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章 十號甘蔗1

    宋時在空間裡苟了一段時間,才開始下一個世界。

    還沒睜開眼,就聽到一個大嗓門在喊:「午時三刻到,行刑!」

    太陽曬得人皮膚都要燒起來了,豆大的汗水滾落到眼睛裡,又咸又燙。

    頭昏沉。

    全身無力。

    視線模糊不清。

    但再看不清楚,宋時還是看到了頭頂高高舉起仿佛凝聚往生之光的屠刀。

    刀鋒鋥亮,寒氣森森。

    旁邊身材魁梧面龐泛紅滿臉絡腮鬍子的劊子手面無表情的看著他,就像在看一個死人…啊,自己確實馬上就要變成一個死人了。

    日頭升到頭頂。

    劊子手穩穩的扎在地上,雙手握緊刀柄,突然他面色一沉,下頜繃緊,胳膊上青筋突起。

    刀飛快落下。

    菜市口寂靜得連狗叫聲都沒有了。

    只一瞬,就要血濺三尺。

    就在那一剎那,刀鋒跟鐵鏈碰撞發出刺眼的火花,尖銳的聲音讓所有人下意識撇過頭去,等再次回過頭,剛好看到莽漢平沙落雁的一幕。

    就…

    那揚起的飛塵、扭曲的肌肉,看著都疼。

    鐵鏈被砍斷,雙手得到解放。

    他拿起屠刀用力的劈在雙腳中間,也不知道是刀太利還是鐵鏈太菜,只一下,束縛著行走的腳鐐就斷了。

    重獲自由。

    當然要腳底抹油的快溜。

    手裡的屠刀亂砍,時不時帶出鮮紅的血,圍觀的老百姓尖叫著瘋狂逃竄。

    坐在高台的官員大叫著「抓住他!抓住他!生死不論!」

    衙役們揮著刀衝過來。

    宋時一腳一個,瞅著空隙抓起一把刀朝著臉都急得變形了的官員扔去。

    那刀勢如破竹。

    「來人!來人!」

    官員嚇得跌坐在地。


    衙役丟下死刑犯跑過去。

    宋時趁機沖入人群,一轉眼就消失在了某條小巷。

    「跑了!犯人跑了!追!你們這些廢物!廢物…」

    隔著老遠都還能聽到那氣急敗壞的吼聲。

    宋時沒有在城裡停留,隨便扯了某個院子掛在竹竿上的衣服往身上一裹,又抓了幾下亂成雞窩的頭髮,胡亂一綁,才匆匆往城外跑。

    死刑犯臨陣脫逃,還大鬧菜市口,不少人受傷,衙門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把他抓回去。

    待在城裡就猶如待在牢籠,總有被找到的一天。

    好在他出城還算順利。

    混在一群賣菜的老農里一點都不突兀。

    他跟著走了一截,經過一片樹林時就鑽了進去。

    原渣屈哲,對,不叫宋時了,就很奇怪,這人的鍋也要算在他身上。

    屈哲的人生就跟他的名字一樣,曲折。

    年幼時爹媽先後去世,好不容易磕磕絆絆的長大,眼看到了成親的年紀,結果有天衙役上門把他抓走了,說他是殺人兇手。

    就很…屈哲就很懵逼。

    殺人?殺什麼人?他殺什麼人了?!!

    他冤枉呀!

    可他沒有不在場的證據。

    甚至還有人跑出來作證在兇案現場附近看到過他的身影。

    他真的沒去。

    可縣令似乎認定了跟他有關。

    見他咬死不承認,便賞了他二十個板子,打得他皮開肉綻半身鮮血。

    他伯父伯母還假惺惺的勸他認罪,當個好人。

    屈哲:「…」

    打了幾次後,屈哲就明白了一個道理,人固有一死,或被活活打死,或傷痛病死。

    也許認罪了只是判監禁呢。

    屈哲只是個十五歲的少年,他不想死,就認了,他承認他殺了那個只存在於這些人口中的死者。

    但,沒有也許。

    認罪了好啊。

    這不名正言順的就給他發斬首牌了。

    這畫了押,就跟鐵板上訂了釘子一樣,再無更改,喊冤枉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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