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棟突然覺得,靈犀走了也好,呆在這裡,不知道要被李家的那三人搓磨成什麼樣呢。
臨走時,李靈犀的媽叉著腰,對著趙國棟道,「趙國棟,你是不是後來後悔了,把我女兒的錢搶去了,索性直接殺人滅口!!」
趙國棟聽見李靈犀的媽這樣說,只差沒有跳起來打人了。
「我說,李家嬸子,你知道你這樣說,我可以告你誹謗,讓你去蹲號子的,誰殺人了?米粉店的老闆還有車站的人都可以給我作證的……」
李靈犀的媽畢竟是土生土長的農民,聽見趙國棟這麼一說,也嚇的瑟了瑟。
但又想到了李靈犀拿走的一百塊錢,她的心肝寶貝李天寶如今正在說親呢,一百塊錢,可以把家裡修整一遍,還能買一台黑白電視機呢!
「我不管,反正如果靈犀三天還是不回來,我就去派出所報警!!」
李靈犀的媽扔下一句話,就抱起李靈犀的舊衣服離開了趙國棟家。
一切歸於平靜,趙國棟也開始收拾家裡的東西,能送人的送人,不能送人就鎖在房子裡,把鑰匙交給了大伯家,讓大伯時不時的去照看一下房子。
臨走的那一天,天還沒有明亮,趙家兩口子就坐上了牛車,趙國棟趕著牛車去了鎮上,先把牛車賣給了牛販子,才帶著爸媽坐上了去省城的汽車。
再說靈犀,到了省城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著身份證去了一家招待所,開了一間房。
然而去找了一間裁縫店,選了特別好看的真絲布料,讓裁縫給她做一條旗袍,又從店裡選了一條做好的碎花連衣裙,讓師傅把連衣裙給她把腰掐的再細點。
如今的李靈犀,不過才十八歲,正是掐的出水的年紀,雖說,一直在勞作,臉上和手上都顯得特別的粗糙,但依舊難掩天生麗質,尤其是那衣服下面的肌膚更像是上好絲綢一般似,手感特別好。
「那麻煩師傅了,先把連衣裙給我包起來……」
靈犀拎著袋子,去了百貨商店,買了一套純棉的內衣,買了一雙羊皮的手工高跟鞋,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後,才回到了酒店。
打開熱水,好好的洗了一個熱水澡,將春娟霜抹到了臉上後,才躺在酒店的大床|上開始休息。
頭頂的吊扇,不時發出咯咯的聲音。
靈犀從趙國棟那裡挖的一百塊錢,就已經只有八十塊了。
靈犀想著,自己應該怎麼弄點錢花花……
要說做生意賺錢這事,就特別難為靈犀了,做了兩次任務,她都沒有為錢發過愁。
如今首要的是解決生存大計。
按著李靈犀說的給一顆祝福之心,換在這裡世界呆到自然死的要求,她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實在不行,她就破罐子破摔……等死!!
靈犀睡了一覺,一頭烏黑的秀髮就幹了,她穿好洗乾淨的內衣,穿著小碎花的連衣裙,出了門。
純手工的皮鞋穿在腳上,要比以前靈犀穿的那些高定啊,名牌之類的,舒服多了。
靈犀去了一間理髮店,將頭髮的發尾修齊後,照了照鏡子,除了臉上和手上還有土土的村姑氣息以外,如今的靈犀早已經算是脫胎換骨了。
剪完頭髮,靈犀在理髮店隔壁,點了一份涼麵,吃完之後,用手絹擦了擦嘴,才漫無目的逛起了省城。
省城裡,穿連衣裙的女人很多,但能像靈犀一樣,把連衣裙穿的這麼好看,萬中無一了。
靈犀其實對自己這身還不太滿意啊,要是能買一個小皮包,再戴副太陽鏡,那妥妥的就是潮流風尚標啊。
閒逛了一會後,靈犀去裁縫店。
「師傅,我的旗袍做好了嗎?」
靈犀坐在裁縫店裡的椅子上,支著下巴問著忙碌的裁縫。
裁縫看了看靈犀,「姑娘,你沒有在我這裡做旗袍啊?」
靈犀囧了個囧,「師傅,就是那條真絲的啊,我不過換了一身衣服,你就認不出來了……」
「唉喲,這老話說的好啊,人靠衣裝,佛靠金裝,果然不錯。」
靈犀得意的點頭,「那是當然啦,等過段時間,我再養養,會比現在還好看呢……」
旗袍已經做好了,靈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