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瞎說,我最正經不過了。看書否 www.kanshufou.com」扶桑又倒了一杯柳橙汁,然後遞給了江醒。
江醒看著柳橙汁,不知道心裡想到了什麼,臉又開始紅起來了。
宋清明:「……」
沒眼看沒眼看。
他已經想好把江醒的骨灰撒到哪裡的大海了。
「唉……我還不知道你嗎?」
都處了幾年了,宋清明連她看劇喜歡什麼時間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更別說她這個人了。
宋清明對江醒挺同情的。
本來就慘,結果又遇上了季扶桑這個渣,到時候慘得連灰都沒有了。
「你知道什麼。」江醒有些不高興。
「乖乖乖,他一點都不了解我。你別信他瞎說,最了解我的人就是你了。」扶桑順毛。
本來就是。
他才是桑桑的人,最了解桑桑的人肯定是他。
宋清明:「……」
明明是三個人的世界,為什麼他卻好像不存在。
「我是不是不應該留在這裡?」
「你也知道啊?」扶桑瞥了瞥他。
「呵。」剛剛也不知道是誰叫他留在這裡照顧江醒的。
現在照顧完了,他沒利用價值了,就想趕他走。
呵,有對象了不起啊。
他改天就去找一個。
到時候天天在他們面前晃悠,使勁秀。
氣死他們。
扶桑又陪著江醒說了一會話,而宋清明,雖然覺得他們之間太黏糊了,十分嫌棄,但他就是坐著不動,非要當個大大的電燈泡。
宋清明聽著扶桑嘴裡一連串的「小乖乖」「寶貝兒」「阿醒」,神經有點錯亂。
他們的關係反了吧?
為什麼江醒一個大男人,居然能接受這種稱呼,還有,不應該是江醒去哄扶桑嗎?
為什麼他全程只看到扶桑哄江醒,跟哄孩子似的。
難道情侶之間都那麼噁心嗎?
宋清明一想到他改天找了個對象,然後他對象喊他「小乖乖」「寶貝兒」「宋宋」,他就一陣惡寒。
要不還是別找了。
找了對象之後,要被查崗,要被嫌棄穿著,要被嫌棄習慣,還要被噁心。
單身不香嗎?
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他覺得自己還年輕,不應該如此早早的入土。
宋清明又打消了找對象的想法。
他不需要對象。
「餓了嗎?我們回家吃飯吧,你想吃什麼?」扶桑看著江醒喝完那一大杯柳橙汁,伸手去摸了一下他的肚子。
嗯,有點硬,不是很好摸。
還是頭髮好。
扶桑的眼神移到了他的頭上。
在江醒的無聲同意下,摸了一下。
好了,滿足了。
「來都來了,我請你們吃飯。不要拒絕,拒絕我就是看不起我。」扶桑帶著她殘疾男友來他這,他怎麼說也得儘儘地主之誼。
不然顯得他多小氣似的。
「好啊好啊。」扶桑聽他說請吃飯,眼睛亮了一下,說實話,她也不是很想動彈。
不用自己花錢,又能吃飯,她傻了才會拒絕。
「可以嗎?」扶桑問完後又想到了江醒,轉過頭去問他。
江醒點了點頭。
在家吃和在外面吃,只要桑桑在,對於他來說其實沒有區別。
他又不注重口腹之慾。
桑桑在就好了。
江醒牽上了扶桑的手。
宋清明:「……」請個飯也能被餵一嘴狗糧。
真的是,沒天理。
宋清明說,拒絕他就是看不起他。
扶桑認為,尊重人是一項基本的禮貌,她必須要很看得起宋清明才行。
所以,她挑了附近最貴的一家飯店。
這家飯店,一盤青菜要888,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