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布魯斯提醒的事,常威早有準備。
僱傭兵的那一背包血蘭,常威帶回來之後,就丟在哪兒,根本沒管。那就是一個幌子,僅此而已。
那晚上取精元珠,順手採集的那十株血蘭,才是他給自己留的。現在還在穴竅空間裡放著呢。
無論如何,血蘭都是常威在這個世界迄今為止遇到的品質最高的植物,比什麼人參、西洋參之類的強得多。培育是肯定要培育的,但一定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道場內。
回到農場,常威把背包找出來,打開一看,一背包血蘭都蔫了,看起來活不了幾株。
但樣子還得做。
於是他就在自家後面的花園裡把這些血蘭都種起來,然後便撒手不管。
如果有人上門,來文的,就帶他看看這些血蘭,要,就拿錢來買,不要則罷。如果來武的,那也好說,不會武功的常威先慫了,晚上再找回來就是。
遁入地底道場,常威接著之前繼續干。
偌大的地底空間,上下四方,已經有一半銘刻好了聚靈符文。估摸著再搞一個晚上加一個白天,第一道聚靈禁就差不多了。
常威上下飄飛,目光炯炯,聚精會神,一縷縷法力在指尖綻放,畫出一道道符文,印入洞壁之中,留下一道道奇詭絢麗的紋。
在這個過程中,常威也在細微處對道場進行一些調整。反正怎麼好,怎麼合意,怎麼來。
傍晚又去接了艾莉,這天晚上兩人一起練完長春功,常威讓艾莉睡死,就繼續琢磨地底道場。
日子就這麼過,平平淡淡,但非常充實。
直到兩天後,常威鑄造道場的第一步初期完工,第一層符文銘刻完善凝結成第一道聚靈禁,道場初步擁有了匯聚元炁、鎖定元炁的功能。
常威打算休息休息,緩一兩天。
這時候,有人上門拜訪。
來福的電話打到屋裡,常威接到電話之後,就奔大門去。
來福說來拜訪的人,自稱是他的同學。
同學這兩個字,常威一聽,覺得很遙遠。好像過了很久似的——當然過了很久,他自己的同學,應該回溯到第一世,都快不記得了。這會兒來的,料來是他這具身軀原主人同學。原來那個常威在家庭變故之前,是紐約帝國大學的大一學生。
到了農場大門口,公路旁停著一輛車,邊邊上站著兩個西裝革履保鏢模樣的人。剩下一個小帥小帥的小青年,這時候正在看門房前跟來福說話。
常威一到,看到那個小帥哥轉過的臉,一些陌生的記憶湧上心頭。
常威脫口而出:「哈利?」
「常!」穿著小西裝,帥氣乾淨的哈利大笑著擁抱過來。
常威彆扭的跟他抱了抱。
「好久不見。」哈利有點嘆息:「你退學之後,每次爬梯少一個人,總覺得不太對勁。」
這是客氣話。
剛剛湧上來的一些記憶告訴他,原主人跟哈利的關係,只能說是跟好朋友沾邊,比一般的朋友好,比好朋友差點。
這個人是誰呢?哈利-奧斯本。
挺熟悉的一個人,不是原主人的那種熟悉,而是常威自己的。
「你怎麼到聖愛德華來了?」
常威笑呵呵引著哈利進了農場,一邊道:「這地方又小又偏僻,跟紐約可沒得比。」
原主人與哈利關係還算不錯,因為這小子雖然是個二代,但對人接物沒的說。即便常威是個面貌更傾向於東方人的混血兒,也能玩到一起。不像另外一些富二代白人,明里暗裡看不起有色人種。
「因為有事。」
哈利道:「你知道我家有一間公司,需要一種珍奇植物。正好還沒開學,我偶爾聽到我父親說起你的名字,我一打聽,果然是你,於是自
五六章 奧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