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為霜的季節里,三塊新的陶泥板出現在了城邑中心的廣場上,城邑中的人知道了新的司寇,也知道了三條新的規矩。
服徭役的年紀確定了下來,這個城邑中的人不怎麼關心,剛剛從山林部族生活中解脫的他們,暫時還殘留著舊時代的集體勞動的概念,並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
第二條規矩是關於部族首領和六司之間的權利分配,很明確地告訴了族人哪些事是歸六司管轄的,如果逾越的話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城邑中的人對此也沒什麼感覺,反正六司中出了司寇和司貨都是姬夏,而司貨管理坊市和更是沒人能取代,如今城邑蒸蒸日上,和姬夏的關係密不可分,姬夏總能選擇正確的路,他就像是一隻頭羊,告訴後面的羊群該怎麼跑,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倒是第三條規矩很有意思,以後每年春夏秋冬四節的時候,會召開一次城邑國人大會,由城邑中的人推選一些平時為城邑做出貢獻並且能夠服眾的人。
一旦半數以上的人同意,這些人就有了成為官員的資格,如果有官員做的不好,那些空出的位置將優先從這些人中挑選,姬夏只能從中挑選,卻沒法決定誰有這個資格。
第三條規矩中還有一條是關於學堂中那些孩子的,在學堂中通過了考核後,也有與眾人推選出的人一樣的資格。
族人們好奇地討論著這條新的規矩,琢磨著自己或許也有機會成為官員,而那些孩子當然也有資格,畢竟孩子們學到的一些東西已經不是他們所能理解的了。
各個部族的首領對於這條規矩也很喜歡,以往是陳健直接提議,而現在陳健的提議權被限制在了一定的範圍之內。陳健提議的人她們並不反對,但她們要考慮萬一陳健出了什麼事,城邑推選出新的首領的時候,怎麼才能約束首領的權利,怎麼才能保證選出的首領不偏斜自己的部族。
首領們嚴守著幾天前議事會裡的秘密,對外只說那次是在推舉新的司寇。
實際上那天除了十年後人口的事,這些人還和陳健進行了討價還價,最終陳健提出了第三條規矩來退步,以保證第二條規矩的通過,同時還提升了一點議事會成員而非部族首領的權利在城邑首領離開城邑的期間,正常情況下由議事會負責,只有在議事會出現重大分歧的時候,才由城邑首領指定的監城最終決定。
此時城邑就處在首領不在的情況,陳健帶著徵發的四百多人前往礦山開始修路。
徵發的人基本都當過輔兵,在前往礦山的路上,將這些人從部族打散,再重新進行了分配,五十人一隊,選出各自的負責人。
陳健給他們定下的定額是在一個月之內修出雛形,每一隊各自負責自己的飯食和收工時間,每一隊的任務就是兩千五百步,提前修完可以領取全額的一個月的糧食回城。
修這條路也不需要太麻煩,收拾出防火帶後點火燒出通道,從遠處背來大量的土和石頭將坑窪的地方墊平。
每隔三十步就在道路的兩側堆出大量的土方,每隊分出一輛牛車,在已經燒好墊平的地方碾壓。
車轍會在鬆軟的土地上留下深坑,就在碾壓出的深坑上填土,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不需要把整條路都修的十分堅硬,只需要保證車轍位置就行,只要保證車同軌,車是可以通行的。
路不是一天修成的,修成後每天都有車行走的話,車轍位置會越來越堅硬,那些留下的土方就是為了墊馬蹄印和車轍位置的。
這一批完成後每個月再徵發幾十人,專門負責填土維護,大約三兩年時間,車轍位置就不會長高草,只有那些堅強的車前草能夠存活。
明確分配了每隊的任務花去了陳健三天的時間,他又明確告訴這些人,領取的糧食是歸自己的,不用交給部族,可以去坊市換自己喜歡的東西。
這條路雖然還停留在計劃中,但總有一天可以修完,陳健分配完這些事後就回到了城邑。
在他離開的幾天,城邑運轉的一切正常,這是個好現象,證明城邑已經開始逐漸步入了正軌。
礦石因為數量多,所以需要修路,而遠離城邑的另一項產業熬鹽則不需要這麼大的運輸量,所以陳健只是派人燒出了一條小路,利用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