟弟的錢,騙了養父母的錢,反正房子沒落在她弟弟名下,她就很難有什麼好名聲,誰都能懷疑她要貪弟弟的錢。
不過回頭她也不經常回村住。
所以高芸是能接受的。
況且反正她弟弟肯定信任自己,而這就夠了,其他人信不信任都無所謂。
「把戶籍遷到城裡面?」
「啥意思?」
「這意思還不清楚嗎,就是說她要變成城裡人了,以後也能吃供應糧了。
每個月都能領到糧票等票卷!」
「這怎麼會,我記得隔壁村不是也有個嫁到城裡去了嗎,但她戶籍沒變啊,還是在大隊裡,既拿不到城裡的那個什麼糧票,大隊裡面原本的口糧還只能拿到六成,就是只能拿到人六勞四的人六,同時還得把錢老老實實補上。
畢竟她進城後一個工分都沒有。」
對於戶籍還在村里,但是人不在村里,不回來參與集體勞作的,過去只要補上足夠多的錢,就依舊能分到二百八十斤到三百六十斤的口糧,不過現在不行了,現在得按照人六勞四分,沒有參與勞動的統一隻能得到人六的那一份。
人六是指,只要戶籍在本大隊,那麼就能得到六成口糧,即便毫無勞動能力,或沒有參加集體勞動,都不影響。
勞四則是,剩下四成口糧得根據工分來,沒工分可拿不到這四成
第七十七章:不裝了,攤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