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興看見面無表情的審判長進來後便開始緊張了,雖然說事到臨頭需放膽,但這種情況下,是個人都會緊張。
壓力太大了,身邊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的維權行為。
以至於站起來歡迎審判長的時候周志興差點腿軟了,還好身邊的老唐一把將其扶住。
「不要怕,沒什麼害怕的。」老唐看著台上的審判長道:「基本上這個案子我們已經贏了。」
「我,我不怕啊?贏了?這就贏了?」周志興在一邊滿臉呆滯道。
律師確實不能給當事人承諾案件的結果,但是這會兒了,老唐不會管那些,因為他真的認為案子已經贏了。
兩天前,他這邊收到了分局那邊的答辯狀和證據材料,就是這份答辯狀和材料,讓老唐有了八十分的自信。
然後他今天看到了這位審判長後便有了剩下的十分自信。
無他,這個審判長,還是幾個月前做出一審判決的那位法官
說起來好像太巧了,但這就是現實,員額制度下法官就是不多,相比之下行政庭的法官更少。
就算是一年後來起訴,遇到同一個法官老唐都不覺得意外。
本來差的那十分被這位法官給補上了,老唐決定一會兒說的更激進點,反正這位法官是當時的親歷者。
他該做的工作都已經做了,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還有九十分,全靠對手的抬舉。
「你安心看著吧,把心放在肚子裡,就當看個過場動畫了。」
不得不說,一個知名的大律師,而且說話從來都是一個唾沫一個坑的大律師,在你面前風輕雲淡的告訴你,案子已經贏了。
那種自信會感染身邊的所有人。
最起碼現在,周志興感覺自己一下子不緊張了,唐方鏡給他的感覺真的太自信了。
對面,於念東和小劉律師不時地抬頭看看,對面這個唐方鏡又來那一手,桌上還是什麼東西都沒有。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書記員宣讀完了法庭紀律,上面坐著的審判長孫宗浩開口道:「現在開庭。」
還是按照流程,雙方先進行陳述,老唐站起來正準備宣讀起訴狀呢,上面的孫宗浩再次說道:「原告這邊除了起訴狀上的意見外,還有別的意見嗎?」
這一句話讓心情平靜下去的周志興又緊張了,情況不對啊,為什麼法官會這麼說,都不讓人讀起訴狀了?
對面的老於和小劉都有點錯愕,他們開庭的經驗少,並不知道這種情況代表著什麼。
只能模糊的想,不讓對方多發表言論,這應該是對他們這邊有利吧
旁聽席上,周志興的妻子和鄰居都在緊張中,也就是膽子小,不然都想站起來問為什麼不讓陳述了。
然而,老唐聞言臉上閃過一絲笑容,回道:「沒有。」
「好,請被告進行陳述。」
老唐隨即坐下,看著更加輕鬆,他也懶得給其他人解釋,審判長這麼說一般是代表著要節省時間。
就本案而言,這裡面的含義就很深了,老唐這邊是覺得,合議庭,甚至於法院的審判委員會已經對這個案子有了一些看法。
被告這邊,老於開始宣讀答辯狀,很快就念完了,無非就是說重新調查後發現,周志興的言論確實存在尋釁滋事行為,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處罰合法,證據確鑿云云
「下面請原告開始舉證。」審判長孫宗浩看向了唐方鏡。
老唐隨即開始說道:「證據一,三份財務報表」
他這邊的證據和當初沒什麼區別,證據還是那些證據。
但是多出來一份新的證據。
「證據四,我方當事人向權威部門實名舉報記錄,以及相關部門的電話回復記錄,證明他並沒有尋釁滋事的故意,而是基於實際證據,確實認為可能存在行賄行為,實行公民的監督權。」
審判長孫宗浩看了看,隨即開口道:「實名舉報有沒有給回復呢?」
周志興聞言開口道:「還沒有給過書面的回覆,但是之前相關部門給我做過一次電話回復,說舉報材料已經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