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如果不是申二在知縣大人申潘紅的面前亂說,也不會導致後來的血案發生。
申二被胡二員外打了以後,他覺得單單說他被胡二員外打了,他好沒面子。他就把曾經劫官府糧車的那些人,也全都說上了。如果單單說他是被胡二員外打的,也顯得他太沒本事了。一個胡二員外就能把他打成那樣啊?
申二就在申潘紅的面前說了。他說,當時劫官府糧車的那些人也在。當時那些人一擁齊上。當時那些人就把他打了。如果那麼說的話。可以為他挽回些面子。好漢架不住人多嗎,他們人太多了,我當然打不過了。
申潘紅見那些賊真在胡員外家出現,他就認為胡員外真與那些賊有勾結了。
所以申潘才下令,把胡員外一家,連同胡二員外一家,全都刀刀斬盡。
因為勾結和官府作對的劫匪,是全家該殺{無}錯{小}說 ..的大罪啊。
其實,申潘紅哪兒知道,那事是申二順口胡說的。
******
申潘紅有權下令給誰抄家滅門嗎?
申潘紅還的有的。
在當時來說,在某些時候知縣也是有先斬後奏之權的。
因為當時是比較混亂的年代。當時是五代十國打打殺殺的時代嗎。當時地面上不時也有強盜出現,當時地面上也難免有敵國突然入侵的事件發生。對於強盜來說,有些強盜非常難抓。有些強盜知縣大人好不容易抓到後,知縣大人往往會下令馬上斬首。因為知縣大人怕一耽擱時間強盜會跑了,或者怕一耽擱時間別的強盜會來砸監反獄。所以對於有些強盜,知縣大人也是有權直接下令斬首的。對於敵國突然入侵來說,敵國突然入侵,他們又是殺人又是放火,知縣大人總不能問問上級怎麼做之後。等上級說了話之後,再做處理吧?所以對於突然入侵的敵國敵人,知縣大人也有權下令將他們立刻斬殺的。
當時來說,知縣大人是否可以直接下令將誰斬殺,關鍵在於誰的犯罪事實是否清楚。如果誰的犯罪事實清楚,就算誰不是罪惡極大的強盜,只要他已經犯下了死罪,知縣大人也是有權直接下令將誰斬殺的。
現在來說,胡員外的犯罪事實基本「清楚」了:胡員外的兒子胡二虎一見賊人就跑是事實,胡員外的家門口有官府曾經丟的糧車是事實。「那些賊人在胡員外家喝酒也是事實」,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申潘紅就有權下令將胡員外一家全都斬殺。
******
就這樣,申三和彌二帶著一些人就去了。
一出門,彌二就問申三:「我們先從哪裡下手為好?」
因為胡員外家和胡二員外家不在一個地方,彌二想問問申三,是先抄胡員外的家好,還是先抄胡二員外的家好?
彌二別看是申潘紅的上司知府大人派來的,有些事他還要問問這邊的人。一來。他是客人,人家是主人,客隨主便;二來,他也想你說怎麼做。我就怎麼做,萬一錯了,我不擔責任。
申三見彌二問,他對彌二說:「還是先抄胡二員外的家吧。胡員外的家。有知縣大人的人在那兒看著,胡員外家的人跑不了。今天早上知縣大人去胡員外家的時候,知縣大人已經在那兒派人了。知縣大人已經讓人在那兒看著了。不讓他們隨便出入。胡二員外的家,沒人看著。還是先抄胡二員外的家為好。以免他們聽到風聲後跑了。」…
彌二一聽:「有理。」
申三和彌二就領著人到胡二員外的家趕去了。
******
申三和彌二領著人一到胡二員外的家裡,他們就下令殺開了。
要不怎麼說,當時的刑法是殘酷的。
當時來說,無論你犯不犯罪,只要你是家人中有誰犯了抄家滅門之罪,你就得死。
當時的權貴就是這樣。
誰犯了大罪,誰的家人也一同殺。
他擔心將來有人會找他算賬啊!
所以,他就趁早斬草除根了。
胡二員外的家裡,一共有二十多口人。
二十多口人霎時就橫屍而死了。
二十多口人,全都被殺了。
在這裡我還要說一句,胡二員外可沒在死的那二十多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