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王瓊瓊平時囂張的不得了,可她畢竟是一個女人吶,黃東博那怕再懦弱,也是一個男人。
黃東博對王瓊瓊揮著拳頭時,王瓊瓊完全沒有一丁反抗的餘地,她只能被黃東博暴打甚至強占!
當黃東博那是滿臭味的嘴,落在王瓊瓊烏青的嘴角時,王瓊瓊的心裡更是火冒三丈,可她還能怎麼辦呢?
只能像一條死魚一樣!
被黃東博強行索要!
不知過了多久,或許有兩三個小時。
黃東博才從王瓊瓊的身上爬了起來,他提著褲子,從王瓊瓊的包里,翻出錢包,抽出裡面那一撂粉紅色的鈔票。
當著王瓊瓊的面,叫了一份小龍蝦外賣,還點了一些啤酒和一份滷味拼盤,點好之後,他才慢悠悠的坐在電腦椅上,打開文檔,隨便寫了幾個字!
王瓊瓊一臉呆滯的坐了起來,她從包里拿出手機,悄悄的躲到衛生間裡,打電話報了警。
派出所的人很快就來了……
王瓊瓊的身上有傷,衣服也被黃東博撕成碎片。
她整個人衣不弊體,看起來……顯得十分的楚楚可憐。
雖然黃東博口口聲稱,這是夫妻之間的情趣,可老實說,夫妻之間,有這樣情趣的嗎?
顯然是沒有的呀!
黃東博只能配合做調查,王瓊瓊也因此,離開家裡,如願住到了娘家。
鄧超在得知王瓊瓊被打以後,心疼不已,他都差一點想要衝過去將黃東博暴打一通了……
好在王瓊瓊及時的拒絕了!
之前就是因為有一個女人,被男人家暴而死!
有關部門就成立了家暴法!
王瓊瓊這樣的傷,有派出所的出警記錄,以及醫院的診斷,到時候在離婚的時候,也能多幾份同情。
之後,離婚的事情,全都是律師全權處理!
王瓊瓊為了避免和黃東博再次碰上,在鄧超的安排下,他們兩人把孩子扔在了娘家,然後二人去了一個小島,度過了十分愉快的一段時間!
因著王瓊瓊要離婚,黃東博心情不好,便有當日在商場裡拍著相片的女性朋友,傳了幾張鄧超與王瓊瓊舉止親昵的相片給黃東博!
法院開庭的時候,這就是證據!
黃東博在法庭上主張,王瓊瓊是婚內出軌之類的,聲稱她不能養孩子!
同時,王瓊瓊的代表律師,也聲稱,王瓊瓊並沒有出軌,這只是普通朋友,更何況,還帶著了孩子呢?
王瓊瓊的代表律師,將王瓊瓊這段時間的銀行流水,以及王瓊瓊帶小乖的這些重要的事實都講了出來!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嫁給黃東博先生之後,一直勤儉執家,她身為一個女人,在照顧小孩子的同時,還肩負了這個家的所有開銷,而身為男人的黃東博先生,不僅不照顧孩子,還將孩子遺棄在教師宿舍,同時,他還沉迷於遊戲,甚至,還有家暴的傾向,法官大人,我懇請您們,做出公正的審判,一個有著家暴因子的父親,對於小孩子的成長有多麼不利?」
事實上,在法庭上,就算黃東博拿出當時的相片,卻也沒有任何的效力。
這些相片,也只能說明,王瓊瓊與一男人逛街!
你有什麼證據,就這樣確定,王瓊瓊出軌了?
但對於黃東博來說,上次遺棄小乖在房間門口,以及這一次暴打王瓊瓊都有派出所有的出警記錄。
這也就意味著……黃東博根本就沒有資格成為一個父親,更重要的是,他沒有任何的收入來源!
法院最終判定,黃東博與王瓊瓊離婚,兩人共同居住的這一套房子,協議為小乖的財產,夫妻二人,任何一方,無權處理這一套房子。
法院同時將小乖判給了王瓊瓊,黃東博並每月按時支付一千元的育兒費用!!
黃東博當然不同意啊,王瓊瓊要和他離婚,房子王瓊瓊和小乖住,他去住哪?
喝西北風嗎?
黃東博氣的不行了,偏偏他還輸了官司,這就意味著他現在不僅沒錢,還欠一屁股的債。
黃東博那叫一個氣啊!
他心想,反正他打定主意,絕對不會搬家!
這可是
第1241章養兒不如養條狗18